設施農業作為脫貧攻堅中產業脫貧、就業脫貧以及鄉村振興中產業興旺農民增收的一個重要抓手,近年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在對河北饒陽、山東濰坊等地的實地調研中,我們發現各地無論是干部還是群眾,對于如何有效管控設施農業發展風險、如何對產業風險進行有效防范都極為關心。為推進設施農業向好發展,更好地服務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本文結合調研中掌握的實際數據,對目前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中設施農業發展風險進行綜合分析,總結歸納主要的風險點,并提出相應的風險防范建議。
設施農業存在的主要風險點
一是資金風險。資金緊缺是發展設施農業中小企業、個體農戶共同面臨的首要風險,體現在前期投入與長期運營管理兩方面。在前期投入方面,土地流轉承包、溫室及大棚建設、農業機械購買等都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資金,投入成本較大且短時間內難以回本,籌措這部分資金對于中小企業、個體農戶都比較困難。在長期運營管理方面,棚膜等生產資料需要定期更換,農藥、化肥需求量大且價格持續上漲,規模化精細化經營所需人力成本高,這些共同導致設施農業經營者需要持續投入大量資金。總的來看,設施農業對資金籌措和持續投入的要求均較高,加之資金回收的周期較長,資金回收情況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若因自然災害、市場價格波動、農資價格突然上漲等外部因素導致經營主體資金周轉不善,發生資金鏈斷裂,可能造成較為嚴重的虧損風險。
二是技術風險。設施農業發展存在部分從業者因技術水平不足造成的風險,主要包括種植技術水平不足與企業管理技術水平不足兩方面。在種植技術水平不足方面,由于將設施農業作為扶貧主導產業向全縣各鄉鎮推廣,吸引了許多原先并無種植經驗的農戶開始種植大棚作物脫貧致富,這些農戶雖能通過請教其他種植經驗豐富的農戶和政府提供的技術培訓掌握基本的種植技術,但總體水平仍然較低,尤其在選種、棚型設計、苗間分布、施肥打藥、機械化作業等方面,其掌握的種植技術還處在初級水平,缺乏對核心技術、新技術的掌握和探索能力。在企業管理技術不足方面,目前發展設施農業種植的中、小企業缺乏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以及嚴格的產品質量控制技術,造成中小企業規模化經營效益難以實現、企業入不敷出的風險。
三是災害風險。設施農業發展存在自然災害與病蟲害風險。自然災害方面,由于設施農業以農戶散戶為主要發展主體,規模化生產的企業數量占比仍然相對較低,因此整體上棚戶設施成本較低,竹棚數量仍較多,棚戶總體抗災能力較差,加之春季、冬季大風天氣多,夏季可能有冰雹、暴雨,存在風災、雹災、內澇等自然災害損毀溫室、大棚的風險。在病蟲害方面,當前害蟲變種較快、抗藥性不斷增強、外來病蟲害入侵情況增多,一些設施農業經營者發現和診治病蟲害不及時,同時對新型病蟲害缺少特效農藥,無法根治,存在作物歉收甚至絕收的風險。還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面,特別是像此次突發的新冠疫情影響,包括對產地的直接影響以及對流通環節的影響,如此次對北京新發地的影響,都直接間接對相關產地設施農業產生不小的沖擊。
四是市場風險。設施農業規模大,絕大部分農產品銷往縣外、市外、省外,對于外部市場依賴程度高,受外部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大,存在由于外部市場飽和或對外部市場需求狀況判斷失誤造成的收入減少風險。此外,大部分個體農戶種植的設施農業產品主要由到村采購的分級經銷商上門購買,農民銷售渠道窄化,不能掌握充足的市場價格信息,只能任由經銷商把控銷售渠道和市場,造成個體農戶議價能力弱,存在個體農戶利潤被經銷商壓縮的風險。加上產業鏈各環節及整體實力不強,大多設施農業產業鏈的前端和后端經營主體規模都較小且較為分散,缺乏具有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
五是產業不可持續發展風險。設施農業存在以下問題:現有設施農業從業人員年齡偏大,對年輕勞動力、技術人才從事農業吸引力弱等原因造成的設施農業發展勞動力更新換代問題;設施農業的進一步發展對種植產品的品種質量改良、產品更新、種植工序改進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設施農業缺乏自主研發能力,存在現有科研實力不能滿足發展需求的問題;大規模發展設施農業,在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由于設施農業經營者化肥、農藥使用不當,粗放化種植等原因導致的土壤肥力下降、土壤鹽漬化、土壤板結問題。這些問題共同導致了設施農業在可持續化發展方面存在風險,影響設施農業保持現有領先優勢與進一步的產業升級。
同時,農資售賣、大棚建設、農產種植、運輸經銷等環節大多尚未建立起合理統一的行業規范,從業者資質混雜,導致難以有效監管市場秩序、把控各環節存在的風險、維護各環節市場機制的良好運轉。另外,前端農資環節、中端種植環節、后端銷售環節都未形成統一公開的市場,導致不同環節間的信息溝通不暢,這會增加各方搜索和溝通成本,影響市場機制運行效率。
六是政策風險。設施農業具有前期資金投入大且回收慢、對種植技術要求高、需要配套完善的銷售、物流體系的特點,要促進設施農業產業發展、壯大,離不開政府在資金籌措、技術培訓、拓寬銷售渠道、產品推廣、物流銷售園區建設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目前許多地方設施農業產業規模大而不強、產品銷售量大而利薄、產業鏈前后延伸不足,整個產業體系基本建立但市場規范程度仍有待提高,整體而言發展潛力大但是產業升級困難多,僅僅依靠設施農業種植者和產業鏈條上的企業不足以克服,離不開政府持續的方向引領與政策扶持。但是一些基層存在人員變更的問題,對設施農業產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也怕因人而變。
設施農業風險防控措施建議
資金風險防范。政府要推動銀行“敢放貸、放好貸”給農戶,自身則要“愿管貸、管好貸”。政府聯合銀行加大對設施農業的資金支持。銀行可以適當放大小額信貸受惠范圍;積極落實對中小企業和個體農戶的設施產業補貼承諾;政府可與銀行合力設立應急備用基金,用于扶持因資金短缺而面臨倒閉的設施農業從業者。政府要建立起完善的貸款后款項監管機制,必須事先做好規章制度建設,嚴格限制所貸款項的用途,利用農村信用合作社、村支“兩委”進行定期監管和查賬,避免次貸情況的發生。在貸款資金的監管上,打造“小額信貸+保險”模式,分散小額信貸的金融風險。政府應加強對正確經營投資觀念的宣傳,幫助中小企業和散戶理性評估自身資金周轉能力,不盲目跟風擴張;主動引導和限制產業過熱的投資激情,對資質不合格、前景不樂觀的項目不予發放貸款。
技術風險防范。大力推廣、推進落實“全民專家”計劃。依托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大力開展農技知識培訓,評選出更多會技術、懂管理的農民土專家隊伍,加強隊伍建設。探索構建“創新團隊+基層農技推廣+新型經營主體”的農業科技服務新模式,建設完善的服務管理機制,為個體農戶提供基礎種植技術外更高級的種植培育技術。加強現有高水平種植管理農戶與其他農戶之間的溝通交流,積極宣傳新型生產經營觀念,幫助當前從業人員積累提升生產知識,同時逐漸更新其生產習慣。加強對設施農業新進入從業者的技術培訓與支持,通過聯系公布更多勞動能手信息、鼓勵社會組織團體與農戶溝通聯系等來保障日常技術支持服務的提供,鼓勵有意愿、有能力的經營主體引進或研發新型種植或管理技術,并加強對有實效的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災害風險防范。加強設施農業設備改造升級,宣傳推廣更為牢固的溫室、大棚設施,如鋼筋結構的棚戶、使用強度更高的棚膜等。對開展棚戶改造升級的農戶進行補貼,減輕農民生產經營負擔。拓寬防災保險險種,特別是農業巨災險種。加大氣象災害預警,提前定向發布預警信息,提醒設施農業從業者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宣傳推廣財產保險,鼓勵個體農戶主動上保險,采取適當補貼促進設施農業保險的推廣。加強對病蟲害的檢測與防治培訓,農業部門開展定期檢查、定期培訓。拓寬外來物種防范信息渠道,及時關注、及時處理,與相關地區及時溝通了解情況,提前開展本地區的預防工作并加大治理力度。
市場風險防范。推廣新種類保險,如價格指數險等新險種為種植收獲兜底,在此領域一方面加強與保險公司溝通,另一方面對設施農業從業者采取鼓勵推廣機制。政府加強對外宣介推廣,拉動外部市場對農產品的開放。可采用政府領導結對幫扶、開展招商推介會等方式,引進客商,拓寬銷售渠道。鼓勵本地經銷商加大對縣內個體農戶產品的采購量,主動分享銷售渠道,對于社會責任感較強的銷售企業進行稅賦減免、補貼等支持政策。積極推廣地區“保險+期貨”項目,穩步開展“保險+期貨”試點,降低“一窩蜂種植”所帶來的大小年問題。加強電商物流平臺和銷售平臺的建設,積極拓展分銷渠道,加強線上渠道推廣,強化線上與線下融合。打造集“交易、服務、監管”于一體的農產品網絡銷售平臺,實現農產品在線展示、網上交易、物流跟蹤、在線支付、產品追溯的一站式聚合,從而把農產品展示給更大的市場。
可持續發展風險。政府應加大人才引進、人才培養力度,吸引本地及外來人才投入設施農業發展,增添新鮮血液,通過及時發布有關設施農業的政府發展意向及相關信息,幫助擇業者判斷設施農業發展方向、增強其從業信心;加強對“高素質農民”的宣傳與培育,在資金、技術、行政等方面加強對農產品電商等新型業態的扶持,激發年輕勞力投身傳統農業帶動產業改造升級;積極與周邊高校及研究院所合作,鼓勵農學專業學生實習鍛煉,利用優惠政策度吸引其留在本地。加大力度邀請專家,成立設施農業發展研究實驗室,加強對設施農業定點調研,對產品發展、農業更新換代等產業發展進行定期研討,制定、發展戰略。聯合科研院所在本地建立農業產品試驗田,定期培育或引進新產品,并對新產品的市場性、可推廣性展開調研分析,對利于本地產業發展的新品種及時向田間地頭推廣,將科研成果有效轉化為本地產業生產競爭力。以區域為單位,打造品牌。一方面,發掘并打造本地產業的特色亮點,找準地區產品定位并在整體上提升產品品質,另一方面,在對外宣傳上下功夫,通過聯合企業、社會組織等增強區域品牌知名度,力爭做到提到產品就能想到區域形象、產品品牌成為地方名片的境地。
政策風險防范。制定更加有效的中長期設施農業產業扶持政策,在穩固現有的產業格局、保護設施農業從業者利益的前提下,進一步引領設施農業產業做大做強,推動設施農業產業進一步升級。實事求是,結合設施農業產業發展乃至產業升級、轉型的實際需要,通過中長期規劃與布局,維護政策穩定。避免因政府人員更替而可能產生的政策變化,同時也能夠增強設施農業產業從業者信心。設施農業作為產業扶貧重要方式的一種,在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應積極探索如何與鄉村振興有效結合的規劃。始終把設施農業產業與扶貧工作、與鄉村振興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降低設施農業產業政策支持力度減小的風險。積極探索,數據時代背景下有效促進設施農業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
(作者單位:雷明系北京大學貧困地區發展研究院院長、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二級教授;姚昕言、袁旋宇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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