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來,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浙江“干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勇立潮頭方顯擔當”的新期望,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全面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以部省共建鄉村振興示范省為統領,致力于高質量發展、競爭力提升、現代化建設,統籌推進五大振興,深入推進城鄉融合,示范引領、梯次推進、全域提升,全省“三農”呈現出農業進程快、鄉村經濟活、農村環境美、農民生活優、城鄉融合高、區域均衡性好的良好態勢。
落實五級書記抓
構建鄉村振興領導體系
浙江把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作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的“牛鼻子”,建立健全“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組織實施”的領導組織體系,形成鄉村振興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同步前行格局。
建立鄉村振興組織架構。2018年,成立由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省委副書記、分管省長任副組長,54個省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省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同步建立領導小組議事規則、年度工作報告制度、實績考核辦法等機制。全省11個市、90個縣(市、區)均成立了由黨委副書記(縣級由縣委書記)任組長、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黨委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農辦作為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履行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各市縣均參照省里成立了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等組織機構,第一時間研究制定貫徹《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實施意見,率先開展鄉村振興立法工作,起草《浙江鄉村振興促進條例》。
責任壓實一線指揮部。制定《浙江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暫行辦法》《2019年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細則》,明確年度市縣和省成員單位重點工作任務清單,以“五個納入”切實推動各級書記扛起主責、抓好主業,即把鄉村振興納入富民強省十大行動,把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鄉村振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納入考核對象,把鄉村振興10項硬任務納入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動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評價指標,把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情況納入黨委巡視巡察范圍、審計范圍和報告范圍,把鄉村振興納入市委書記工作例會、縣(市、區)委書記工作交流會的重要內容。省政府對2018年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成效明顯的7個縣(市、區)予以激勵。
夯實基層黨組織。深入開展“整鄉推進、整縣提升”,高標準落實農村基層黨建“浙江二十條”,深化基層黨組織堡壘指數考評,優化農村黨員隊伍,全域推進農村黨組織鞏固提升,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對鄉村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其在鄉村振興中的關鍵作用。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建立鄉村振興鄉鎮牽頭實施、村級具體落實的工作體系,全面打造鄉鎮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平臺”,助推鄉村振興。
抓好頂層設計
構建鄉村振興指標體系
把高質量開展戰略謀劃作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先手棋”,按照打造鄉村振興排頭兵、持續推動“三農”發展走在前列的目標方位,設定“跳一跳就能夠得著”的5年目標、年度目標,立起鄉村振興指揮棒。
繪就鄉村振興新藍圖。制定《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高水平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行動計劃(2018-2022年)》《浙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共同建設鄉村振興示范省合作框架協議(2018-2022年)》3個綱領性文件,明確了鄉村全面振興、農民共同富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高水平實現的總目標,設定三步走實施步驟。截至目前,全省11個設區市均已完成規劃編制,90個縣(市、區)中已有37個完成規劃或實施方案,53個正在編制。
設好任務量化新指標。圍繞鄉村產業振興、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目標,區分約束性和預期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35項主要量化指標目標。每年分解硬任務,實施掛圖作戰、對賬銷號。2019年,對照中央1號文件任務分解,結合全省鄉村振興實際,明確了高水平建成小康社會農業農村工作必須完成的93項硬任務指標,做到階段方向清晰明確、年度任務清楚明了。
定好評價考核新標準。采取工作性考核和水平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推動鄉村振興各項任務可衡量、可比較。依據《浙江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暫行辦法》,根據每年重點工作任務,動態修訂鄉村振興實績考核評分細則,建立縱向到縣、橫向到部門的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體系。省委省政府每兩年表彰和獎勵70個在鄉村振興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積極研究《鄉村振興發展指數》,對省市縣鄉村振興發展水平進行全面監測。在省級層面率先發布鄉村振興發展報告,全面反映鄉村振興新進展、新成效、新趨勢。
探索新模式新路徑
構建鄉村振興創建體系
把深入創新發展作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的“動力源”,順應發展趨勢、創新發展模式,探索實踐、先行先試,高質量推進鄉村振興示范省創建。
研究確立六大創建思路。聚焦鄉村十大主導產業,加快構建萬億級現代鄉村產業體系,探索“兩山”理論引領下的綠色發展;啟動實施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行動,推進標準化提升、數字化融合、品牌化打造,探索“千萬工程”迭代升級;啟動實施數字鄉村建設行動,高質量推進十大類數據資源庫建設,探索數字化背景下的創新發展;深入推進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推進現代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全面實施低收入農戶高水平全面小康計劃,加快推進扶貧開發從解決基本生活保障向實現全面小康轉變,探索減緩相對貧困體制機制;全面開展美麗城鎮建設,打造小城鎮連城帶村戰略支點,探索“四化同步”背景下的城鄉融合發展。
探索實踐五大創建模式。打破地域、城鄉界限,加快推動從單村發展向村與村抱團、縣域一體設計、市域一體打造、省域一體謀劃以及省際合作交流轉變,串村成珠、全域提升。積極推進以德清縣為代表的城鄉均衡型、杭州蕭山區為代表的都市輻射型、云和縣為代表的小縣大城型、嘉興姚莊鎮為代表的鄉鎮帶動型、東陽花園村為代表的村域集聚型等鄉村振興五大模式探索實踐。持續涌現出衢州鄉村振興示范帶打造、桐廬“多規合一”規劃引領、大下姜鄉村振興聯合體建設、天臺后岸村鄉村休閑旅游助推、安吉魯家村生態富民實踐、余姚橫坎頭村黨建帶動、桐鄉越豐村“三治結合”助力、麗水下南山古村落復興、紹興閑置農房激活、黃巖要素資源撬動等一大批鄉村振興新做法、新實踐。
篩選形成三大創建類型。區分海島、山區、平原等不同地域類型,結合發展水平、人口規模、資源稟賦、人文習俗等,首批篩選杭州等6個市、武義等31個縣(市、區)作為先行創建市縣,并采取一縣一模式、一村一主題方式,全面推進先行先試。籌備召開鄉村產業振興、新時代美麗鄉村等全省現場會,基本形成一個專項一個會議推動,形成部省每年召開座談會,省市縣每季度進行工作報告、課題研討、經驗交流等制度。
聚焦措施落地
構建鄉村振興建設體系
把可操作、可評估、能執行的平臺載體建設作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有效切入點,抓實抓細4項重大舉措,著力打通從宏偉藍圖到鄉村振興的實踐通道。
實施“1+5+12”重大工程。充分發揮重大工程龍頭作用,圍繞五大振興,持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啟動實施萬家新型農業主體提升工程、萬個景區村莊創建工程、萬家文化禮堂引領、萬村善治示范工程、萬元農戶收入新增工程“五萬工程”,制定實施12項鄉村振興標志性工程。2018年,農民收入達到27302元,連續34年位列各省區第一,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至2.04∶1;農村廁所、生活垃圾處理、生活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加快由建造全覆蓋向生態化、標準化、長效化轉變。建成農村文化禮堂11059家,初步建成“農村30分鐘文化服務圈”,鄉村文化繁榮呈現出潛移默化去舊俗、潤物無聲植新風的新態勢。
推進“五千億額”重大項目。推進工作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省級層面制定投資額超5000億元的重點項目清單。按照省定共性項目、市縣定個性項目的思路,著眼厚植優勢、補齊短板、全面提升,制定創優示范類項目清單71項、提檔晉級類項目清單60項、改革創新類項目清單48項,細化明確預期目標、進度安排、工作舉措等。有序推進省、市、縣三級鄉村振興項目儲備庫建設,加快縣域平臺、鄉鎮平臺、村域平臺打造,鄉村振興項目招商洽談會在各地廣泛開展,鄉村營商環境更優、投資氛圍更濃。
制定“3+5+N”重大政策。突出政策精準供給,制定印發《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規范》《“科技進鄉村、資金進鄉村、青年回農村、鄉賢回農村”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配套政策80多個,基本形成以行動計劃、戰略規劃和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等綜合性政策為引領,《關于鄉村人才振興的實施意見》等五大專項性政策為主干,《關于開展農藥實名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等單項具體政策為支撐的鄉村振興政策體系。
深化以人為中心重大改革。堅持“城鄉等值化”理念,深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建立“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城鎮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為依據”的“人地”掛鉤機制。開展農房確權登記攻堅行動,全面推進農村宅基地和農房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深入推進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德清、義烏試點后土地征收規模分別縮減141%、11.52%;義烏市建立宅基地有償使用、自愿有償退出機制,創新推出“集地券”,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余額107.06億元。德清已入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208宗1594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獲得凈收益3.4億元,惠及農民群眾22萬余人。創新推進農藥實名制、化肥定額制“兩制”改革,全省7318家農藥經銷門店全部推行實名制購買,農藥化肥使用量比全國提前7年實現“零增長”并持續減量。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構建鄉村振興保障體系
把破解“人、地、錢”等難點重點作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的“突破口”,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作用相結合,優存量和引增量結合,大力推進科技進鄉村、資金進鄉村、青年回鄉村、鄉賢回鄉村,著力構建“人往農村走、錢往農村投、政策往農村傾斜”格局。
著力推動多路人才進鄉村。強化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新型經營主體、農業科技推廣人才、農村專業服務型人才“四支隊伍”建設。深入實施農村指導員、科技特派員、駐鎮規劃師等制度,鼓勵引導科技、教育、衛生等各方面人才下鄉直接服務“三農”,構建“聘請一名首席專家、結對一所高校院所、引入一個人才團隊、培育帶動一支隊伍、推動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