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后中國將消除絕對貧困,進入相對貧困治理階段。后“精準扶貧”時代貧困出現轉型,呈現出若干新特點:一是生存性貧困向發展性貧困轉型。2020年將實現全部脫貧,持續發展成為衡量貧困與否的重要準則。二是收入型貧困向消費型貧困轉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農村居民迫切需要改善生活質量,消費的即時性和非理性問題凸顯。三是原發性貧困向次生性貧困轉型。原發性貧困是最初的、最早的貧困,次生性貧困則是二次生成的、派生的貧困。四是農村貧困向城市貧困轉移。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以前的絕對貧困者現在以相對貧困者的新形態轉移到城市,成為城市的新貧困者。
(來源:《北京師范大學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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