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管農村工作要求,形成了一系列符合廣東實際的經驗做法。《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印發以來,廣東省委全面貫徹落實《條例》部署要求,結合廣東實際,創新落實舉措,出臺《中共廣東省委實施<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落實黨管農村工作要求、推進農村工作的一些管用實用經驗做法以黨內法規形式固化下來,層層貫徹到基層一線,全面提升各級黨組織對農村工作領導的能力和水平。創新舉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創新舉措一:省委書記任領導小組組長,提升領導小組組織領導規格。近年來,廣東嚴格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要求,省委書記李希、省長馬興瑞同志分別擔任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組長、常務副組長。《實施辦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規定,成立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由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別擔任組長和常務副組長,兩個小組一套人馬、一體運作。各級參照省委規格成立領導小組。由《條例》規定的“一般由黨委副書記任組長”的要求升格為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做法,主要是針對“三農”是廣東高質量發展突出短板的情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要求,集中力量攻堅解決發展不充分不平衡問題。同時,提升了領導小組辦公室規格。《實施辦法》明確規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省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農業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委農辦承擔。在落實中央機構改革精神、不改變現有機構設置、不增加領導職數前提下,通過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規格,積極探索實踐新時代黨管“三農”工作新機制,創新黨委農辦開展工作新辦法新途徑,提升了各級黨委農辦服務黨委推進鄉村振興和“三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創新舉措二:涉農重大政策文件提請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審議前必須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加強涉農政策的統籌協調。近年來,廣東在推進鄉村振興工作過程中,注重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比如,創新實行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制度,由省委分管負責同志召集召開,根據省委、省政府和領導小組部署要求,研究推進鄉村振興及“三農”日常工作,審議涉農重要政策文件,并可以經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以領導小組名義印發。通過實行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制度,既落實了鄉村振興高位推動的機制,也解決了領導小組領導層次較高、組成人員較多,無法更多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推動日常工作的問題,把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日常工作落實結合起來,強化鄉村振興各項工作推動力度。但是,在日常工作推進過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統籌,一些涉農政策文件對同一事項的規定存在不相一致等情況,加強涉農政策的審核協調要求比較迫切。針對這些問題,《實施辦法》在原有探索的基礎上,明確規定,健全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推進機制,領導小組各專項組、各有關部門提請省委常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重要涉農政策文件,上會前應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必要時提請專題會議研究。這樣,就把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決策參謀的職責以法規形式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黨委政府“三農”決策把好政治關、政策關的重要作用,確保部門涉農政策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精神保持高度一致。
創新舉措三:省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指導1個以上涉農縣,提升齊抓共管農村工作的強大合力。近年來,廣東省按照中央部署,出臺和落實一批重農強農惠農政策,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但“三農”工作面多線廣,需要各個部門、各個領域精準了解農情民情,精準了解基層和農民的訴求,提高政策制定和落實的精準性,形成推進鄉村振興和“三農”工作的強大合力。鑒于此,廣東省委、省政府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要求,進一步優化健全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聯系群眾機制,《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和省法院、省檢察院主要負責同志定點聯系1個以上涉農縣(市),主要任務是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省情農情,調查研究鄉村振興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聯系地區有序推進鄉村振興各項工作。在具體推進過程中,廣東省委把定點聯系的主體進一步拓展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實現所有涉農縣(市)和農業農村工作任務比較重的市轄區全覆蓋,并要求每名領導同志每年不少于2次、累計不少于5天赴聯系點深入調研,每年至少向省委提交1篇有關鄉村振興方面的調研報告。通過這樣的安排,從制度和紀律上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參與鄉村振興和“三農”工作,牢固樹立和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高位傳導到基層一線,充分調動各級各個方面通過了解“三農”、理解“三農”、學懂“三農”進而參與“三農”、支持“三農”、熱愛“三農”,凝聚全社會關心重視“三農”工作、參與推動鄉村振興的強大合力。
創新舉措四:強化細化實化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結果運用,提升鄉村振興考核的權威性導向性。近年來,廣東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創新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每年度聚焦鄉村振興硬任務,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和62個省直部門進行分片區“打擂臺”考核,考核結果排名前列的由省委、省政府通報表揚,同時作為干部任用、政策試行、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實施辦法》明確規定,考核結果納入市縣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核,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追責問責的重要參考,并作為政策試點、項目安排、財政資金分配、用地指標安排、機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將正反向激勵結合起來,進一步細化實化了考核結果運用要求,提升鄉村振興考核的嚴肅性權威性,強化考核的指揮棒作用,推動鄉村振興扎實有序推進。
創新舉措五:把加強黨對農村改革的領導作為黨管農村的主要任務,激發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深化改革是廣東做好“三農”工作的迫切任務。特別是新形勢下,全省各級必須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大膽改革探索,加快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努力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因此,《實施辦法》在《條例》明確的黨管農村工作主要任務即黨對農村經濟、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農村社會建設、黨的建設基礎上,將農村改革納入黨管農村的主要任務,鼓勵地方創新、尊重基層創造,在不違反底線紅線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建立完善鼓勵基層探索的容錯糾錯工作機制,確保黨在農村改革、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各項工作中始終統攬全局、協調各方,推動各級黨組織領導和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堅持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創新,牢牢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底線,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
創新舉措六:將《條例》貫徹落實工作納入省委抓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組織、農辦部門聯合推動落實《條例》。廣東高度重視黨建引領鄉村振興工作,近年來深入實施基層黨組織“頭雁”工程、南粵黨員先鋒工程,開展基層正風反腐三年行動,滾動實施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不斷加強。為進一步推進《條例》落實,廣東省委明確《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納入省委抓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情況作為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明確《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一體貫徹、一體推動,明確省委的《實施辦法》的制定、宣傳、貫徹等工作都由省委組織部、省委農辦一起牽頭落實,以發揮組織部門優勢,有效整合組織部門和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的推動力量,進一步提升各級貫徹落實《條例》的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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