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村振興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利用文化遺產。第一,在鄉村振興有關措施的落實過程中,要專門安排鄉村文化遺產的調查研究工作,建立項目檔案。第二,在建設部門或農業農村部門主持的鄉村振興規劃編制中,要打破行業和專業界隔,主動吸納高校及社會上文化遺產專業科研機構有關專業人員參與,為鄉村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提供科學保證。第三,國家各級財政部門和發改部門應該為在鄉村振興中開展鄉村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參與機構如文物、考古、物質文化遺產、非遺、博物館、旅游、文化產業、研學等開展調查、研究、挖掘、修復、規劃、保護、展示、開發、培訓等做出必要的財政支持,以確保此項工作能夠有效落地與可持續發展。第四,按照“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思路,總結國內外成功經驗,吸取已經出現的失誤和教訓,真正讓鄉村文化遺產在美麗家園建設、公共文化建設、鄉風文明建設、特色產業建設、文旅融合建設、鄉村德治建設、鄉土教育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鄉村振興目標方面發揮其不可代替的作用。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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