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總體部署,以整合執法隊伍、理順層級職責、健全制度機制、加強執法保障、提升執法能力為目標,著力在“四個強化”上下功夫。2020年底,省市縣三級均已完成機構掛牌、編制歸并、人員劃轉等工作,初步建立起了權責清晰、上下貫通、指揮順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
強化組織領導,高位謀劃推動
中辦、國辦關于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發后,河北省委書記、省長多次作出批示,先后5次召開省委深改會、省政府常務會,搞好頂層設計,將此項工作列為省兩辦和省委一號文件督辦事項。省廳黨組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謀劃、親自調度,及時與省編辦等部門溝通協調,破解難題。市縣把改革作為“一把手”工程,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支持。改革后,省廳設立了法規處,還成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縣按照“市副處、縣科級”的原則,單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152個,其中副處級11個,科級141個,共鎖定編制6427名,各縣全部組建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局隊合一”體制。
強化問題導向,加強督導調度
改革前,農業農村執法職能分散在各個處室和單位,執法機構設置不一、人員編制多樣,管理和執法職能兼具,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有的地方對改革政策理解有偏差,存在畏難和等待觀望思想。河北省采取周統計、月調度、季通報等方式,及時研究分析,強力推進改革。一是加強調度。省廳多次專題調度,明確目標,解讀政策,壓實責任,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改革要求上來。二是督導檢查。組成5個工作組,逐市逐縣梳理問題提出工作建議,破除改革阻力。三是通報約談。對工作進展慢的單位下達督辦函并通報政府,對4個市15個縣進行了約談。四是持續用力。2020年3月底,全省各級執法機構“三定”規定印發后,專門制定方案,持續鞏固深化,解決了部分市縣改革推動慢,機構、職能、人員不到位等問題。
強化綜合行政執法,提升執法能力
堅持執法改革和能力提升兩手抓,兩不誤,河北省政府辦印發《河北省進一步規范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方案》,從執法事項、執法機制、執法能力、鄉鎮街道執法改革等4方面16項內容進行規范,為補齊執法短板、筑牢制度基礎、強化執法保障、推動執法工作提供了遵循。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編制執法事項指導清單,制定“三項制度”實施辦法,修訂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和細則,出臺案卷評查、舉報獎勵、執法評議考核等26項工作制度。二是加強業務培訓。采取線上授課與線下培訓相結合、師資骨干與新進人員培訓相結合、崗位學習與實戰練兵相結合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和整體水平。兩年來,省級舉辦4期培訓班,培訓師資骨干500余人,市縣兩級培訓2萬余人次。三是密切協作配合。進一步強化京津冀和省際間區域執法協作,開展了冀魯豫農資打假聯合行動。強化部門間聯合,暢通兩法銜接機制,會同省公安廳等部門開展非洲豬瘟防控等聯合執法行動。加強與部門內行業監管單位的工作銜接,聯合開展了“利劍”等7個專項行動。在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下放宅基地執法等4項行政處罰事項,明確工作邊界,建立協調聯動機制。2020年,全省查辦案件3345起,移送司法機關63起,吊銷證照14個,罰款1508萬元,辦案數量大幅增加,案件質量明顯提高。
強化典型帶動,營造良好氛圍
一是培樹先進典型。組織到先進省區考察學習,對標對表,打造一批先進典型,學有標桿,趕有目標。11個單位獲評全國示范窗口和示范單位。二是開展以案說法。公布典型案例11起,通過案情分析,法律解讀,提高辦案水平。三是開展案卷評查。6卷獲評農業農村部優秀案卷,其中2卷同時獲評優秀文書。及時總結先進典型和經驗,通過媒體宣傳推廣,形成了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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