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必須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不斷擴大居住證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加快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長效機制,盡快縮小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的差距,最終實現“兩率”并軌,使農業轉移人口能夠同等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同時,要按照依規自愿有償的原則,加快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承包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市場化退出機制,為農業勞動力轉移和規模化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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