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基金作為新興的金融支農手段,在各地呈現蓬勃發展之勢,具有政策大力支持、發達地區行動快、投資重點項目多、合作機制細等特征。在運行和操作過程中,鄉村振興基金還存在缺乏統籌和協調、區域發展不均衡、投資主體太單一和考核管理不全面等問題。建議適時成立國家級鄉村振興基金,優化基金投資模式,建立基金考核評價體系,營造優質項目落地環境。
面對推進鄉村振興過程中出現的財政支農資金不足、投融資渠道單一、資金投入難以形成合力等問題,各地紛紛設立鄉村振興基金,由政府投資平臺發起,采取“資金變基金”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與金融資本投入,以較小的杠桿撬動更大的社會資源,搭建多主體參與鄉村振興的發展平臺。據LP智庫統計,截至2022年1月,全國范圍內累計設立鄉村振興基金169支,資金管理規模達1407.88億元,覆蓋22個省份,其中21個城市的鄉村振興基金規模超10億元。
鄉村振興基金的實踐
當前,鄉村振興基金已呈蓬勃發展之勢,各省、市、縣甚至有條件的村都設立了不同規模的基金,并發揮了不同程度的作用。整體而言,鄉村振興基金在實踐中主要表現出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政策支持力度大。201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指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起設立鄉村振興投資基金,推動農業產業整合和轉型升級”。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為了更好地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匯聚更強大的力量推進鄉村振興,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專門發布《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進一步明確鄉村振興基金設立模式。隨后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則將鄉村振興基金的提法上升到國家法律層面。在地方實踐中,較早為鄉村振興基金提供政策支持的是浙江省。2019年10月,浙江省財政廳印發了《浙江省鄉村振興投資基金管理辦法》。2020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的《常州市鄉村振興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出臺,這是地市級層面較早的探索,對常州市鄉村振興基金的規模、投資方向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2021年7月,江蘇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做好鄉村振興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確保基金能更好地支持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
發達地區行動快。截至2022年4月,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公示中以“鄉村振興”為關鍵詞共檢索出48條記錄,其中16支基金的屬地為廣東,山東占13支,余下大多分布在上海、浙江、江蘇等東部沿海發達地區,而中西部地區鮮有鄉村振興基金備案記錄。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在基金設立數量、出資模式、運作機制方面都有顯著突破。從總量上看,廣東省的鄉村振興基金數量最多,目前已達55支,僅廣州市白云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鄉村振興基金數量就達到42支。事實上,廣東省也是民間資本參與鄉村振興基金最活躍的省份,迄今已引導民間資本出資75億元,占所有鄉村振興基金中民間資本出資份額的57.95%。相較而言,中西部地區的鄉村振興基金大部分是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法后才設立的,如成都與重慶聯合簽署的天府現代種業振興基金、吉林省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金、湖北省國壽鄖西鄉村振興基金等,這些基金響應國家政策號召后還處于參股子基金方案征集階段。
支持重大項目多。各地的鄉村振興基金投資集中于重大項目、優勢產業,主要用于支持鄉村產業發展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國投創益管理8支鄉村振興產業基金,圍繞扶貧投資領域總計投入584億元,撬動社會資本2800億元。全國首支由銀行金融機構參與的省級鄉村振興基金——廣東省農恒鄉村振興基金規模達50億元,重點支持糧食產業鏈龍頭企業、優質育種企業、農業科技企業、農產品穩產保供重點企業和生豬規模養殖加工企業。浙江省鄉村振興基金總規模達100億元,與農業龍頭企業、投資機構等合作,采用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等子基金和直接投資模式運作,為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與重大農業產業化項目提供建設資金支持。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公開征集產業基金項目公告中,可以看出基金的支持重點進一步聚焦于三農新基建、現代鄉村產業強鏈補鏈、共同富裕、科技創新、重要農產品保供等相關領域。蘇州市農發鄉村發展產業基金出資1億元,帶動3億元社會資本支持吳中區污水處理廠擴建,不僅改善了生產生活環境,而且確保了合理的現金流,帶動鄉鎮發展和產業振興。
合作機制細。《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提出“各地要結合當地發展實際,推動設立政府資金引導、金融機構大力支持、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市場化運作的鄉村振興基金”。當前,各地設立的鄉村振興基金已融合多元主體,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機制與業務模式。2020年,江蘇省鄉村振興投資基金的出資方包括省、市、縣三級政府資金,社會資本則囊括新希望集團、正邦科技、江蘇農墾、宿遷產業基金等多種所有制主體,首期規模達100億元。2021年9月,全國首個村級鄉村振興基金在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落地,首期基金規模達10億元,由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三級政府平臺和小崗村、春光里資本集團共同出資組成,農村集體經濟也納入鄉村振興基金運作范疇。2022年2月,中國農業銀行與海南財金集團、海南自貿港基金聯合設立“海南鄉村振興綠色發展投資基金”,規模15億元。金融機構與鄉村振興基金已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機制。
鄉村振興基金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鄉村振興基金從投資主體、出資比例、運行機制、業務模式等方面開展了積極探索,呈現出良好的開端,但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缺乏統籌和協調。鄉村振興基金的設立初期,各地都缺乏操作和管理經驗,難免出現城鄉、區域、行業的藩籬。從股權投資和收益回報的角度來看,地區性、民間性資本天然地會流向回報周期短、產業孵化快、資源較集中的項目和領域,而很多鄉村振興重大項目的建設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僅靠市場力量無法引來優質投資主體。必須加強不同層級的統籌協調,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和政策支持體系,確保資金投入到能帶動鄉村振興的重要區域、重大項目中去。
投資主體單一。目前我國鄉村振興基金設立主體大都是地方政府,盡管有部分龍頭企業的加入,但吸引的社會資本仍然很少。截至2022年1月,全國范圍內的鄉村振興基金有88.7%來自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參與額度僅占一成余,離“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目標還有很大的距離。一方面,由于缺乏合理的盈利預期,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不敢貿然進入;另一方面,由于相關支持體系和考核體系不夠完善,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也有觀望的想法。
區域發展不均衡。鑒于鄉村振興基金普遍依賴地方財政出資,東部沿海地區財政資金相對雄厚,政府有能力有意愿探索鄉村振興產業投資新模式,因此在設立規模上呈現出向東部沿海經濟發達省份集中的趨勢。在政府預留出足夠的容錯空間與讓利空間時,社會資本也就有動力參與鄉村振興基金,助力農業產業升級和區域經濟發展。相較而言,中西部地區受限于經濟發展水平,地方政府的財力水平不足,社會資本的實力也不夠雄厚,各方參與的積極性也不高,因而鄉村振興基金普遍較為薄弱。
考核管理不全面。按照“進一步推動農業產業整合和轉型升級”的鄉村振興基金設立初衷,現已出臺的地方政策文件均對基金投資方向有較為明確的規定,但在基金使用效果方面缺乏系統的考核制度,難以有效促進收益反哺與后續募資。此外,由于鄉村振興基金需要專業化團隊進行管理,而擁有金融、農業等相關知識的復合型投資人才在基層十分稀缺,因此導致基金管理水平較低,運營效益欠佳。
完善鄉村振興基金的政策建議
鄉村振興基金作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在未來一個時期,將對撬動金融資本、調動社會力量來更好地滿足鄉村振興多元化資金需求起到重要作用。為此,提出完善鄉村振興基金的幾點建議。
適時成立國家級鄉村振興基金。建議有關部門共同發起成立國家鄉村振興基金,并引導大型涉農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在全國范圍內,選擇區域影響大、產業帶動力強的項目,與地方的鄉村振興基金共同配合,推動產業升級和區域經濟發展,為全國鄉村振興基金的運作提供示范。與此同時,還可以加強全國鄉村振興基金的統籌和協調,定期開展工作經驗交流,提高基金的運行效率,并為國家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提出參考建議。
優化基金投資模式。全方位打造各級鄉村振興基金體系,以財政資金為基礎帶動社會資本與金融資本共同參與,形成多層次、立體的產業投融資平臺。鄉村振興基金平臺要進一步讓渡投資收益、降低投資風險,鼓勵民間資本以夾層投資、可轉債投資的形式參與基金。探索管理公司與投向地區相分離的鄉村振興基金投資模式,吸引更多市場化投資團隊跨區域參與基金管理,形成以母基金投資為體,以股權投資和控股式產業投資為驅動的投資結構。
建立基金考核評價體系。完善鄉村振興基金的監督、考核機制。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對基金運行過程進行專業化監督,依據基金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項目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管理團隊績效相掛鉤。推動各地國資管理部門、審計部門、監察部門在基金監督中納入容錯機制,對管理團隊勤勉盡職但難以避免的潛在投資虧損不予追責。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要探索建立鄉村振興基金退出機制,允許以公開上市、股權轉讓、控股股東回購等多種方式退出基金。
營造優質項目落地環境。作為新興金融支農手段的鄉村振興基金,其作用的發揮還要依托完善的政策環境。從人才引進的培養層面看,要加大專業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引導兼具金融管理能力與深諳三農發展規律的復合型人才參與基金管理,形成業務精良的管理團隊,提升鄉村振興基金管理水平。從法律和政策層面看,持續推進農村產權改革,在法律法規層面明確農村的產權歸屬,為順利投資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從信息和技術層面看,加強項目培育,推動農業數字化轉型,建設農村大數據共享平臺,為社會資本和基金管理人員提供充分的投資信息,優化鄉村振興基金生態圈。
(作者單位: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