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入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整合執法職能,積極創新農業行政執法機制,著力提升農業行政執法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執法保障。為推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向縱深發展,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綜合執法監督局采取查閱資料、座談交流、入戶走訪等方式對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主要做法
建立執法機構,明確法定職責。銀川市由市綜合執法局負責農業執法工作,所轄靈武市、永寧縣、賀蘭縣均成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目前,寧夏全區27個市、縣(區)共組建執法機構17個,劃轉編制和人員395人,基本構建起“權責明晰、上下貫通、指揮順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制定并動態調整了《自治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共實施235項,自治區本級實施11項,市(縣、區)實施224項。動態調整了農業農村系統權力清單175項、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62項和農業領域包容免罰清單11個事項。
強化制度引領,規范執法行為。廳本級制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制度》《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等配套制度,監督引導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制定《關于組織開展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創建,石嘴山市、平羅縣等地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被評為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窗口”;青銅峽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被評為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單位”。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配套印發《自治區農業行政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等8項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制發《自治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實施辦法》,促進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盡責。集中開展農業綜合執法交叉互評和案卷評查,以卷評查選優秀,以案釋法宣典型,評出2022年度全區農業行政處罰優秀案卷18卷,并向農業農村部上報6卷優秀案卷。
強化隊伍建設,著力提升執法工作能力。一是注重政治建設。堅持以黨建工作為引領,不斷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轉變作風,推進黨建與執法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注重能力提升。制發了《寧夏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舉辦提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能力培訓班,開展“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比武”活動,多維度增強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在互學互鑒中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組織開展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辦案能手評選活動,27名執法骨干被評選為首批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辦案能手。
強化主責主業,著力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一是注重查辦大案要案。各地辦理大案要案2起,石嘴山市處理了依法應當檢疫而未檢疫動物案,對當事人處以30.88萬元罰款。嚴肅查處了違法運輸銷售動物產品案,涉案人員全部移交公安機關。2020-2023年上半年,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40754人次,檢查生產經營主體23626個,查辦案件1144件,罰款549余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及財物貨值92余萬元,移送司法機關11件。二是建立協作辦案機制。橫向與市場監管、自然資源、公檢法等部門建立定期會商、聯席制度,縱向建立了區市縣三級指揮協作機制,形成了農業執法“一地發現、三級聯動”的有效格局。通過開展“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打好種業翻身仗”“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和范圍。
存在問題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不健全。在上一輪機構改革中,自治區一級未單獨成立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分散在各行業處、局和事業單位,僅履行檢查監管職責,未開展執法工作,在處理一些跨區域、影響力覆蓋面大的涉農案件時不太順暢,也難以高效指導監督基層規范執法。
農業綜合執法能力亟待提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組建后,新進執法人員大多為農業類專業技術人員,缺乏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經驗,不敢辦案、不會辦案、不愿辦案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對涉農法律法規掌握不全面,執法程序不規范,執法標準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按照《公務員法》規定,行政執法職能只能由公務員身份的干部承擔,但因行政編制的緊張,目前農業綜合執法隊伍整合過來的行政執法人員仍然是事業編制,執法崗位因其專業特殊性相對于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評聘方面難度較大。
執法經費保障不足。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普遍還存在硬件設施不完善,缺少必備工作條件的問題。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存在執法車輛、無人機、檢測設備等軟硬件設備短缺不足問題,影響了執法的時效性和工作效率。
體制機制有待健全。農業綜合執法監督局與自治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聯合印發了《自治區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規則》,但在實際執法工作中與公安、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等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聯動協作、聯合會商、行刑銜接及技術保障等執法協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機制還不健全。自治區將農業綜合執法已經納入了鄉村振興考核內容,但對各市縣(區)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考核還沒有一套具體細化量化的細則,難以發揮考核“指揮棒”“風向標”引領、督促作用。
對策建議
健全機構設置。在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學習借鑒河北、四川、青海等20個省的經驗做法,在廳本級成立農業綜合執法機構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省級部門及所屬單位行政執法職能,或單獨成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定編定員,強化農業綜合執法監督力量,進一步完善執法體系,理順層級關系,形成上下一盤棋,凝聚執法力量,強化重大案件查處,開展跨區域執法,依法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
強化執法保障。嚴格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文件要求,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運行經費、執法裝備建設經費及有毒有害物品處置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大執法經費投入力度,建設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所需的硬件設施,配備執法車輛與執法工具,發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標準化建設,促進執法工作良好運行。建立健全考核機制,自治區定期對各市縣(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進行考核和通報,推動各地加快補齊短板和弱項,加大執法力度。
加強人員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實現執法人員“兩必訓”,即“首任必訓”“崗位調整必訓”,加強執法人員規范執法意識,確保執法人員掌握法律基本知識和必要的農業專業知識。組織開展執法技能競賽、“執法標兵”評選、執法大比武、案卷評查等活動,促進執法人員熟知辦案操作及技巧,提高辦案能力和效力。加強上級執法部門對下級執法部門的監管,注重對行政執法隊伍的規范和管理,重視民眾意見反饋,確保執法有理、有據、有溫度,文明執法。
全域示范創建。圍繞寧夏開展全域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創建的目標任務,建立健全制度規范,強化部門間執法聯動,建立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強化行刑銜接。建設集監督、指導、服務于一體的執法監管平臺,依托石嘴山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慧執法”平臺,探索建立“行政執法網上辦案系統+移動執法APP+執法終端”三位一體信息化執法模式,實現辦案流轉網上運行、執法文書線上生成、執法辦案同步問詢、執法信息及時公開,全面提升執法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
加大執法力度。抓好日常執法工作的同時,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農資、動植物衛生等領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抓好案件評審,發布農業綜合執法優秀案卷,公布有影響力、有震懾力的典型案例。建立自治區、市、縣(區)三級執法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協查配合、案件移交移送。充分發揮自治區農業綜合執法專家組作用,指導和協助各地規范辦案。
(作者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綜合執法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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