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新階段,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既有現實需求,也有政策依據。
首先基于現有基本國情,我國在相當長時間內依然存在農村低收入人口。這些低收入人口具有收入不穩定、政策性收入比例較大、抗風險能力不高、比較脆弱、就業能力不高等特點。因此,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是在實現共同富裕的過程中,補齊人口、地域兩個角度發展短板,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基礎與前提。其次,“十四五”規劃明確了政策支持,提出要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保持財政投入力度總體穩定,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自2017年以來,率先脫貧的不少地區就鞏固脫貧成果進行了探索,東部12個省份確定了低收入標準,并制定了低收入人群認定標準、認定機制及動態管理辦法,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盡管過渡期以來,關于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態化幫扶全國各地、各個部門已經做了不少工作,也積累了不少經驗,但總體來看仍然是呈現碎片化情況。新階段,進一步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迫切需要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動態監測主動發現機制
農村低收入人口的生活狀況與其所面臨的風險之間關系復雜。一方面低收入人群的生計系統具有脆弱性,另一方面低收入人群所處的風險環境又容易惡化他們的生計狀況,最后由于低收入人群常常缺乏有效的安全防范和風險緩解機制,因而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由于這三者共同作用,常常導致農村低收入人口生活困難甚至陷入貧困。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主動發現機制最為必要。
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擴大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范圍,利用民政、扶貧、教育、人社、住建、醫保等部門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對比和信息共享,確保農村低收入人口應納盡納。將事前預防和事后幫扶結合起來,通過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返貧風險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開展常態化監測預警,對存在返貧風險的分層分類及時納入幫扶范圍,健全防止返貧的制度安排。
做好低收入人口識別工作。在總結全國各地低收入人群識別、認定與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制定與發布全國農村指導性低收入線。同時,各省(市)、地市按國家發布的城、鄉低收入指導線設置本區域內不同的城、鄉低收入線。依托已有精準識別機制與方法,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識別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幫扶和動態調整與動態管理機制。
搭建“省統籌、市縣督、鄉鎮核”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機制。充分利用現有數據平臺,加強大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重點監測農戶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家庭成員變化、幫扶政策落實以及返貧致貧風險變化等情況,進一步完善一線主動發現機制;健全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確保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進一步強化“防漏”監測預警,確保新增對象精準納入。強化“防錯”監測預警,確保不符人口精準退出。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全產業就業分類分層幫扶機制
常態化幫扶機制一方面應該是長期的,不是運動式、臨時性的;另一方面還應該是可預期的、制度化乃至法治化的;此外相應的幫扶措施也應該更加有針對性,既包括發展性幫扶,也包括基本生活救助,還包括一些預防性措施。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全產業就業分類多層幫扶機制十分重要。
首先,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全產業就業政策幫扶機制。將轄區內全部農村低收入人口納入精準幫扶范圍之內,擴大產業、就業幫扶等政策受益對象的覆蓋面。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持續開展勞務輸出服務,通過線上線下招聘會和就業服務平臺等發布招聘信息,繼續實施創業扶持等政策,促進農村低收入人口穩崗就業。
其次,優化結對幫扶機制。擴大駐村幫扶、結對幫扶、社會幫扶范圍,將農村低收入家庭納入結對幫扶范圍;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專業化、多元化的幫扶機制。加大農村低收入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動態調整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采取需求發布與幫扶認領的工作機制,探索教育發展、醫療衛生、文化振興、科技轉化、產業發展、鄉村振興、鄉村人才培訓等專業化、針對性幫扶機制。
第三,堅持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機制。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品德,社會幫扶是支持農村低收入人口及欠發達地區的重大舉措。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落實這一要求,需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完善幫扶方式、形成先富幫后富、實現共同富裕的強大合力。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精準兜底社會保障機制
社會保障是保證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推進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平衡收入分配的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強社會兜底保障,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社會保障,延伸救助觸角、凝聚救助合力,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不斷兜牢民生底線,可以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加有力、更可持續的兜底保障,進一步發揮社會保障“穩定器”作用,對于托起農村低收入人口,推動農村低收入人口經濟社會向好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精準兜底社會保障機制也是十分重要。
做好銜接工作。要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人口與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的銜接工作。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精準幫扶機制。對農村低收入人口特別是有致貧和返貧風險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實現穩定增收的困難群體,按規定落實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措施;全面落實特困供養人員救助制度,將農村困難群眾中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及時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對突發性變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及時實施臨時救助、“政福保”、“政康保”工程進行救助。
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臨時救助等政策。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全部納入救助供養范圍,實現“應保盡保”。加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費補助力度,給予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享受全額代繳保費政策。
加強低保規范管理。強化組織、資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繼續實施就業成本扣減、漸退期等政策,助力穩經濟擴內需。規范低保準入條件,完善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機制,健全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強化資金統籌、完善信用體系,加強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建設,推動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實。
進一步強化慈善幫扶。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救扶有效銜接機制,依托慈善組織設立社會救助專項基金,村(社區)成立“救急難”互助社,為遇重病、重殘、重大變故等困難家庭和個人提供救助幫扶。拓展“物質+服務”,打造社會救助服務品牌,探索將農村低收入人口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員集中供養模式。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有效責任工作機制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離不開有效責任工作機制的保障。為此,必須建構更加成熟完善有效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責任工作機制,夯實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基礎。將相關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工作要點,并納入地方政府考核事項。發揮社會救助聯席會議作用,推動部門聯動、責任共擔。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條件及救助幫扶辦法;社會救助平臺精準對接地方政府數據資源局、鄉村振興局數據平臺;各相關部門將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援助、受災人員救助、困難職工幫扶、司法救助等延伸至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將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委托下放至鄉鎮(街道),實行鄉鎮(街道)主要領導負責制,成立多部門參與的社會救助聯審聯批領導小組,規范社會救助工作流程,統籌落實入戶調查、核對審核、公開公示等環節。
圍繞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構建機制。構建縣鄉村三級責任機制,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縣級領導包抓機制,堅持組織引領抓幫扶。堅持以上率下層層壓實責任,通過協調調度、現場推進、專題研究等方式,幫助解決突出問題,督促指導工作任務落實,加強統籌協作。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幫扶長效機制。嚴格按照相關幫扶要求,扎實推進各項幫扶工作,持續在產業培育壯大、基礎設施改善、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給予幫扶村巨大的支持和幫助,不斷夯實幫扶村群眾收入基礎,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提升鄉村生活和治理水平。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行業部門聯動工作機制。鄉村振興部門與教育、醫保、衛健、住建、水利等相關行業部門協同配合,按照各行業部門掌握的數據或信息平臺,統一數據口徑,實現數據共享,對重點人群的信息數據進行比對。根據比對信息,組織人員進行實地核實核查,并分類研判開展幫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規模性返貧。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核查評估機制。對農戶自主申請和各方面排查發現反映的風險信息,由鄉鎮及時組織村組自下而上進行分析研判。對經核查評估程序確定的幫扶農村低收入人口,由村委會上報鄉鎮、縣鄉村振興部門逐級審核。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制度。將績效評價綜合結果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健全民政、財政、代理金融機構相互制衡、相互監督機制,規范資金運行流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對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開展制度化常態化監管,加強信息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救助資金安全使用、精準發放。
建構更加成熟完善的目標推進機制。一是建構經常化走訪制度。二是建構制度化培訓制度。三是建構清單化責任制度。四是建構精細化幫扶制度。五是建構信息化管理制度。六是建構規范化考核制度。
(作者系北京大學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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