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破解農村住房保障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部分城鎮化進程中的農民在農村建不了房、在城市買不起商品房,成為城鄉“夾心”群體等難題,浙江省龍港市堅持政府部門、農商銀行、集體經濟組織等多方聯動,大膽突破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壁壘,在全國首創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簡稱“社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范圍,探索建立城鄉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截至今年1月末,社員公積金建繳6112人,累計匯繳金額1038.64萬元。該項改革入選浙江省第二批共同富裕最佳實踐,獲評2023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銅獎。
政策賦能 多措并舉
著力突破“政策壁壘”
緊抓改革紅利。龍港宅基地改革是國家級試點,省政府批復的《龍港市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明確指出“要探索建立以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宅基地資格權人)住房保障基金制度,實現居住權的兜底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與浙江省人民政府簽署《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合作框架協議》,把溫州作為住房公積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聯系點。龍港市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改革省合作聯系點為契機,實行專班化運作,并整合財政、農業農村、公積金、農商銀行等力量,在2022年8月出臺了《關于龍港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龍港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創新“1+5”制度框架體系,參照住建部靈活就業人員建繳住房公積金模式,在全國首創探索將社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建繳范圍,擴大了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先期在13個社區試點,目前實現102個社區全覆蓋。
堅持政策導向。即堅持三個政策導向:堅持廣覆蓋原則,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社員,在經濟收入相對穩定、個人信用良好的情況下,均可納入公積金建繳對象;堅持自愿繳存原則,與單位在職職工不同,按社員意愿決定與龍港分中心簽訂繳存使用協議,與龍港農業農村局通過簽訂委托收款協議,委托龍港農商銀行代收代繳,并以“龍港市農業農村局”名義開設銀行賬戶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繳存資金的暫存賬戶,確保每月托收成功率;堅持社員經濟可承受原則,將滿足社員基本居住需求作為底線,繳存標準設置不搞“一刀切”,社員可根據自身收入,每月按不低于當年政府部門公布的地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的10%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后,與單位繳存職工一樣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個人最低可貸20萬元,夫妻最低可貸30萬元。
推出惠民讓利。出臺“財政+金融”讓利支持配套政策,創新財政配繳補助模式,對尚未實現宅基地資格權且名下無房產的住房公積金建繳社員,給予享受個人月繳存額50%、每月最高150元的財政補助;爭取人民銀行5億元支農支小再貸款單列政策支持,單列500萬元“農商共富金”,為在農商銀行貸款且建繳公積金社員提供每月最高100元的減息。支持有條件的集體經濟合作社組織自行制定相應補助政策,每年提取一定集體經濟收入用于補助社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建設社員住房公積金數字平臺,建立社員建繳住房公積金從申請、審查、監管等業務全流程系統辦理,實現相關部門數據共建共通共享,建立和完善申請便捷、審查高效、監管到位的社員住房公積金建繳數字化管理體系。
加強金融賦能。利用農商銀行“小法人”優勢,進一步拓寬社員公積金的金融屬性功能。打造“公積金+金融”全鏈消費金融生態,專列10億元授信額度,定制出臺“安居+”系列社員公積金專屬金融服務方案,推出共富貸、美麗家園貸、安置房回購貸、拆遷安置權益質押貸、農房(含宅基地)抵押貸、住房裝修貸、住房租賃貸、車位貸等消費貸款產品。探索創新“無獨立產權”非標資產融資模式,解決社員產權辦理過渡期間或集體土地性質產權,無法通過公積金中心申請抵押貸款問題,充分彌補社員在公積金中心政策以外的建房、購房、裝修、租賃等住房消費和改善性住房問題的“一攬子”金融需求。
推進安全監管。建立社員公積金繳存資金安全監管閉環管理,創新開立“社員公積金繳存資金監管專戶”,通過設置繳存資金暫存賬戶的管理模式,實現社員個人繳存資金與財政配繳資金使用的閉環管理,做到專款專用、賬實相符。把社員住房公積金制度統一納入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體系,并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以所購建房產(含農村宅基地和農房)作為房產抵押擔保,并承諾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個人分配部分,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問民所需 解民所求
助力實現“戶有所居”
解民生之需,落實“戶有所居”目標。住房問題關系千家萬戶,習近平總書記始終把“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目標”作為一項重要改革任務全面部署。龍港是中國第一座“農民城”,戶籍人口39萬,約23萬人擁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其中3200多戶為尚未實現宅基地資格權的無房戶。探索社員住房公積金制度,擴大了住房公積金建繳對象,打開制度多群體覆蓋突破口,助力解決社員特別是無房戶、困難戶實現“戶有所居”目標,也為全國范圍內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鑒和參考。
保民生之依,推進新型城鎮化改革。龍港市是全國首個鎮改市,承擔著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試點,近年來在“全域城市化、農村社區化、就地市民化、服務均等化”先行實踐。實行了新型“市管社區”二級基層治理模式,秉承不設鄉鎮街道的原則,撤銷73個行政村,建立102個社區,21萬村民轉為市民,并聯動戶籍制度改革、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協同推進“全域村改社區”。公共服務優質共享是群眾最關心、最期盼、最有獲得感的領域之一,探索社員住房公積金制度讓社員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務待遇,在住房人居領域先行先試、走出了關鍵一步。
增民生之福,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住房公積金制度對提高城鎮職工購房能力,改善城鎮職工居住條件發揮了巨大作用。探索社員住房公積金制度,能讓社員充分利用住房公積金制度功能,既能幫助社員解決購建購房、住房資金不足的問題,又能享受到優惠公積金貸款利率,成為當地積極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農民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一環,著力推進“擴中提低”,縮小了城鄉居民政策差距,是構建全民共享、城鄉統籌共富型大社保體系的變革性實踐,是浙江高質量建設共同富裕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具有溫州辨識度的成果。
(作者單位: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溫州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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