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是檢驗農村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實現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以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根本出發點。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將“實施農民增收促進行動”作為強化農民增收的具體舉措。
站在新時代新征程上,為繼續在拓寬增收渠道、開辟增收途徑、打造增收格局方面交出一份助農增收的優秀答卷,各地區各部門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因勢而動從依賴傳統路徑向激發新動能轉變,通過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等務實管用的硬措施突破農民增收瓶頸。
其一,就近就地發展“涉農”“興農”的勞動密集型產業,讓更多農民在家門口實現就業增收。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以產業促就業是持續推動農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建議在縣域內大力發展以農業農村資源為依托的現代種養業、鄉土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休閑旅游業、鄉村新型服務業以及鄉村信息產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以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尤其是半勞動力和弱勞動力的就近充分就業問題。在此情形下,農戶可合理配置家庭勞動力,降低外出務工成本,實現家庭收入最大化。
其二,建立緊密型鄉村產業利益聯結機制,保障農民增收的數量、質量以及可持續性。一方面,積極探索構建誠信體系,建立涉農企業和農戶的誠信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引導產業利益聯結主體使用涉農合同范本并誠信履約,強化涉農企業聯農帶農的社會責任意識,減少憑借壟斷地位對農產品壓級壓價或經常性違約、毀約現象。另一方面,堅持農民主體地位不動搖,守好農民權益保障底線,不斷提高其組織化程度和市場談判議價能力,摒棄“買斷型”“市場交易型”等松散型利益聯結方式,使其深度融入產業鏈價值鏈,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扭轉過去農業生產利潤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的局面。
其三,盤活利用農村“沉睡”的集體資產資源,拓寬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渠道。建議將集體資產量化到人、落實到戶,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通過股份合作經營、集體自主經營、租賃托管經營或其他規范化、高效化的經營方式,盤活利用農村校舍、農產品初加工用房、廠房、辦公房等歸村(組)集體所有的閑置房產,未開發利用或閑置的歸村(組)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以及農村撂荒耕地、可開發利用林地、宜漁水面等資產資源,用于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壯大村集體經濟實力,從而增加農民股息、紅利等財產性收入。
其四,完善農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擴大農民財產性收入提升空間。土地增值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開發商、市民、村集體以及農民等多方利益主體,其博弈力量的強弱關系決定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是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未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實搞好確權,穩步推進賦權,有序實現活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利,推動形成兼顧資源配置效率與公平正義的土地增值收益初次分配格局,切實提高農民可享有的土地增值收益比例,讓農民更多分享改革紅利。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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