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要求,“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近年來,江蘇省蘇州市積極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新實踐,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持續保持全省領先。
積極探索 集體經濟譜新篇
積極探索發展集體經濟新產業、新業態,持續增強集體經濟造血功能,構建與區域發展定位相匹配、與推動共同富裕相聯結、與市場經濟環境相適應的新型集體經濟長效發展模式。
聚力賦能增效,釋放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全面推進產權制度改革。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情況調度,做到成員身份確認及登記不重不漏,對已完成身份確認工作的,按時完成股份證書發放。截至2024年底,全市審核通過集體經濟組織家庭125萬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431萬人。全面規范第三方采購。出臺《蘇州市村集體資金采購第三方服務管理工作指引》,明確村集體采購第三方服務的范圍、方式、流程及監管要求,形成《蘇州市村集體資金采購第三方服務負面清單》,明確3類10項村集體不得采購的第三方服務事項,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全面加強產權交易體系建設。蘇州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自2016年上線在線交易系統以來,與“三資”監管平臺、公共資源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形成分工協作、聯動發展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
統籌協同共進,構筑集體經濟發展格局。持續強化政策支撐。印發《蘇州市關于推進“強村富民”的若干意見》,明確推動新型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民多渠道增收致富、發揮鄉村產業多體系帶動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4大類22條舉措。持續開展重點幫扶。開展黨建引領鄉村振興重點村幫促行動,遴選50家優質企業與50個重點幫促村共建,同時從市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20名優秀年輕干部到重點幫促村任職第一書記。市級財政安排2500萬元對重點幫促村46個優質發展載體實行以獎代補、先建后補,項目總投資20.96億元,預計增加村級經營性收入1653萬元。持續推進智慧監管。全面推廣農村集體“三資”智慧化監管模式,打造集體資產多維度、立體式、精細化管理體系,持續開展對“三資”監管系統的升級改造,實現資金支付系統、財務記賬系統、資產管理系統和農村產權交易系統“四網融合”。
創新驅動領航,拓展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加快盤活存量經濟。結合“三優三保”、占補平衡、增減掛鉤等政策,盤活用地指標,引導支持村級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復墾復耕后優先置換到城鎮規劃區、各類開發區等優勢地段,建設富民強村載體。加快發展物業經濟。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鼓勵村集體通過司法拍賣、聯合競買、協議收購等方式異地置業,支持村集體積極參與政府投資的公共事業、實事工程等優質項目建設。引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聯合參與老舊工業區和被撤并鄉鎮的更新改造,提升鎮村風貌,增加集體收入。2024年全市村級集體經營性資產面積超2300萬平方米。加快推動融合經濟。探索“村集體+國資合作”共贏模式,按照政府引導、國資運作、規范管理、防范風險原則,以市場化運作為村級經濟發展尋找新的增長點。做優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大力推進“休閑農業+”,拓展鄉村多種功能,促進農業與文化、教育、康養、旅游等產業深度融合。截至2024年底,全市建成各類休閑農業經營主體2810家。
乘勢而上 久久為功促實效
堅持改革創新、久久為功,以推進農村發展集成改革為契機,圍繞農村集體經濟增資減債、增收節支、增效堵漏,不斷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持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組織,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深度挖掘,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潛能。不斷規范農村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管理,積極拓寬村集體經濟發展新路徑,實現集體經營性收入增長與社會經濟增長基本同步。深化多元化的發展路徑。推廣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經驗,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等權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產業項目和公益民生項目,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完善集體資產權證補辦工作流程,同時發揮典型示范作用,由點及面指導村集體補辦權證,加快存量化解。積極探索強村公司發展模式,支持強村公司因地制宜開發建設高標準廠房、科技產業園等新型經營性項目。深化市場化的發展理念。引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市場化原則,更大范圍、更大空間進行聯合發展、異地發展。同時強化資本運作,將村集體積累的資金、土地補償費等貨幣資產,通過參股經營等方式轉為經營資本,獲取股金、利息和資產增值等資本運營收入。深化數字化的發展方式。進一步提升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創新能力,拓展交易范圍,增強融資權能,豐富交易品種,強化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平臺在規范流轉交易、盤活存量資源、促進增值溢價等方面作用。加快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完善涉農主體綜合檔案,發布涉農金融產品信息,推動金融資金進入鄉村振興領域。
精準發力,強化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財政、人才、金融等方面扶持力度,推動村級集體經濟規模做大、效益提升。更好發揮財政資金保障作用。推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穩步提高、逐年優化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和結構,持續加大財政支農投入保障,對生態補償區域的鎮村形成穩定的生態補償保障機制,對因保護和恢復生態環境及其功能而發展受限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財政支持。更好提升重點幫促村幫扶實效。充分發揮市級幫扶資金的作用,對重點幫促村優質發展載體實行以獎代補、先建后補。探索集體經濟強村、民營經濟強企與重點幫促村掛鉤聯系機制,通過項目建設、人員互派、資源共享等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更好推動金融支持鄉村發展。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服務和支農方式,探索保險機構為土地經營權流轉提供流轉履約保證保險等金融服務。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服務質效,簡化授信審批要求及流程,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經營主體提供更為便利、可靠、低成本的融資擔保服務。
全面深化,釋放農村改革效能。推進蘇州市“1+2”農村改革,完善土地租期延長、片區協同發展、收入預算管理等各項政策,形成資源疊加效應,持續為壯大村集體經濟提供保障。探索構建土地租期合理延長機制。堅持與上位法、工作要求、基層實際和經營主體期盼相銜接,結合農村產權交易系統數據分析與基層調查數據,制定土地租期延長工作指引。推動以鎮(街道)為單位推行土地租賃合同統一范本,鼓勵通過先繳后用、跨行代扣等方式提高租金收繳率。同時積極研究土地租金合理調整機制,將租金與單產變動情況、規模經營情況、地力變動情況、帶動服務能力情況進行聯動。探索構建片區村級集體經濟協同發展機制。堅持穩存量、擴增量,集聚資金、資產和資源優勢,按照區域發展定位,遵循市場運行規律,推動產村融合發展,引導優質企業與村集體共建,實現資源對接、需求對接、項目對接;通過“退二進三”“退二優二”等方式,實現村級物業載體轉型升級;鼓勵指導有條件的村,利用清產核資成果,盤活農村低效用地,通過功能置換、回購儲備等途徑進行優化整合,連片開發,提升節約集約發展水平。建立“抓兩頭、促中間”機制,發揮“領頭雁”作用,常態化組織互比互學互看,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推動補短板強弱項。探索構建能負擔、可持續的保障機制。進一步厘清村工作職能和責任邊界,嚴格落實村級組織“三張清單”(村級組織主體責任清單、村級組織協助辦理事項準入清單、村級組織履職負面事項清單)。調整優化農村人居環境督查考核制度和標準要求,統籌推進各類專項整治工作,引導農民群眾參與村莊面貌提升,鼓勵行政村以勞務合作社等形式開展管護運營,探索形成長效管護機制。將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出臺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的指導意見,壓減非生產性支出,切實減輕村級組織額外負擔,實現村集體支出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厲行節約,推動鄉村發展與村級經濟壯大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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