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經管總站站長兼經管司副司長 王樂君
2014年底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互動。2015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要求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國辦就此專門發文進行部署安排。農業產業化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發端,歷經探索起步、形成共識到快速發展,目前進入了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新階段。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升級版,是新時期農業產業化的根本任務。
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發展農業產業化、培育龍頭企業是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內容。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特別是隨著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提升,龍頭企業已成為培育和帶動家庭農場發展的重要力量,龍頭企業正在與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互動、融合發展。農業產業化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重要力量。龍頭企業帶動、示范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推動農業生產向資本和技術集約轉變;龍頭企業通過延長產業鏈、搭建供需平臺,架起市場與生產的信息橋梁,引導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是推進農村三產融合發展、提升農業競爭力的引領力量。發展農業產業化,把產業鏈、價值鏈、生態鏈等現代產業組織方式引入農業,實現了農產品生產與加工互動,農業生產、加工、銷售、服務一體化經營,提升了農業效益與農產品價值。發展農業產業化,是促進農民增收?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有效手段。農民通過產業化經營,參與二三產業,真正分享農產品加工、銷售環節的增值收益。2015年龍頭企業銷售收入增長6.4%,比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高出5.6個百分點;超過1/4的省級以上龍頭企業科研研發投入占企業年銷售收入的1%以上。2015年農業產業化經營戶均增收3380元。
推進農村產業多業態多模式互動發展。隨著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農業多功能的拓展,農村經濟呈現多業態、多模式、多主體互動發展,呈現要素融合、技術滲透的良好態勢。農村產業融合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產業鏈。構建產業鏈條,將外部分工轉化為產業內部組織行為,實現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發展。二是要素融合。土地、資金、勞力等資源要素要與現代技術、互聯網思維集成組裝、相互滲透,推進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創意優化、價值提升,實現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三是利益共同體。各主體之間不是簡單的買賣關系,而是要通過合作、入股等方式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特別是要建立與農戶的利益密切聯結機制,突出農民對二三產業的參與和利益分享。四是可持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根基在農業,只有農業發展可持續,才能不斷延長產業鏈條。因此,必須加大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夯實農業基礎,不斷提升農業的效益和競爭力。
構建與農戶利益緊密的聯結機制。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四種利益聯結方式。一是訂單農業。龍頭企業與農戶簽訂收購合同,實行保護價收購。二是合作制。龍頭企業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通過二次返利或者保底+分紅,讓農民獲得二三產業增值收益。三是股份合作制。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產業化經營,實現收益共享。四是服務帶動。龍頭企業通過為農戶提供生資墊付、信用擔保、無償技術服務、免費培訓等方式,實現農戶與龍頭企業協同發展。從各地情況看,為應對農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普遍采取訂單方式,或者提供免費培訓、無償技術服務,采取股份合作方式的還不多。構建利益聯結機制要因地制宜因時而為,堅持三個不能:不能急于求成,要順其自然,注重政策引導;不能強迫,要尊重龍頭企業的選擇,尊重農民的意愿;不能一刀切,采取何種聯結方式,也要由各種主體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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