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濰坊市在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完善“三權分置”辦法,落實和拓展農村產權權能,從2009年和2013年開始,分別開展了“大棚所有權證”和“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兩證”辦理工作。目前,全市有6個縣(市、區)共計辦理大棚所有權證書2097本,涉及大棚數量12162個,涉及戶數1785戶,涉及土地面積37748畝。有9個縣(市、區)共計辦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書313本,涉及經營主體301個,其中種養大戶241個,家庭農場27家,農民專業合作社22家,農業龍頭企業11家;涉及農戶5199戶,涉及流轉面積28156畝。
廣泛宣傳
濰坊市各級農經部門按照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廣泛宣傳“兩證”辦理的重要意義和作用,通過宣傳發動,使大家認識到:首先,開展“兩證”辦理是落實“三權分置”的重要措施,是實實在在的惠農工作。辦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和大棚所有權證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后落實土地經營者權益的重要保障,對于確保土地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其次,開展“兩證”辦理是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手段。辦理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和大棚所有權證后,土地經營者可以放心大膽地經營土地,有力地促進了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再者,開展“兩證”辦理是實現農村產權融資的重要保證。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和大棚所有權證是抵押登記的依據,對于實現農村產權的抵押融資權能發揮了重要作用。由于宣傳發動工作到位,廣大土地經營者辦理“兩證”的積極性較高。
明確制度
為促進“兩證”辦理工作,2015年,市農業局下發了《濰坊市農村土地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試行)》,設計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樣本,明確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是指土地經營主體依法流轉(承包)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后,享有土地經營權益的憑證,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土地經營主體依法流轉(承包)的耕地、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使用權,從而為農村產權權能的有效釋放提供制度保障,為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證辦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
穩步推進
縣級農村經管部門負責農村土地經營權證的登記、發放、備案等工作,其程序是,由土地經營主體持申請書、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有效證件等有關資料,向鎮(街)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鎮(街)人民政府初審合格后,向縣級農村經管部門提報;縣級農村經管部門審核合格后,核發農村土地經營權證書,并對有關登記資料進行備案。農村土地經營權證記錄內容發生變化的,土地經營主體應持有關材料及時向鎮(街)人民政府提出變更申請,鎮(街)人民政府審核后,報請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目前,各地正按照上述程序,穩步有序地開展“兩證”辦理工作。
“大棚所有權證”和“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兩證”辦理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促進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截至2015年底,全市土地流轉面積311.5萬畝,占家庭承包經營面積的32.75%。二是培育發展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目前,全市家庭農場達到573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發展到360家。三是促進了金融資本下鄉。壽光市發放蔬菜大棚抵押貸款9億多元,濰城區發放大棚和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1690萬元。
(作者單位:山東省濰坊市農村經濟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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