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日本、韓國六次產業發展較快,在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促進農民增收和繁榮農村經濟等方面取得明顯效果。日本、韓國六次產業發展理念、發展模式、支持政策、管理體系等,對我國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農業轉方式調結構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六次產業發展背景與實質
(一)提出背景
六次產業是上世紀90年代日本學者今村奈良臣提出的一種農業發展理念,認為農業發展要走農村一二三次產業融合之路。后來,這一發展理念逐步被日本政府采納,2009年11月農林水產省編制了《六次產業化白皮書》,2010年日本出臺了《六次產業化·地產地銷法》。六次產業化從理論層面到付諸實踐,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背景。一是農民收入明顯下降,需要大力提升農業附加值。據統計,2008年農戶收入294萬日元,還不到1995年農戶收入 689萬日元的一半。二是農業缺乏吸引力、勞力老齡化,需要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據農林水產省統計,1995-2010年,日本農業勞動者從256萬人下降到205萬人,減少20%;農業從業者平均年齡從59.6歲增加到66.1歲,其中70歲以上的高齡農業從業者超過100萬人,占全部從業者的一半左右。三是農村缺乏活力、空心化,需要開發利用當地資源,拓展農業多功能,增強農村地區活力。因此,安倍政府提出“地方創生”計劃,旨在通過融合互動發展農村一二三產業,激發農村經濟的活力,增加農村就業。
韓國與日本有著類似的背景。進入新世紀以來,韓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狀況日益嚴重,農村中1/3的勞動力在65歲以上,而且隨著農產品市場開放程度加大,農產品進口增加,國內農產品受到沖擊,韓國傳統農業產業面臨著巨大挑戰。因此,為發展農村經濟和提高農業收益,韓國將發展六次產業作為重要舉措,并于2014年頒布了《農村復合產業培育與發展支援法》,以法律手段推動六次產業發展。
(二)六次產業化含義
根據農林水產省資料,所謂六次產業化,是指以農業為基礎,以農林水產勞動者為主體,通過有效開發利用農村當地優勢資源,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銷售及相關服務業,形成集生產、加工、銷售、餐飲和服務為一體的完整產業鏈,進而提高農業附加值,增加農村就業和農民收入。日本農林中央金庫綜合研究所室屋研究員認為,六次產業是在日本農產品市場已經飽和的狀況下,通過開發本地產品,挖掘出新的消費點。日本農林水產省研究所小林茂典研究員認為,六次產業化是以地區資源為中心創造附加值的過程。中村學園大學甲斐教授認為,六次產業化的本質是農民自己給自己創造更多的機會。我們認為,日本韓國六次產業化的核心是依托當地農民開發利用當地資源,通過技術創新和創意設計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目的是留住產業、留住利潤、留住人氣。
日本韓國專家還認為,六次產業化并不是一個新概念,六次產業化的實踐早已存在,六次產業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新階段,是農業產業化的升級版。日本農協在上世紀70年代就開辦了很多食品加工廠,組織農戶生產、加工和銷售蔬菜、烤肉醬、沙拉醬等;80年代發起“一村一品”運動的大分縣,其產加銷一體化和農村休閑觀光也獲得了快速發展。韓國政府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在農村推行“新村運動”,倡導農業多功能,大力發展農業休閑觀光、食品加工、農產品產地直銷等。可以說,這些業態已具備了六次產業化的雛形, 并成為日后發展六次產業的重要基礎。
(三)本質特點
日本韓國六次產業化有三個本質特點。一是利益共同體。六次產業化涉及農戶、合作社、農協、企業,作為六次產業的各個主體之間不是簡單的買賣關系,而是要通過合作、入股等方式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同體。日本韓國政府無論是認定六次產業組織,還是扶持六次產業發展,都要求與農戶存在緊密的利益聯結關系,突出農民對二三產業的參與和利益分享。日本對企業的扶持主要限于農民入股或者實行保護價收購的企業;韓國則主要是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六次產業。二是創新與增值。日本學者稱之為“定價權”,即在六次產業發展中農民對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要有話語權,要增加農民的收益。延長產業鏈,發展六次產業,關鍵在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創意設計、價值提升,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比如日本認為豬油加工成油脂、食用油,不是技術創新,但神奈川縣高座養殖合作社的公司將豬油加工成黃油,認定為技術創新,政府予以資金扶持;將番茄制成番茄粉,直接沖泡飲用,也屬于技術創新、增值,政府予以支持。三是可持續發展。六次產業的根基在農業,只有農業發展可持續,才能不斷延長產業鏈條。因此,日本韓國在推進六次產業發展過程中,始終沒有忽視對農業的扶持,在日本農田基礎設施、農村道路基本上由政府投入,并在農產品價格、農業保險、農業補貼等方面實施一系列的支持保護政策,以夯實農業基礎。
二、六次產業化的主要類型與實施效果
(一)主要類型
日本主要圍繞地產地銷發展六次產業,而且由農協組織加工、建立直銷店的情況比較普遍;韓國則重點支持合作社前延后伸發展六次產業。
從產業鏈看,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農產品加工銷售型,主要利用當地農產品開展農產品加工、食品加工和銷售,或者實行前店后廠;二是農產品直銷型,通過建立直銷店銷售當地農產品和加工品;三是產加銷綜合型,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餐飲等一體化發展;四是休閑觀光型,利用當地農業、文化特色資源,開展農事體驗、鄉村旅游、餐飲住宿等。
從主體來看,六次產業化主要有五種類型。
一是農業生產者向后延伸型。以從事農業生產的專業農民為六次產業主體,在發展生產的同時,開展農產品加工、銷售、餐飲或者觀光體驗。如福岡縣掘田牧場主飼養了200多頭日本和牛,同時又利用自家生產的牛肉開辦烤肉店。牧場主介紹,雖然該餐廳地理位置比較偏僻,由于是地產和牛,雖價格不菲,但仍受到當地消費者親睞,所以,牧場主計劃再到福岡市開辦另一家餐廳。
二是農協主導型。以農協為主體,通過前延后伸、接二連三,建立農產品加工設施、直銷店、塑造品牌等,并由農協成立專門的公司來運作經營。這種類型日本比較普遍,如福岡縣糸島農協開辦的“伊都菜彩”農產品直銷店,由農協出資8億日元在農村建立直銷店,1500個農戶和漁民為其直接供貨,農戶將農產品進行洗、切等初加工和包裝后直接送往直銷店,產品由農戶自己定價,直銷店收取15%的手續費作為市場運營、管理成本。據農協介紹,目前該直銷店年銷售額達40億日元。直銷店人氣很旺,多數消費者都是從幾十公里外的城里專門來直銷店,一方面可以購買到當地的新鮮農產品,另一方面還可以感受農村的田園風光,雖然才到中午,但大部分農產品都銷售一空。我們還考察了福岡縣彩虹農協的加工廠和直銷店,總投資27億日元,對當地農戶生產的柿子、西紅柿、無花果、葡萄等進行篩選、分級、加工和包裝后,銷往全國各地,2014年銷售收入達62億日元。
三是合作社引領型。以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和營銷為主要特點,實現產加銷一體化經營。如韓國京畿道坡州市山葡萄農園營農組合法人(合作社)由當地49個農戶共同出資13億韓元成立,依托當地山葡萄發展葡萄酒加工,年生產量300噸;忠清南道白石味營農組合法人和Cogkol食品營農組合法人分別是生產傳統糕點和醬菜的合作社,主要成員都是當地的高齡婦女。日本神奈川縣高座養殖合作社由8名農戶組成,從事生豬養殖,并于4年前興辦了一家香腸公司,發展香腸加工、銷售和餐飲,將產業鏈條延伸到二三產業。
四是地方政府推動型。以基層政府主導,通過政府控股或參股建設農產品加工、流通設施,吸引農民、合作社共同參與二三產業經營活動。如福岡縣筑前町(市)于2009年投資5億日元在農村建立了農產品直銷店并由第三方公司運營管理,發展農產品直銷、農事體驗和餐飲業。目前有321個農戶為直銷店供貨,2014年銷售額達5.5億日元。第三方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只收取農戶銷售收入的15%作為手續費維持公司運營。我們在現場看到,為了讓消費者更好地體驗傳統農村生活,直銷店門前還打了壓水井,餐廳提供的食物也盡量模仿地道的農村風味,讓消費者充分領略農村風貌。
五是農工商合作型。農業生產者與食品加工、流通企業共享各自的經營資源,實現生產加工技術、銷售網絡和品牌優勢合作共同開發新產品新服務。企業一般通過保護價訂單收購、入股等方式結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如大分縣大山町(市)地處山區,30年前村民主要種植水稻,但由于自然條件不好,收益不高,后來村民改種梅子,并發展為當地主導產業。為提高梅子產業附加值,大山町政府、威士忌公司及部分農民共同出資成立了夢工場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加價10%以上收購當地梅子,并針對中高端客戶開發梅子酒、梅精、梅飲料等系列產品。同時,公司還建立直銷店、旅館,發展第三產業。2014年該公司銷售收入7億日元,今年有望增長10%。
(二)實施效果
日本韓國從政府層面推動六次產業發展的時間還不長,但六次產業的發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農民和合作社的積極響應,在繁榮農村經濟、帶動農民增收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據日本農林水產省統計,2013年日本農業及相關產業年度銷售總額達到1.83萬億日元,比2010年增長了10.9%,其中農產品加工產值8407億日元、直銷銷售額9026億日元,分別比2010年增長了8%和10.4%。2014年韓國農林部認定的400家六次產業經營示范體的銷售額比上年增長了11.2%。在農民增收方面,日本將六次產業增收作為實現農民收入倍增計劃的主要來源。日本《農業農村收入倍增計劃》明確,2012-2020年,農民總收入計劃從3.4萬億日元增加到6.4萬億日元,其中來自六次產業的收入從0.4萬億日元增加到2.4萬億日元,即收入增加額的2/3來自六次產業。韓國坡州山葡萄農園合作社通過發展六次產業,使其成員收入超過當地農戶平均收入1.5倍;忠清南道Congkol合作社從事豆醬加工,每公斤大豆收購價比市場高出500韓元,大大增加了農民收入。
另一方面,日本韓國六次產業發展也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主要是:加工型產業出現同質化、過度競爭,農產品加工技術升級和新產品開發不能懈怠;農產品總需求不足和消費多樣化并存,保健食品開發和農業保健功能拓展亟待加強;農民經營素質低,吸引和培養知識型青年農民、創意型人才迫在眉睫;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激烈,消費者欲望增強,提高當地農產品品質和擴大品牌影響力刻不容緩。但兩國農業部門和專家學者對六次產業發展充滿希望。
三、支持政策與管理體制
(一)支持政策
1. 設立專項資金。為推進六次產業化,日本韓國都設立了專項資金,用于補貼、投資、貼息以及為六次產業主體提供免費咨詢服務。
日本對六次產業涉及的主要環節都有專項資金補助,如六次產業主體建設農產品直銷店及流通和銷售設施,財政補貼3/10;購買加工設備,財政補貼1/2;企業和農戶開發新產品和開拓銷售渠道,財政補貼1/3;農協建立直銷店,中央政府補貼(包括購買土地)1/2、地方政府補貼1/4,農協只承擔1/8的投資。農戶或者其他經營主體發展“第六產業”,包括開設餐飲店,還可以申請無息或低息貸款。據農林水產省資料,2014年日本六次產業專項資金為12.4億日元,2015年預算資金為21.3億日元。韓國對六次產業主體購置加工、流通設備也給予補貼,2014年補貼額度為30億韓元。韓國忠清南道市2015年設立的5萬億韓元農業補貼中,有1.5萬億韓元專門支持六次產業化。對六次產業主體購置加工和運輸流通設施設備,中央、地方分別補助50%、30%,合作社只承擔20%。
另外,日本韓國各級政府還設立專門資金,用于對六次產業開展經營輔導、政策咨詢、市場開拓、新產品開發、宣傳培訓、包裝設計等方面的指導服務。日本中央財政設立了六次產業化支援專項,為六次產業主體提供專家免費咨詢、人才培養、信息交流等服務,支持開展六次產業綜合計劃制定、市場調查、新產品發布、營銷策劃等。2015年,日本六次產業化支援專項資金規模達3.2億日元。韓國為六次產業提供的各類專家服務費用,全部由各級政府承擔。
2. 建立六次產業化基金。2010 年日本內閣會議通過“農林漁業成長產業化支援機構”法案,并于2013年由中央財政出資300億日元,野村證券、豐田公司、農林中央金庫、食品加工企業等民間組織出資18億日元,成立318億日元的六次產業化投資基金(A-FIVE基金)。同時,該投資基金再與金融機構(如福岡花旗銀行)以1∶1 出資,在都道府縣一級成立子基金。截至2015年7月,在各都道府縣共成立53個子基金,基金總規模750億日元。目前基金主要以投資參股方式支持六次產業,也有部分用于低息、無息貸款,或者支持專家開展咨詢服務。通常地方農業生產者、企業、基金公司按照1:1:2的比例出資成立新的農業公司,基金出資年限一般15年,且不限定具體用途,六次產業經營體可以根據需要靈活安排。基金資助對象限于農林水產省認定的六次產業經營體,具體操作時要經子基金審查,A-FIVE基金公司復審,最后由農林水產省審定。截至2015年7月,各都道府縣子基金已為65個六次產業經營體出資,總額40.59億日元,其中A-FIVE基金的出資額為20.3億日元。A-FIVE基金由農林漁業成長產業化支援機構(公司)負責運營管理,該公司又隸屬于農林水產省。
3. 六次產業發展配套資金。日本過去在農業產業化發展過程中,以及為促進技術創新,先后實施了農工商合作事業計劃、綜合化事業計劃、農業技術創新計劃等,對農工商合作、新技術研發引進推廣、新產品開發、新市場拓展等予以支持,六次產業主體也可以申請這些計劃的資金支持。如彩虹農協開辦的農產品加工項目,就得到了綜合事業計劃的支持,中央、省、市三級共補貼了10億日元。神奈川縣高座香腸公司利用生產香腸產生的廢料豬油開發出人造黃油,也獲得了50萬日元的新產品開發補貼。
4.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日本韓國并沒有因新設了六次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基金)而削弱原有農業生產扶持政策,仍然繼續重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支持保護和生產技術服務。日本農田基礎設施和田間道路投資的80%以上由政府承擔。在我們考察的一些地方,盡管地理位置非常偏僻,但政府同樣修建了高標準的柏油路、混凝土水渠等設施,同時完善的技術推廣服務也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日本政府近年來還建立了農業結構調整補貼和蔬菜價格穩定基金制度,為防止大米價格下跌,規定40%的水稻改種飼料稻,并對飼料稻谷的生產予以補貼;對生產過剩的大白菜等蔬菜予以銷毀,同樣由政府全額補貼,以保護農民利益和穩定農業生產。
(二)管理體制
日本和韓國在中央和省兩級農業部門都設有負責六次產業化工作的專門司局和處室,另外日本經濟產業省中小企業機構也負責有關六次產業化工作。政府部門的職責主要是制定發展規劃、六次產業認定、投資支持、指導推進。日本農林水產省在九個大區還設有派出機構承擔有關六次產業咨詢、指導和協調任務。到2015年7月,日本共認定了2105個六次產業經營體;韓國認定了9個以葡萄、醬菜、綠茶等為主導產業的六次產業示范區,1400個六次產業經營示范主體。
日本中央、省、基層三級農業部門還設有六次產業化支援促進中心,建立了專家服務團隊,具體承擔政策咨詢、生產指導、產品展示、設計技術服務等。日本農林漁業成長產業化基金及管理公司,由農林水產省管理,基金項目最終由農林水產省審定。日本中央和省農協也開展了大量的宣傳、培訓、名優產品評定、咨詢、協調工作。韓國中央設農漁村公社(事業單位),業務歸口農林部產業司;各地農業部門設六次產業化支援促進中心,并建立專家服務團隊。如韓國忠清南道建立了35名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免費為農民提供產品設計、包裝設計等服務;日本福岡六次產業化促進中心聘請了10名專家,重點支持新產品開發和市場宣傳。
四、啟示與建議
(一)主要啟示
1. 解決“三農”問題應走產業融合發展的路子。當前,我國“三農”發展也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農業兼業化、勞力老齡化、農村空心化等類似問題也存在。解決這些問題,不能單就農業談農業,日本韓國的經驗啟發我們,發展六次產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
2. 農業轉方式調結構要充分利用當地資源。日本強調地產地銷、一村一品,韓國認定六次產業的條件之一是“50%的原料來源于當地或者是自己生產的”。充分開發利用當地資源,實行差異發展,錯位競爭,避免產業同構、同質化競爭,有利于把優勢資源、特色資源發展成特色產業、主導產業,打造區域品牌,提升產業競爭力。
3. 股份制是不同主體和三次產業的融合劑。如何實現不同主體的融合,如何實現一二三產業的融合,如何實現不同主體的商品交換關系內化為內部緊密的利益關系?我們認為,日本政府通過基金參股創建的股份公司,是一二三產業融合的機制創新。通過政府基金參股搭橋,將各主體的利益按照股份公司的機制予以規范,在股份公司的平臺上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政府又通過貼息貸款、項目補助等支持公司發展,既延長產業鏈,又增值價值鏈。根據2015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產業化經營試點已拉開序幕,但入股龍頭企業試點中地方和企業積極性不高,需要政府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4. 創新人才培養是六次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所在。從考察的案例來看,好技術、好點子、好創意,是六次產業成功的關鍵,延長產業鏈,提升附加值,技術和創意是核心因素。日本大分縣夢工廠公司梅子系列產品開發,靠的是食品深加工技術;韓國坡州山葡萄合作社葡萄酒、飲料和釀酒體驗、觀光旅游項目,之所以吸引消費者,其釀造技術和創意設計功不可沒。考慮到農民素質不高,尤其不熟悉二三產業,更不懂文化創意,日本韓國非常重視和依靠專家團隊,為農民、合作社提供個性化咨詢指導和創意設計服務,并通過基金參股,與加工、銷售企業一起組建新公司、搭建平臺,將企業加工技術或者銷售經驗與農民進行對接。
5. 政府強力支持是發展六次產業的關鍵。雖然六次產業發展最終要由市場調節,要由消費者投票,但由于六次產業的基礎還是農業、主角還是農民,如何引導農民深度參與二三產業,如何實現創新與增值?日本韓國建立了完善的支持體系和有效的管理體制。兩國政府對發展六次產業的設施設備、技術創新、基礎設施、人才培養等方面和主要環節都有明確而有力的資金扶持,從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相應的管理機構和專家團隊。與日本農業相比,我國農業仍有不小的差距,在我國開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政府的支持不能缺位。
6. 法制健全是六次產業發展的重要保障。在日本韓國,六次產業發展的重大舉措、支持措施都有相應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六次產業化·地產地消法》成為日本六次產業化的重要標志,依據《股份公司農林漁業增長產業化支援機構法》設立了專門基金,《農山漁村六次產業化政策實施綱要》、《工農商協作促進法》、《中小企業信用保險法》等法律政策,建立了完善的支持體系。《農村復合產業培育與發展支援法》為韓國六次產業大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農漁業、農漁村及食品產業基本法》、《農民等非農業收入支援法》、《農漁業經營體培育及支援法》等,形成了韓國六次產業化的法律支撐體系。
(二)幾點建議
借鑒日本韓國發展六次產業的做法,要在總結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農村新型經營主體融合、農村資金、技術和信息等要素融合、農村產業和新型業態融合。
1.按照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理念推進農業轉型升級。發展農業產業化,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是今后一個時期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農民增收致富的必然選擇。要堅持農村三次產業融合、政策措施融合、經營主體融合的思路,跨越城鄉界限、工農界限、產業界限,按照工業的理念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讓農民直接參與二三產業,更多分享農產品增值收益。在產業發展上,要在強化農業發展基礎的同時,支持農產品加工、銷售、餐飲一體化發展。在投資政策上,既要強化現有農業投資力度,又要將有關科技創新、食品工業、培訓教育等投資向農業產業化傾斜。在補貼方式上,建議借鑒日本做法,設立農業結構調整補貼資金,對限產和因結構調整給農民帶來的損失進行補貼。
2. 按照兩條路徑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農戶、農協為主(在韓國主要是合作社)發展六次產業是當前日本韓國的普遍做法,支持農場主與農業企業聯合開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則是歐美國家的主要做法。以農戶、合作社為主向前延長產業鏈,有利于讓農民直接參與二三產業、真正分享二三產業增值收益,有利于分散、小規模農戶與大市場對接;以企業為紐帶、農工商合作經營的方式向后延伸產業鏈,也有利于帶動農民參與二三產業發展,還有利于提升農業的競爭力,促進農業轉方式、調結構。我們認為,在中國要堅持兩條腿走路,既要支持農戶、合作社,又要支持與農戶、合作社有利益密切關聯的龍頭企業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提升農業競爭力,促進農業轉方式、調結構,不能忽視龍頭企業的作用。
3. 設立農業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或基金),打造主體融合、產業融合粘合劑。借鑒日本設立農業產業化成長基金的做法,設立專項資金,以政府參股或項目補助等方式,將龍頭企業與農戶、合作社聯合起來組建股份公司,搭建產業、主體融合發展平臺,形成真正的企業與農戶利益共同體;同時,發揮企業擁有加工技術、銷售渠道的優勢,有利于化解農戶、合作社缺技術、缺渠道、缺資金等難題。
4. 強化對重點業態支持。支持農民合作社及聯社在城郊或重點城鎮建立農產品直銷店,做實合作社,實現農戶與市場對接。支持農民合作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冷鏈倉儲,充分利用集體經濟組織的閑置廠房、土地,也有利于增強集體經濟實力。
5. 建立工作機制,開展試點、示范。發揮現有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和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的作用,加強溝通和協調,做好指導和服務。認定一批示范主體,選擇一批試點項目,推出一批經營產品。將現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一村一品發展納入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范疇,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作社、企業試點納入一二三產業融合試點,統籌推進。
(作者單位:農業部經管司、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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