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些機構和媒體調查,“農民不愿進城落戶”“城里買房戶籍在村”現象在一些地方提高戶籍城鎮化率改革實踐中,正較為普遍地出現。這一現象引起關注,一些觀點認為這是“逆城鎮化”現象,存在很大隱憂,需要采取措施遏止。
從目前所謂“逆城鎮化”現象來看,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人進了城鎮,或者在城鎮買了房,但戶籍還在農村,有的甚至人與戶籍都進了城鎮,但農地“三權”仍然沒有放棄。二是本來戶籍在城鎮的人,“逆行”落戶到鄉村,或者到村里“買地置房”,希望過上晨曦伴雞鳴、日暮理鄉愁的田園生活。
這兩種情況,稍加分析就知道,并不能都歸結為“逆城鎮化”。對進城買房戶籍在村現象,這本身就是城鎮化的結果。對城鎮人反向到鄉村落戶定居,從城鎮化實踐來看,可以看作“逆城鎮化”現象。不過,受我國法律政策限制,目前城里人還不能到鄉村買房置地,而且在新型城鎮化的大趨勢下,各地對城里人落戶鄉村都采取了從嚴從緊政策。所以,有這種意愿和能力的人群目前還很難真正做到成為“村里人”,多數只能通過“租房租地”方式寄居在村里,而且實踐中這部分人群還很少。
認清這兩種現象,對所謂“逆城鎮化”就會心中有數,采取的措施就能有的放矢。針對“半城鎮化”,在態度上就不必著急,要順應農民意愿,創造好條件讓農民自覺自愿放棄“鄉籍”,別認為這是“逆城鎮化”就加以阻止。在措施上要做的不是強迫農民落戶城鎮,而是更好地維護農民利益。至于城鎮人到鄉村落戶的“逆城鎮化”現象,在當前不具備條件讓這部分人群“逆行”落戶鄉村的情況下,正好可以通過建設美麗新農村、發展鄉村旅游、民俗居住等方式吸引部分“鄉愁濃郁”的人群,使“逆城鎮化”成為推進城鎮化的正能量。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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