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確權登記頒證、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非經營性資產集體統一運營管理”的要求,山東省淄博市在完成土地確權頒證工作的基礎上,及時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初步實現了農民對集體資產由“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的轉變,創新了集體經濟運行機制,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資產+資源+農民財產權折股量化”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在淄博市博山區、淄川區的部分村(居),村集體充分發揮當地資源優勢,結合村集體原有存量資產并吸收村民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財產權入股,走出了一條“資產+資源+農民財產權折股量化”的改革新路子。博山區南域城社區現有住戶667戶、居民2000余人,是博山區30個經濟強村(社區)之一,2014年作為全市股改第一村進行了產權制度改革。改革過程中,將村集體所屬的沿街商業房、廠房等全部經營性資產和舊村改造增加的建設用地在清產核資、資產評估的基礎上折股量化,其中沿街商業房、廠房等經營性資產按評估值直接折股量化,建設用地等資源性資產按照評估值的75%折價入股,合計量化資產總額1.27億元。在股權配置上,本村出生且戶口未遷出、自基準日年滿18周歲(含女婚嫁未遷戶口人員、男隨女婚入人員、入伍服役、在校學生、服刑人員等特殊人群)的人員享受基本股;出生后戶口依法遷入本村的按遷入年限享受農齡股:1985年前遷入的按基本股的0.6折股,1995年前遷入的按基本股的0.5折股,1996年至2007年12月31日前遷入的按基本股的0.3折股,2008年以后遷入的不享受股份。在股權運營管理上,經工商登記成立了全市第一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合作社——淄博博山南域城農村經濟股份合作社,對村集體資產進行統一運營管理。目前,南域城社區股份合作社運行平穩,經營效益較改革前大幅提高,連續兩年按資產收益率的5%對股民進行收益分配,年人均分紅1750余元。博山區中郝峪村地處魯中地區最高峰“魯山”之陽,具有得天獨厚的生態旅游資源,全村共113戶、340人。該村將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公益性資產全部折股量化,同時吸收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經濟林木等農業資產折股量化入股,實行公司化運作,發展以休閑度假為主的鄉村旅游項目,目前全村有90戶村民參與經營農家樂,其中5家農家樂被省旅游局評為5星級農家樂,20家被山東評為4星級農家樂,2015年人均分紅近4000元。淄川區公孫村結合舊村改造,將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作為股份制改革的主要資產,同時吸收村民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注冊成立股份合作社運營管理。約定只設個人股,不設置集體股,股東實行靜態管理模式,2015年完成產權改革,2016年初實現人均分紅近18000元。
“扶貧資金折股量化”新型扶貧模式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多重效益。博山區池上鎮上小峰村,是省級重點貧困村,全村共205戶、487人,其中精準識別貧困戶114戶,貧困人口243人,多年來村民主要依靠種植低效高桿的農作物為生,收入微薄,很多村民不得不到外面打工掙錢。2012年以來,上小峰村充分發揮豐富生態資源優勢,以扶貧專項資金項目為抓手,以農村產權改革為依托,采用“公司+農戶”運營方式,壯大脫貧產業基礎,增加農民收入,加快“輸血”向“造血”轉變。為管好、用好扶貧專項資金,上小峰村以村集體、243名貧困戶為股東,注冊成立山東上峰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將財政扶持的100萬元專項資金按貧困戶人均享有的扶貧資金額進行折股量化,以農家樂為載體,大力發展鄉村旅游業。公司取得的收益,在年末按照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原則進行分配,分紅比例不低于年度利潤的60%。公司收益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由政府補貼和村民自愿投資改造的33家“農家樂”,按營業額20%的比例上繳公司。二是由農戶以房產院落出資與村集體利用中央扶貧項目資金合作投資改造的“農家樂”,公司按營業額80%的比例收取盈利分紅。三是利用中央扶貧項目資金獨立投資建設的“農家樂”經營項目,經營所得扣除成本和管理費用后的凈利潤,全部上繳公司。通過對扶貧資金折股量化的股份合作,上小峰村找到了貧困戶脫貧致富的新路徑,人均純收入由原來的2000多元增加到現在的7000多元。
“確權確股不確地”開啟資源性資產、公益性資產改革之門。根據中央“可以確權確地,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的精神,對部分城區村、園區村及土地面積少、因流轉導致原有承包地四至不清的村(居),淄博市探索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形式將承包地折股量化到農戶。農地確股后農戶不再具體經營耕種承包地,而是交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承包大戶或村集體統一經營,經營所得收益按照農戶股權占有比例進行分配,不論采取哪種經營方式,均要求對農地股份收益單獨核算,每年一次發放農地股份紅利,并在農地股權證書上詳細記載。張店區傅家鎮宋家村,在對農戶承包地確權確股的基礎上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注冊成立了銀基農民專業合作社,投資建設十余個蔬菜大棚,承包給種植能力強、技術好的農民進行耕種經營,再將承包收益按股分紅,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益。
(作者單位:山東省淄博市經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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