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農村報》報道,廣東陽江市陽東區塘坪鎮牛欄崗村、青山村的一些村民因反對政府強行推動流轉,耕地作物被強行推掉,引發群眾極大不滿。去年6月,陽江市農業局引進廣州綠航農業公司,項目計劃投資10億元,規劃占地一萬畝,前期占地幾千畝。塘坪鎮政府以塘坪鎮經濟聯合總社的名義與企業簽訂合同,鎮經濟聯合總社再與各村小組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這個項目的土地流轉獲得了74%農民的支持,但牛欄、青山等村的支持不過半。當地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牛欄崗村位于項目基地的中心位置,對于項目的順利建設和連片生產具有重要意義。農民的土地確已推平,但只有少數農民不同意,影響了項目的推進。政府花了大半年時間與村民溝通,但有的就是協商不了,迫于無奈,只能這樣做。
《南方農村報》:根據《土地承包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友:政府、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要把自己的角色搞清楚,尤其是政府和村委會。在土地流轉中,不能自作主張,不顧農民意愿地流轉農民的土地,尤其是不能強迫農民把土地交回來再去流轉,不能在農民不知情的情況下以違背農民意愿的方式把土地流轉出去。
網友:土地流轉應該是在農民自愿的前提下進行的,像該鎮政府無視農民意愿,只為政績考慮的做派,應該嚴厲追求其責任,堅決遏制利用行政手段強行推動農民流轉土地、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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