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更多“沉睡”的土地資源真正活起來,江蘇金湖縣自2013年試點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以來,啟動了農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互換并地、抵押貸款等15項改革試點。2016年,承擔了國務院、農業部布置的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應用兩項改革試點任務。
主要做法及啟示
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是保證。金湖縣成立了試點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建工作組,積極研究上級政策,深入調研基層情況,搭建改革試點主體框架。組建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聯席會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庭等專門機構,承擔相關試點業務。建立目標責任推動機制,將試點推廣工作納入全縣目標考核,實行定性與定量考評,將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各鎮、各相關部門、各金融機構,由縣目標辦、督查室督辦,及時跟蹤協調,確保推進效率。
制度化的配套機制是關鍵。金湖縣依據實際情況邊實踐邊完善,多方征求意見,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先后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辦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為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時,強化風險預防,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堅持因戶制宜,按照有房居住、有養老保障、有生活來源的“三有”標準,嚴格篩選符合條件的退出農戶,確保不產生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設立2000萬風險補償資金,有效降低了貸款風險。
多元化的資金渠道是支撐。金湖縣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縣級組建農業融資平臺公司進行籌資,鎮級通過新城投資公司進行出資,村集體出資部分由縣鎮平臺公司借資,逐年還清。成立農業綜合開發公司,對有償退出及互換并地以后的土地進行綜合開發,依靠項目支撐,打造高效農業示范區,提升土地附加值。
村民自治是基礎。在改革試點工作過程中,堅持農民自愿原則,突出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權益。最大程度發揮村民自治和村規民約的作用,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的方式,確認各項改革試點工作的可行與否,贏得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試點成果
兩項課題實現成功破冰,退出農戶生活質量提升。在金湖縣銀涂鎮唐港村試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和互換并地,落實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農戶21戶70人、連片土地343畝。承包地通過互換并地,將3個自然組86戶原本散落的326塊986畝,整合為99塊1051畝。農民由分散居住變為到集鎮安置小區集中居住,不僅居住條件得到改善,而且充分享受到醫院、學校、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資源,就地進入企業和社區就業創業。
有效盤活農村土地資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得到迅猛發展。經營權抵押貸款有效地為農民貸款提供抵押增信,拓寬了融資渠道,目前累計發放貸款448筆、貸款額2.12億元,實現涉農銀行和鄉鎮全覆蓋。同時,加速了農村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了農村城鎮化建設步伐。全縣土地流轉率達78%,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程度達86%,累計培育家庭農場658家、專業大戶1608戶、農民合作社1100多家、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38家,農業現代化水平躍居全省前列。
(作者單位:江蘇省金湖縣委農村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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