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對農民合作社的項目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促進了合作社的快速發展,許多合作社承接項目的意愿也比較強烈,但是,一些合作社立項后由于資金拖累而阻礙發展的問題,也亟待重視。
筆者在某地調研時發現,當地一家合作社為了實施350萬元的項目,在四處融資無門的情況下,不惜通過民間借貸,湊齊了70%的配套資金,哪知項目剛運行不到一年,合作社在經營不善及高息貸款的重壓下,宣告解散。該地經管干部說,當地一些承接了項目的合作社,很多都有項目配套資金的壓力。一些資金實力不夠強大的合作社,就只能有心無力、望而卻步了。這位經管干部坦稱,國家的項目資金并非是全額撥付,往往需要申請者配套一部分,且配套的比例一般都不低。這筆錢對于經濟實力本就薄弱、融資渠道狹窄的合作社來說,顯然很吃力。
國家通過項目扶持合作社發展是好事,合作社怎樣搭乘優惠政策的快車需要審慎考慮,在申請項目前,需做足調研實踐,要看該項目是否具有良好市場前景,是否能給合作社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是否有助于社員增收致富,是否具有切實可行的投資回收周期,同時也要對自己的綜合實力作出客觀評價,不可為了申請項目資金而盲目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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