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廣東嚴懲群眾身邊“微腐敗”、深化基層治理,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共立案查處農村基層違紀違法黨員、干部21720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387人。廣東省紀委監察廳日前統一部署指揮,各市紀委監察局同時出動,采用異地交叉的方式,在21個地級以上市各選擇1個行政村(居),對線索排查情況進行異地相互抽查復核。
據了解,廣東省紀委組成21個異地抽查復核組,按照回避原則入駐21個行政村(居),重點抽查復核排查問題線索是否遺漏、扶貧資金是否存在挪用克扣、“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是否得到有效整治等方面的情況,并要求抽查人員對抽查情況逐級簽字背書,各負其責。省紀委同時派出了4個片區督導員,確保抽查復核質量。
網友:從鄉村集體內部來看,貪腐“村官”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村集體成員無法對“村官”貪腐行為形成有效監督和約束,一些村民即便不滿意、想監督,也無從下手。基層腐敗問題,不能只靠上級的巡視督辦來解決。如何能讓制度真正發揮作用,讓監管真正落到實處?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專家:這些看似“小打小鬧”的“微腐敗”,不像“大老虎”那般具有轟動的影響力,卻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動搖黨的執政根基。“微腐敗”的各種行徑,群眾看得見,感受也更為深刻,更為關鍵的是和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只是出于“敢怒不敢言”的擔心,沒有及時站出來揭露。因此需要大力號召群眾參與反腐,同時健全網上網下兩條線,積極拓寬投訴舉報渠道,特別是順暢網上渠道,消除大家舉報線索時的心里顧慮。廣東此舉值得稱贊。
專家:“微腐敗”雖“微”,但經時間累積也會發生由“量”而“質”的轉變,必須花更多的力氣,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 身邊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露頭就打、毫不手軟,不放過任何一個“蠅貪”,推動反腐肅貪向基層延伸。同時工作前置,早打招呼、抓早抓小,采用“身邊事”以案釋紀,創新警示教育形式,筑牢基層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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