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防止耕地“非農”傾向。
要特別防止一些地方借輪作休耕之名行改變土地用途、占用耕地之實,搞“非農化”。這里有一些認識上的誤區需要澄清:比如在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污染區、生態嚴重退化地區進行休耕,有的認為這些土地本來就不適合耕種,如果改做其他用途如建設工業園區等會有更大的比較效益。再比如在輪作區,本意是要通過輪作調節土壤環境、改善土壤生態,實現用養結合,可持續利用,但有的地方認為可以將種植糧食輪作為種植花卉、苗木,甚至挖魚塘、建觀光園等,導致地力更大消耗。
二是防止耕地“長休”傾向。
休耕本意是為了讓透支的土地通過休養生息恢復地力。但土地長期休耕甚至撂荒,不僅不能恢復地力,反而還會導致地力下降。在這方面政策的導向作用非常明顯。比如我國臺灣地區,對休耕的農戶每公頃給予1萬元補助,休耕補貼加上老農補貼,其凈收入遠高于耕作所得。因此,近些年來申請休耕的面積越來越大,約占耕地的1/4,而農民領取休耕補助后疏于農田管理,一方面導致不少良田成了荒地,地力不斷下降,另一方面蟲害、鼠害大量產生,波及鄰田,影響正常農作物生產。目前,因休耕補貼遠遠大于種糧收入,河北等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爭著休耕的情況。應該認識到,休耕并不是簡單的什么都不種,也不是無限期的休下去,而是需要在休耕的土地上種植綠肥等作物,采用秸稈還田等辦法,促進土壤有機質改善,培肥地力。
當前,要抓緊研究休耕補貼標準與農民積極性、規模經營之間的關系,既不能因補貼過低影響農民積極性,也不能過高影響規模經營發展。要探索適合不同地區的輪作模式、技術標準和地塊選擇方法,建立科學合理的監測體系,實現輪作休耕監測全覆蓋。要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教訓,針對輪作休耕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早做好預案。
(來源:《農民日報》)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