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農民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經營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轉土地,從事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農業生產,保留了家庭經營的內核,實現了家庭經營和規模經營的有機統一,適合我國基本國情,符合農業生產特點,契合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已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在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大力發展家庭農場,意義重大,需要引起各地高度重視。
一、湖北省家庭農場發展態勢良好
湖北是最早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省份之一。2006年,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后,一些種養大戶就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管理水平,一批家庭農場應運而生。2013年以來,湖北先后出臺了《關于做好家庭農場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關于促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有力推動了家庭農場快速發展。截至2016年底,全省家庭農場發展到52389個,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25630個,較上年底增加28.6%;經營面積1693.8萬畝,占全省耕地流轉面積的16.8%。目前認定兩批省級示范農場共607個。
產業類型多樣,糧食生產居多。全省各地家庭農場立足資源優勢,宜種則種、宜漁則漁、宜畜則畜,或者種養結合、種養加結合、一二三產業融合。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25630個家庭農場中,主要從事種植業的約占45%,其中從事糧食生產的占43%。
經營規模適度,家庭勞力為主。全省家庭農場平均經營面積200畝,平均家庭勞力3人,大多有季節性雇工2—3人,基本能夠實現家庭農場的規模經濟。從事糧食生產的上萬個家庭農場中,經營規模在200畝左右的占70%以上。仙桃市地處江漢平原,2016年共注冊家庭農場669家,同比增長323%,其中經營規模在200畝左右的高達八成以上。
主體結構多元,經營水平較高。家庭農場主呈現多元結構,有的由種養大戶演變而成,種養經驗豐富,約占20%;有的由外出經商成功農民返鄉創辦,市場意識強,敢闖敢干,約占40%;有的由大中專畢業生申辦,知識水平高,有創新精神,約占10%;有的由農民合作社社員登記注冊,熟悉市場行情,組織化程度高,約占20%;還有的由龍頭企業帶動形成,由農業企業依托基地分片領辦,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支撐優勢,約占10%。
經營模式多維,效益普遍較好。一是集約種植型,規模化、集約化從事糧食種植生產。二是種養復合型,種植與養殖相結合,多業并舉,效益好。三是生態循環型,體現“綠色、協調”發展理念。四是質量管控型,以質量立品牌求發展。五是休閑觀光型,實現農業和旅游業融合發展。六是科技創新型。注重應用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生產環節科技含量高。七是“互聯網+”型。利用互聯網收集市場信息,調整生產結構,拓展銷售渠道。總體看,家庭農場效益普遍較好,每人年收入普遍高于5萬元,收入普遍高于當地農戶和外出務工人員收入(3萬—5萬元)。
二、家庭農場發展面臨的困難問題
金融服務不能滿足需求。金融服務是農場主們反映最迫切的問題。一是有效抵押物不足。農業設施、機械、土地經營權不能抵押貸款。二是貸款程序繁瑣,手續多,時效性差,與農業投資的季節性要求不符,需要用錢時貸款卻遲遲不能到位。三是額度低、期限短、費用高,很多只能貸到5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期限1年并且銀行提前兩個月就催收還款。利息加上評估、擔保費用等,貸款成本偏高。四是農業保險覆蓋面少、保障水平低、理賠困難。
土地流轉面臨困難。一是流轉費用偏高。從調查看,現在經營效益好的家庭農場大多是以前流轉的低價地,每畝租金100-200元,生產成本相對較低。近幾年,土地流轉價格上漲態勢明顯,特別是隨著工商資本大量進入農業并且主要經營特色種養,農民更愿意將土地流轉給租金高的工商企業。二是流轉不規范、不穩定。三是集中連片流轉難度大。有些家庭農場地塊分散,大大增加了農機作業的成本。
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農業生產基礎設施薄弱仍然是制約家庭農場發展的“老大難”問題。具體表現為農田肥力差、機耕道狹窄、田間水利設施老化,缺少集中育秧、糧食晾曬、烘干倉儲等基礎設施設備等。此外,解決倉儲、曬場、農機場庫棚等附屬設施用地問題雖已有相關文件規定,但落實難度大,許多家庭農場的農機具只能露天存放。
政策配套有待完善。相對于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來說,家庭農場的扶持政策較少。目前,湖北對省級示范家庭農場沒有財政資金補助,少數地方示范農場能獲得3萬—5萬元財政資金。有家庭農場主反映,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但工作中項目申報需要很高的資質,大多家庭農場不具備申報條件。在附屬設施用地、農業用電等方面,優惠政策落實難。
發展思路有待深化。主要是家庭農場經營者發展思路和理念存在問題。一是“適度”的問題。有些糧食種植型家庭農場貪大求全,超規模發展家庭農場,一些蔬菜水果種植型家庭農場也存在類似問題。襄陽市襄州區農家富家庭農場和常達鑫家庭農場以每畝1000元的價格分別流轉耕地3000畝和886畝,種植水稻和小麥,由于土地成本高及其他原因,出現較大虧損。二是標準化生產問題。一些家庭農場不重視標準化生產,品牌意識薄弱。三是內部管理問題。有些家庭農場只會簡單的記賬,不會進行會計核算;生產記錄不全,不規范。
三、加快發展家庭農場的思考和建議
(一)有關思考
準確定位。家庭農場在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處于基礎地位,作用不可限量。一是家庭農場是家庭經營的最佳實現形式,是培養職業農民最有效的經營主體,經營效益好于普通農戶,正因為這個經營效益才使得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更加牢固。二是家庭農場是合作經營最堅實的基礎。家庭農場為合作經營提供合格的潛在社員,將有利于克服合作經營中存在的異質性問題,推動合作經營規范發展。三是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是企業經營最親密的伙伴。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為企業持續提供可靠的原材料,和企業共同打造產業鏈,發展產業共同體。
精準扶持。財政政策應大力支持糧食生產型家庭農場,對適度規模的農戶家庭農場,要給予特別關注,在做好評估的基礎上為其提供個性化服務,穩定其經營收益,增強職業自豪感。對于起步階段的家庭農場,可以給予1—3年的持續扶持。
融合發展。家庭農場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除可以向政府部門尋求支持外,應更多地依靠市場機制,在融合發展中逐步破解。一是家庭農場應主動對接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二是在產業對接上,家庭農場應結合當地實際選擇適合的產業。三是家庭農場主要優勢集中在生產領域,在倉儲、物流、品牌創建等方面應尋求社會化服務。
(二)幾點建議
健全家庭農場工作指導體系。鑒于家庭農場在新型經營體系中的基礎地位和發展現狀,迫切需要加強工作指導,防范有關風險。建議在各級農業(畜牧、水產)、經管部門建立健全家庭農場工作指導體系,建立家庭農場發展協調會商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形成政策合力,有條件的縣、鄉可以建立輔導員制度。
建立健全家庭農場管理系統。目前,湖北按農業部要求建立家庭農場名錄管理系統,主要是方便管理部門開展工作指導。家庭農場管理系統應定位為“家庭農場身份系統”,以服務家庭農場為宗旨,主動對接家庭農場需求,方便家庭農場生產記錄和會計核算,方便家庭農場信息搜索和大數據分析,方便家庭農場對財政、金融、保險等業務申報和政策咨詢。
健全家庭農場財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各級農業擔保體系,鼓勵保險機構創新農業保險品種,鼓勵地方開展特色農業保險試點,財政加大保險、貸款補貼力度。對規模適度的糧食生產型農戶家庭農場,提高首套農機購置補貼比例;對于果蔬生產性家庭農場,在其成長期的前2年內,提高大棚及配套設施的補貼比例。現有的涉農財政項目實施區域應盡可能覆蓋家庭農場,推動家庭農場提高標準化生產水平。
大力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家庭農場聯合起來成立協會或農民合作社,對以家庭農場社員為主的農民合作社給予重點扶持,支持其發展烘干、倉儲、育秧、銷售、品牌運營等產前、產后服務能力。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與家庭農場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和聯合,支持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
開展家庭農場法律工作研究。按照《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要求,盡快組織開展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相關立法調研,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嚴格認定管理和注冊登記,對雇工經營加以限制。同時,在法律層面上為家庭農場發展明確若干條管用的扶持政策,特別是農業保險、農業金融、農業用地等領域政策。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