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組織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年度系列報告——《中國農村發展報告》(2017)在京發布。
報告指出,當前中國農村已經進入加快轉型和全面轉型的新階段,也就是實現農村現代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過程,面臨八大嚴峻挑戰。一是高成本嚴重損害農業競爭力。2005-2015年,三種糧食每畝總成本平均每年上漲9.7%,其中人工成本年均上漲11.0%,土地成本年均上漲13.5%。二是農業機械化亟待轉型升級。大中型農機具數量正在趨于飽和,農機作業市場競爭日益充分,農業機械化面臨轉型壓力。三是“誰來種地”難題尚未破解。占農民工總量49.7%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沒有參加過農業生產且早已習慣城鎮生活,不會種地也不愿種地。再加上務農收益較低和耕地細碎化,一些地方開始出現拋荒,在河南南部、湖南西部的山區耕地拋荒比例接近1/4。四是農業規模經營面臨巨大挑戰。2015年底,經營耕地10畝以下的農戶數量仍然多達2.1億戶,占全部農戶的79.6%。2016年全國土地流轉面積為4.71億畝,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比重為35.1%,僅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遠低于2012~2014年4個百分點以上的年均增速,一些農民想出租土地卻沒人承接。五是農民增收的壓力不斷增加。六是農村資源資產浪費嚴重。七是農村生態環境亟待改善。八是鄉村治理模式仍需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合作經濟組織與“村兩委”的關系亟待理順。鄉村治理機制如何適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村社區化的趨勢值得注意。
報告認為,受傳統觀念和體制的束縛,在加快農村全面轉型、激發農村發展活力的過程中,目前仍存在一些思想認識、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和政策障礙。具體來看,在思想認識方面,一是擔心農民離農退地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誤解,三是誤將土地流轉等同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四是對國家糧食安全的認識有待深化,五是對工商資本下鄉的認識存在偏頗。在體制機制方面,一是各項改革分頭管理、條塊推進的方式,影響了改革的整體效果;二是農村改革的連貫性、系統性不足,增加了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難度,三是改革的行政性較強且容錯機制不健全,束縛了基層創新的積極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一方面是有些禁止性規定已經不合時宜,亟待修改,另一方面是一些指導性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后,仍需健全。在政策方面,主要是現行的一些政策實際上限制了農村資源資產的流動性,束縛了農村內生活力的發揮。
報告提出,新階段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和新動能,促進農村全面發展和繁榮,需要重點做好五大方面的工作:一、提高農村資源資產的流動性,探索農村土地國家收儲制度。包括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其他資源資產的市場化退出機制;擴大農村土地轉讓的市場半徑,在條件允許的部分地區,嘗試農村資源資產跨集體轉讓;探索農村土地的國家贖買收儲制度,將農村土地性質轉變為國有等。二、加快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包括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賦予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更多權利權能;協同推進各種集體資源資產的產權制度改革;多種方式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做好有關改革發展的配套保障工作等。三、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保障農村發展全面轉型。首先要強化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的作用;其次應提高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穩定性;再次是加快創新農業規模經營實現方式;最后要引導小農生產進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四、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競爭力和經營效益。這要從降低農業生產成本、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提升農產品品質、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等方面發力。五、完善支持保護政策,促進農業農村持續穩定發展。一方面要創新財政支農方式,另一方要健全農業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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