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結束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這為2017年和“十三五”時期農業農村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規模經營市場主體,應當在農業供給側改革中發揮引領作用。據統計,自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至今,我國農民合作社總數已達174.9萬家,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3.5%,在農業農村改革發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經成為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力量。
近年來,一些合作社根據自身發展實際,及時轉變發展思路、調整生產結構、改善經營模式,充分整合利用各種資源,在品牌建設、人才培養、產品銷售、融資貸款、產業融合、技術革新等方面,積極實踐,勇于探索,取得了可喜成績。本期專題推出,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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