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對我國30個省、區、市(不含西藏,下同)農村經營管理情況統計年報數據審核匯總結果,2017年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情況如下:
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完成村數持續增加
截至2017年底,按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求,全國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組、村、鎮數合計達到13.1萬個,比2016年增長3.9%。其中,有7.7萬個單位在農業部門登記,2.8萬個單位在工商部門登記。從完成改革的單位情況來看,全國以村為單位開展產權制度改革的最多,完成村數達到8.1萬個,占全國總村數13.9%,主要集中在浙江、山東兩省;以組為單位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村民小組為4.9萬個,占村民小組總數的1.0%,主要集中在四川省;以鄉鎮為單位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鄉鎮為857個,占全國鄉鎮數的2.4%,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蘇、廣東等發達地區。從地域分布情況來看,東、中、西部地區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組、村、鎮合計數分別為7.7萬個、0.8萬個和4.7萬個,西部地區增幅最大,較2016年增長25.4%。具體來看,東、中、西部地區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組分別為1萬個、0.3萬個和3.5萬個,占全國完成組數的20.7%、7.0%和72.3%;東、中、西部地區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村分別為6.6萬個、0.4萬個和1.1萬個,占全國完成村數的80.9%、5.4%、13.7%。
二、改革時點量化資產總額6600億,量化經營性資產超過六成
截至2017年底,全國組、村、鎮三級已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單位,改革時點量化資產總額合計為6655.3億元,占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總額的19.4%。其中,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組量化資產680.7億元,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村量化資產5671.8億元,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鄉鎮量化資產302.7億元。量化資產總額中,包括經營性資產4158.7億元,占量化資產總額的62.5%。從地域分布情況看,東、中、西部地區量化資產總額分別為5716.3億元、574.2億元和364.7億元,占全國量化資產總額的比重分別為85.9%、8.6%和5.5%;東、中、西部地區量化經營性資產占比分別為63.7%、61.4%和45.1%。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單位,2017年末資產總額達到1.57萬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6687.8億元,占42.5%。
三、股權設置以成員股東為主,股東人均分紅366元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明確要求“股權設置應以成員股為主,是否設置集體股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統計顯示,截至2017年底,完成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組、村、鎮三級單位,共設立股東1.12億人(個),其中,成員股東1.09億人(個),占股東總數的97.2%;集體股東91.6萬人(個),占股東總數的0.8%。集體股東主要在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鄉鎮設置,組、村、鎮三級設置集體股東數分別為1.6萬個、8.7萬個和81.3萬個。完成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組、村、鎮三級單位,股本總額為6322.7億元,其中,成員股本4766.6億元,占股本總額的75.4%;集體股本915.4億元,占股本總額的14.5%。2017年,完成產權制度改革的單位合計分紅411億元,平均每位股東分紅366元。其中,成員股東人均分紅315元,集體股東人均分紅2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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