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鞏固和完善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理所當然,這里面也包含了土地所有制問題。
土地所有制,通俗講是指土地歸誰所有,但又不是簡單的歸誰所有的問題。英國著名傳記作家安德羅·林克雷特(Andro Linklater)的《世界土地所有制變遷》從另一個角度看土地所有制的變遷,闡釋了土地所有制與政治制度、社會經濟和人的自由發展等之間的關系,以及過去和將來對人類社會的深刻影響。正如他所說,“盡管如此,我替自己辯解的理由是主張歷史上的大多數時間,人類社會發展的主要推動力曾是以某種方式占有土地的強烈愿望。”
兩個世紀以前,地球上大部分土地要么歸傳統社會共有,要么屬于君主和教會。在猶太教法中,耶和華的戒令,“土地是我的”,而凡人僅僅是“陌生人和旅居者”,他們不能擁有土地。伊斯蘭教法也持有同樣觀點。漢莫拉比認為,“天空和大地的主人,它決定了土地的命運”。在英國,其殖民地都源于皇家特許令,在法律和事實上,不動產都是皇家財產。1450年,英格蘭的1200萬英畝農地中,六成被王室、教會和大概30名公爵、伯爵和男爵們占有。土地權利往往與政治主張密切相聯系。伊麗莎白時期的杰出律師托馬斯·史密斯在1560年代寫道:“短工、農夫、批發商和零售商這些沒有自由土地的人,他們在我們的聯邦里沒有話語權也沒有權力,沒有來自他們的聲音,他們只是被統治者。”但私有土地的占有導致了大屠殺,私有土地財產的獲得者們,開始考慮被他們奪走土地的人。為此,1601年,他們制定了《舊濟貧法》,對“每個占有土地的人”征收地方稅,用以向那些陷入貧困也不能工作的人提供救濟。1649年,杰拉德·溫斯坦利為了對抗“被稱為私有財產的令人不安的惡魔”,解決財產不公,開始建設一個全新的、平等的社區嘗試,最后以失敗告終。1656年,詹姆斯·哈林頓出版了《大洋國》,其理論認為,政府的形式必須反映土地所有制,因為最終,那些控制了大部分財產的人可以維持最大規模的軍隊。對此,約翰·亞當斯簡潔有力地總結了他的哲學,即“權力源自財產”。
安德羅·林克雷特認為,土地總是與政治權利主張相伴而行,當土地以私有或國有形式被占有,政治制度就會相應地與之契合。1620年,乘坐五月花號橫渡大西洋來到新大陸的102首批移民僅僅堅持了不到3年,就以“為了更好的秩序和將我們團結為一公民團體”將公有制嘗試改為了個人所有制。威廉·布雷德福相信,公有制是違背人性的。10年之后的1630年,打算乘船前往馬薩諸塞灣的清教徒的領導者約翰·溫思羅普宣布,“那些公共的、從未被占據也從未被治理的土地,對占有和開墾它的人而言是免費的。”隨著土地逐漸成為資本,誕生了兩種不同的資本主義。一個是重農學派熱情支持的,后出現的、以農業為基礎的自由市場資本主義,另一個就是他們所反對的、先出現的、圍繞貨物交換而產生的商業資本主義。重農學派認為,“土地是一切財富產生的源泉或原料。勞動力是制造財富的方式。”亞當·斯密在其《國富論》中指出,“土地的產出是每個國家政府收入和財富的唯一或主要來源。”在土地所有制變化過程中,也伴隨著“農民”身份的變化,農奴制、小農制、私有財產制,都分別導致了獨特的社會和政治結果。在中國、俄羅斯和伊斯蘭世界也發展出不同的土地所有制結構,呈現出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治理模式。正如安德羅·林克雷特所說,“在世界各地和全部歷史上,鄰域已經以無數種方式獲得成功。這完全取決于擁有土地的方式。”
工業革命的發生使原有土地所有制模式成為了歷史。安德羅·林克雷特指出,很多不同因素必須結合起來才能催生出工業革命。工業革命發生在英國而沒有在中國產生,他認為,根本原因就是衡量土地價值的標準。18世紀英國土地價格并沒有隨著土地生產率的提高而下降,反而大幅上漲,這是因為供需法則發生了變化,它激勵人們從土地和創新中獲得更多收益,而不僅僅是滿足養活多少人口。布里奇沃特公爵用自己一部分土地作為抵押用以購買運河沿岸的土地;托馬斯·貝萊恩用土地為鋼鐵先驅科爾布魯克戴爾公司擴張進行融資。在整個不列顛的18世紀進程中,擁有財產的產權人越來越踴躍地尋找農業之外的途徑來從財產中獲得收益,這些財產包括傳統的土地財產。到1832年,包括股票、現金、海外收益、房屋和制造業庫存在內的不列顛全部財富的一半仍然是土地。土地市場徹底改變了英屬北美殖民地的經濟,雖然除了本杰明·富蘭克林外,那個時代的絕大多數觀察者都沒有注意到。
土地制度最具有創造性,但同時也充滿了破壞性。繁榮和蕭條的極端循環,是19世紀土地經濟的典型特征。1819年、1837年、1857年、1873年和1893年美國發生過五次大蕭條,在每個繁榮時期,土地價格都普遍上漲,最終導致價格激增。類似的循環在澳大利亞、南非和新西蘭發生。1873年經濟衰退,也讓人們明白了亞當·斯密自由市場資本主義理論的缺陷。亨利·喬治在1879年出版的《進步與貧窮》中提出,糾正社會經濟方面已經產生的錯誤的關鍵在于擁有土地的方式。他寫道:“土地所有制是最重要的基本事實,最終決定一個民族的社會和政治環境,并決定思想和道德狀況。”“財富分配的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就是土地所有權的不平等”。美國經濟力量增長改變了私有制社會擁有土地的方式,1895年韋爾斯斷定,“農業的唯一可能的未來是大型農場,靠充足的資本經營,尤其是以機械化的形式、有點兒仿造工廠系統的方式組織勞動”。工業化的程度越來越高,是整個19世紀農業生活的事實。
安德羅·林克雷特在書中還分析了冷戰時期,以及進入20世紀后,土地所有制和耕作方式的變化,以及綠色革命對當下和未來的影響。最后他警告,“2050年,這個地球上將有約90億人口,對于如何照料好這90億人,這個生物學上不可避免的事實提出了令人畏懼的挑戰……與此同時,土壤退化、城市擴張、氣候變化,還會有諸如干旱、洪水、地震和海嘯這樣的自然災害,這都會逐漸將剩余產能降低到危險水平。”“所有制的基礎將變得至關重要”。
縱觀我國農業發展的歷史,從春秋時期井田制、到北魏均田制,再到唐代租庸調和明代兩稅制,還有新中國土地制度的發展脈絡,比如包產到戶,十一屆三中全會是三個“可以”、兩個“不許”,四中全會時改為了一個“不許”、一個“不要”,1980年75號文指出,“三靠地區可以搞”,1982年一號文件正式確認“雙包制”,等等。可以看出,土地制度的變化都不是單純的土地問題,這與一個國家的制度變化緊密相連。因此,我們在推動土地制度改革中,要慎之又慎,必須把其置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籌謀,跳出廬山看廬山,有全局思維、整體意識和大局意識。
誠然,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土地制度或多或少有值得借鑒的地方,但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情,不可能完全照搬其他國家模式,“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然有與其相適應的土地制度,這是實踐證明的。
(作者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