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會議決定,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等融資難題。由中央財政發起、聯合有意愿的金融機構共同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首期募資不低于600億元,采取股權投資、再擔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區、市)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初步測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計可支持相關擔保貸款5000億元左右,約占現有全國融資擔保業務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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