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日報》報道,江蘇省農委近日印發《江蘇省省級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試行辦法》,明確申報省級示范的家庭農場必須是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主要依靠家庭成員,常年雇工數不超過3人(勞動密集型家庭農場可適當放寬)。取消“農場主為本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有本地戶籍”的限制,同時將糧食種植類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由100-300畝調整為上限600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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