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和時代要求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對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國家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鄉村振興戰略是全面的、整體的戰略部署,內涵十分豐富,寓意十分深刻。從維護農民利益和加強農民負擔監管的角度,要重點關注幾方面。首先,深刻認識“重中之重”和“優先發展”的理念。長期以來,農業農村的發展始終滯后于第二、三產業和城市的發展,進入新時代,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仍然是最突出的問題,扭轉這種不協調的狀況,必須采取超常規措施,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這個短板。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是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農村基礎設施日益完善,道路四通八達,互聯網在農村越來越普及,現代物流體系在農村的覆蓋面越來越寬,農村的教育、衛生、社會保障、文化等方面都有了較快發展。這對農村社會管理和鄉村治理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鄉村治理能力和水平要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水平相一致,要與農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目標相適應,要與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相匹配。第二,充分認識和深刻理解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在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國家現代化建設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農村基礎設施和民生領域欠賬較多,農村環境和生態問題比較突出。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舉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目標、更有力的舉措,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第三,全面理解和把握鄉村治理體系戰略部署。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就是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要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在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依托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第四,鄉村振興戰略為農業農村工作提供了更廣闊的領域和空間。農民是鄉村建設和發展的主體,又是鄉村振興的受益者。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把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當前最艱巨、最困難的任務是對農民利益和權益的保護,我們要充分認識工作的長期性和復雜性,絕不能因為困難而裹足不前、畏難不進。必須按照中央的部署,圍繞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讓農村的面貌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把鄉村建設成為幸福美麗新家園。
二、做好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的幾點體會
農民負擔重的問題自上世紀80年代出現以來,受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治理,農民負擔持續下降并保持在較低水平。2016年農民人均負擔由2012年的45.63元降至25.4元。但在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減負工作稍有放松就會反彈,減負工作必須持之以恒,創新監管思路,常抓不懈。
(一)減輕農民負擔的主要措施必須堅持
30多年來,減輕農民負擔堅持標本兼治,實施了“十大措施”。一是不斷完善減負工作領導機制。從中央到地方建立健全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二是嚴格控制農民負擔水平。1991年至2012年中央連續下發文件,要求嚴格控制農民負擔水平。三是清理規范涉農收費項目。1990年以來,累計取消不合理收費7800多項。四是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針對農民反映強烈的問題,中央開展了多次專項治理。五是推進農民負擔監管制度建設。逐步建立了“公示制”“一費制”“限額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六是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稅費。七是加大支農惠農政策力度。八是實施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對一些農民負擔問題較多的縣(市)開展綜合治理工作。九是加強農民負擔監管檢查。十是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這些措施必須堅持下去。
(二)減輕農民負擔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各級黨委政府不放松對農民負擔問題的治理和監管,久久為功,成績來之不易。三十年的經驗告訴我們,農民負擔問題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絕不是畢其功于一役,也不能靠攻堅方式完成,這是農民負擔問題性質決定的。加強農民負擔監管是一個長期而復雜的任務,我們必須要清醒認識到,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還沒有完成歷史使命,必須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需要有堅定的毅力和歷史耐心。
(三)加強農民負擔監管要創新思維精準有效
農民負擔治理取得成效,最根本的是要針對造成農民負擔的原因進行徹底治理。進入新時代,農民負擔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過去那種大水漫灌式的工作方式行不通了,調動大量資源開展大規模治理行動的條件已經不具備了,我們必須改變思維,開展精準施策,針對新時代農民負擔特點,點對點地進行監管。要借助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開展定點監測、不定點抽查,發現新問題、提出新對策。
三、農民負擔監管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
(一)當前農民負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新變化
一是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集資攤派問題突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中集資攤派在部分地區依然存在,且數額很大,每戶動輒達幾百甚至數千元,農民反映強烈。二是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依然存在。既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又有經營服務性收費。三是向村級組織轉嫁負擔問題增多。四是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組織實施不規范。五是一些新領域農民負擔問題時有發生。新時代農民負擔發生了明顯變化:一是收費主體更多。過去由政府部門向農民收費,現在多由收費機關和單位分散收取。二是收費對象更廣。過去主要直接向農民收費,現在向村級組織和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收取的現象增多。三是區域分布更分散。過去農民負擔項目具有同質性,現在面向接受管理和服務的特定農戶收費,不同農戶之間負擔項目不同。四是收取形式更隱蔽。過去多是集資攤派,現在主要是搭車收費、籌資籌勞。當前農民負擔問題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城鄉發展一體化格局尚未形成,農民承擔著大量公共產品支出。二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尚不完善,違規收費和集資攤派問題依然存在。三是村民自治尚不健全,農民權利難以有效保障。四是監管機制有所放松,農民負擔監管出現盲區。有些負擔問題久治不愈,監管部門出現疲憊麻痹心態、視而不見了。
(二)做好農民負擔監管工作新任務新要求
總體要求。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中心,以規范涉農收費為重點,以強化監督檢查為手段,將農民負擔監管工作融入到城鄉融合發展中,將農民負擔監管領域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農業社會化服務等方面延伸,創新監管思路、拓展監管范圍、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嚴格禁止各種不合理收費和集資攤派,堅決糾正違反政策規定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確保農民負擔繼續控制在較低水平,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工作思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農”思想,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中心,以促進農民減負增收為目標,以切實解決農民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繼續推進加大公共財政對“三農”的投入,不斷消除形成農民負擔的體制機制因素,加大對加重農民負擔行為的治理力度,進一步完善農民負擔監管制度,確保農民負擔保持在較低水平并逐步減少,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重點工作。一是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收取,嚴禁向農民“搭車”收費或攤派各種費用。嚴格執行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防止出臺加重農民負擔的政策文件;全面推進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制”,提高收費透明度。二是規范實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嚴格規范議事程序,準確界定適用范圍,合理確定限額標準。三是深入治理加重村級組織和農民合作社負擔問題。加強對向村級組織收費事項監管,嚴禁將應由政府承擔的建設和服務費用、部門工作經費轉由村級組織承擔,嚴禁地方有關部門或單位委托村級組織向農民收取費用。嚴格執行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加強農民合作社負擔監管,推動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四是建立和完善農民負擔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涉及農民負擔政策文件會簽、信息公開和備案制度。全面推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核制度,防止向村級組織和農民轉嫁負擔。進一步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建立和完善農民負擔監測制度。五是加強涉及農民負擔事項的檢查監督。各地要對涉及農民負擔情況進行年度檢查。選擇突出問題和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六是嚴肅查處涉及農民利益的違規違紀行為。嚴格實行農民負擔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政策規定,加重農民負擔或影響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的相關責任人員,要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七是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堅持實行減輕農民負擔“一票否決”制度。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情況的督導,及時通報結果。
(三)關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是農村稅費改革后為健全基層民主治理體制、完善公益事業建設機制而設立的一項制度安排,旨在從制度上消除負擔反彈隱患。目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遇到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議事難,議事難、決策難是各地普遍遇到的問題,農民民主議事決策意識有待增強。二是籌資難,由于農村村級基礎設施建設歷史欠債多,農民籌資籌勞壓力較大,農民對籌資籌勞的主動意愿不強。三是維護難,各地在村級公共設施維護上遇到很多困難,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缺乏長效機制。四是監管難,農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管工作缺乏有效機制。這些問題都是我們下一步需要不斷探索解決的問題。
進入新時代,中央提出要“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合理確定籌資籌勞限額,加大財政獎補力度。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開展村內基礎設施建設”。中央還提出“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讓農民更多參與建設管護”和“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充分運用‘一事一議’民主決策機制,完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權益”。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推動鄉村振興,“不搞一刀切,不搞統一模式,不搞層層加碼” ,對農村環境整治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不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近日對實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又再次提出“不管是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都要搞,但標準可以有高有低”,這些都是中央對一事一議工作的新部署。
(四)做好2018年農民負擔監管工作
2018年重點做好三大工作:一是加強農民負擔的檢查,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抽查和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并將有關情況上報。二是開展好專項治理工作,對農民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專項治理,確保新形勢下農民負擔不反彈。三是繼續對各地的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給予通報表揚。
(文章節選自作者在新時代農民負擔監管研修班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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