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深入開展,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逐漸顯現,這些問題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難度,直接影響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進度;另一方面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決,不僅確權工作難以順利開展,還會影響到農村社會的穩定。這些難點問題總結起來主要是:
土地承包關系復雜,矛盾糾紛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錯綜復雜,實行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30多年來,各方面原因積累形成的土地糾紛普遍存在,如村與村之間、組與組之間、農戶與農戶之間、相鄰單位與村、組、農戶之間,等等。隨著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這些矛盾糾紛被擺在了面前,農民群眾紛紛要求政府先解決這些土地糾紛之后再進行確權,但因部分矛盾糾紛屬歷史遺留問題,存疴已久,很難解決,而糾紛解決不了,群眾則不同意確權,這部分土地的確權工作就很難開展。
原承包面積與實測面積存在差異。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時,由于受當時的測量條件限制,分田分地時使用的大都是筆尺、繩子,甚至是竹竿之類的群眾認可的測量工具,對一些田頭地尾等耕種條件不好的地塊,則采取估算畝數的方式,確定承包地的面積。而這次開展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對農戶所承包的土地全部重新進行實測,利用航拍形成的正射影像,確定空間位置和面積,再由專業測繪公司現場勘測,最終以實測的面積進行確權。這樣一來,實測的面積與農戶原二輪延包證書上所記載的面積就存在一定誤差。由于廣西地屬山區,土地不平整,存在很多“手指地”,經過30多年的耕種,地塊的面積、形狀與剛分到戶時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實測面積和原承包證書上的面積相差很大,而且每個農戶、每個地塊的誤差都不一樣,有的多,有的少,群眾意見不一,分歧很大。
開荒地和未上證地塊的鑒別問題。上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時,很多農戶為了少交或不交公購糧(后改為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等費用,存在部分土地雖已分給農戶承包耕種但卻不記入承包證書的情況。隨著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等費用的取消以及農村土地價值越來越高,農村土地確權中,農戶紛紛要求將這部分未上證的耕地一并進行確權,部分農戶甚至將開荒地也作為這部分未上證的耕地一并要求進行確權。由于開荒地不在此次確權的范圍,但那部分已分給農戶而未上證的耕地與開荒地很難區分,無法按群眾的意愿進行確權。
戶口遷出人員的承包地處置問題。農村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30多年來,已進入第二輪延包期,承包耕地的家庭或家庭成員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多農戶已將部分家庭成員或全部成員的戶口遷出,不再是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了,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情況:因學習、工作的需要,農戶部分或全部家庭成員已農轉非;農戶從經濟較落后的村屯遷到經濟發展較好的村屯;因考取國家公職人員后將戶口遷出到工作所在的城鎮或市區;因城鎮化建設全戶遷出到小城鎮落戶;因外出務工經商購房戶口遷出;因婚嫁將戶口遷出到發包方以外的其他村屯,甚至外縣、外省的城市;全戶消亡、承包主體滅失,等等。這些戶口的變遷,有的按政策規定可收回承包地,有的按政策規定可不收回承包地。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國家征用土地的范圍不斷擴大,地處城區農村的土地價值也越來越高,在這次開展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中,很多以前戶口已遷出并按政策規定承包地已被發包方即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的農戶,紛紛回原籍要求歸還其原承包地,與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原家庭成員、現土地承包戶產生很多糾紛,給當地的土地確權工作帶來很大壓力。據統計,廣西柳州市柳北區自開展農村土地確權工作以來,上述人員來訪占總來訪人次的80%以上,工作人員花了大量精力和時間來解答、調查、協調解決此類問題。
土地流轉后小塊變大塊的問題。因農村土地流轉或農業規模化經營、土地整理(小塊變大塊)等原因,原來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通過出租、入股、轉包等方式流轉到企業、合作社進行連片經營。由于地塊邊界已消失,有的用途甚至已發生改變,而且連片流轉或土地整理后實測面積和原承包證書上面積相差很大,群眾對這部分土地的分割意見分歧很大。如在一些村屯建設的花卉生產基地、水果生產基地、菜籃子工程生產基地等,這些生產基地范圍內一些農戶的承包地流轉后有的還是耕地,有的已變成基地道路或基礎設施用地,難以恢復原狀,如何進行確權,群眾意見難以統一,確權工作難以開展。
農戶承包地互換后出現的問題。農村土地開始實行承包經營時,為了公平起見,基本上是每個地類都按人口均分到每個農戶,所以農戶承包經營證書上登記的地塊都比較零散。為了便于耕種,很多農戶之間將承包地進行了互換,有同一發包方內互換的,也有不同發包方之間互換的。這種互換都有一個共性,就是農戶之間比較熟悉,承包地互換時,沒有書面協議,一般都口頭約定。30多年過去后,很多農戶外出務工,承包地出現了撂荒或土地流轉造成耕地邊界消失的現象,再加上承包戶家庭成員的變化(原戶主年事已高或已去世,年輕人不再種地),農戶之間互換的承包地邊界、位置等已無法說清道明。這次土地確權時,就出現了不少問題,一是進行實地勘測時,現承包證上登記的地塊無法和實測的地塊相對應,出現證上有的地塊而實地沒有,實地有的而證上又沒有。二是老一輩互換后的承包地現在年輕一輩不同意再互換要求換回,但互換后的地塊有的已被國家征用并獲得了補償,現在無法換回,雙方意見不一。
這些問題都是確權工作中的難點問題,需要花費人力、時間去解決,這些問題不解決,一些農戶就不簽字確認,農戶不簽字確認,相關的確權程序就無法繼續下去,確權工作進度會受到不同程度影響。
(作者單位:廣西柳州市柳北區農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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