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施鄉村振興的過程中,一些地方和個人積極性很高,但往往事與愿違。農民的意愿,在村里比什么都重要。解決鄉村的“關鍵小事”,處處都要體現農民的意愿。鄉村振興措施行不行,關鍵是看農民高興不高興。有怨氣,就要警惕和整改;高興了,就應堅持和推進。
要防止農民利益被“擠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進,極大地促進了農村生產要素的流動,激發了土地要素的價值潛力,農村土地流轉成了實現產業振興的大趨勢。農村土地流轉遇到兩個事關農民切實利益的現實課題,一是價格,即土地流轉價格是多少和誰來確定流轉價格,二是規模,即土地流轉規模究竟是多大合適和誰來確定土地流轉規模。流轉價格過低,農民利益直接受到“擠出”;規模過大,農民就業直接受到“擠出”。另外,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城市工商和社會資本下鄉,這些下鄉的資本賺錢了倒好,如果不賺錢,拍屁股走人,那農民利益咋保障?資本下鄉需要引導和規范,是幫助老鄉,推動鄉村振興,而不是代替老鄉,甚至坑了老鄉。
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鄉村振興戰略順應城鄉關系階段性變化,遵循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規律,是一個關乎全局、關乎根本、關乎長遠的重大戰略部署。在推進鄉村振興的歷史進程中,必須具備歷史耐心,傾聽農民呼聲,堅持農民廣泛參與,始終尊重農民主體地位。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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