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地方土地確權工作已近尾聲,一些地方的農民反映,自己村里的土地正在進行確權,多出來的土地村里要求農民每畝交納一筆土地承包費。農民不愿意交,這些土地就不能享受玉米種植者補貼、糧食直補等國家相關補貼政策。而且,等國家政策進一步明確后,這些地還將納入村集體機動地管理,執行公開競價發包政策。
這些多出來的土地,有的是以前人工測量導致的誤差;有的是過去承包地不算田埂,后來土地整合,田埂變成了土地;有的是以前農民為了少繳農業稅,把土地面積報少了;有的是農民開墾的“荒地”。現在,爭議最大的就是農民開墾的“荒地”。
在土地確權過程中,多出來的土地如何確權,法律沒有明確說明。筆者認為,除了要抓緊在法律層面規范“荒地”權屬外,還要對目前各地的做法區別對待。那些從農民利益出發,沒有借土地確權向農民征收“荒地”承包費的地方,雖遵從了農民意愿,卻造成了全國層面的不均等,后續影響值得深思;那些由地方政府統一征收“荒地”承包費的地方,應該向村民們說清楚承包費的流向,解其疑惑;那些把取之于民的承包費用之于民的地方,其做法是受到農民歡迎的。例如,一些村莊利用“荒地”的土地承包費發展村集體產業,規劃、建設鄉村,提高村民福利,實實在在地為民謀利。不過,也有一些村干部借土地確權謀私斂財,“荒地”承包費進了村干部的私囊,這也是農民最擔心的。
土地確權是一件事關農民土地權益保護的大事,政府一定要把好事辦好。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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