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湖南省沅陵縣被相關部門列為第二批國家農村改革試驗區,在農民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業務試點。幾年來,沅陵縣按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的原則,選擇在涼水井鎮王家嶺養雞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王家嶺合作社)先行試點,在資金籌集、資金發放、收益分配以及風險防范等方面基本形成了符合自身特點的運作模式。
信用合作方式
王家嶺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7月,是一家集蛋雞養殖、青年雞育雛、有機肥加工為一體的現代新型農業經營組織,是湖南省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社員126戶,總資產2578萬元。2014年12月,王家嶺合作社成立信用合作部,資金規模400萬元,采取“資金互助+擔保互助+保險兜底”的方式,為社員發展養雞產業提供所需資金。
依托合作社經營管理模式實行互助金“直貸”。王家嶺合作社實行統一育雛、統一供料、統一防疫、統一包裝、統一銷售“五個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信用合作與這一模式高度融合:一是借助內部交易信息數據庫進行信用評級。合作社建立了包括社員雞苗供應、飼料采購、疫苗使用、產品銷售、現金往來等方面的日常交易信息數據庫,信用合作部依據與該數據庫的動態共享和協調聯動機制,并把大量隱藏于日常社會和經濟活動中難以量化又有益于信用合作決策的軟信息、無形資產嵌入社員的信用評級之中,對每位社員實行信用評級。二是資金互助實行“以產定貸”。社員在建雞棚、購買雞苗、飼料等方面需求資金時,可按每只蛋雞10元標準提出互助申請,每個社員最多可一次性借用其入股額15倍的資金,具體發放額度參照社員的信用等級,由合作社管理人員、信用合作部工作人員和社員代表組成的資金使用評議小組審查決定,審議通過后,以現金、實物折抵兩種方式記入社員賬戶,借款期限與蛋雞生長周期相吻合,最長不超過15個月,資金使用費率在8%—12%之間。三是從社員銷售款中扣回互助金。互助金到期后,合作社利用為社員提供統一銷售、統一結算的便利,從社員生產的雞蛋、肉雞銷貨款中直接抵扣借款,對確有困難的社員給予一定的延展期。至2017年6月末,王家嶺合作社累計發放互助金906萬元,余額379萬元,社員借款多在5萬元左右,79戶社員從中受益,沒有發生一筆不良或欠息情況,每年贏利28萬元左右。
與銀行對接撬動貸款。合作社將社員互助股金中的部分股金作為貸款風險保證金存入縣農商行,并依據合作社實力和信譽,縣農商行放大10倍授信200萬元,進一步放大了信用合作的“融資”能力。當信用合作資金不夠內部借貸時,社員仍按每只蛋雞10元標準提出貸款申請,經資金使用評議小組審查通過后出具擔保函,銀行按程序發放貸款,社員一旦發生還款困難,以風險保證金先行代償,合作社利用為社員提供產供銷全程服務的便利條件,負責追償。目前王家嶺合作社已實際通過銀行貸款150萬元,借助銀行的金融人才和風險防控能力優勢,沒有發生一筆不良貸款。
運用保險工具兜底風險。王家嶺合作社從信用合作資金利息及盈利中出資補貼保費的40%,按每只蛋雞 0. 6 元保費標準,為合作社及社員的40萬只蛋雞購買了農業保險,如果出現瘟疫等人力不可抗力的損失,保險公司按照每只雞 12 元的標準理賠,為信用合作建立了風險保障。
王家嶺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基本實現了產業鏈、資金鏈、信用鏈的有效融合,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的發展,在雞蛋行情疲弱的情況下, 2017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531萬元,同比增長12.32%,并探索出“互助資金+產業”脫貧幫扶新方式,有3戶貧困戶(共8人)獲互助金16.5萬元支持產業發展,基本實現脫貧致富。
堅持有章可循
適度設立準入門檻,夯實信用合作基礎。沅陵縣明確了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基本條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規范運營2年以上、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優先選擇市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產業發展基礎牢固,民主管理決策機制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理事長聲譽良好,理事、監事、財務人員具有從事信用合作所必備的知識等。經批準開展信用合作的農民合作社,設信用合作部負責組織實施,配備具備相應從業能力的管理人員,除1處固定經營場所外,不得對外設立營業柜臺和分支機構。
互助資金源于社員股金,圍繞主業開展信用合作。一是籌資額度封頂。依據產業發展規模測算好流動性資金需求,并結合經營能力、產業特性、出資能力等因素確定資金規模,但上限一般不得超過合作社近三年平均銷售額的20%。王家嶺合作社實際信用合作資金占年均銷售收入的10%,由資格股、投資股以及合作社可用資金組成,按自愿原則,社員以自有資金參加信用合作(貧困戶免交股金),不得以貸款、民間借貸、實物及其他方式入股。資格股一次性募足,投資股依據其蛋雞交貨量多少購買相應的股金份額,實行“以貸定存”,繳納時間與數額依據社員生產發展需求確定,單個社員的股金額度控制在互助金總額的15%以內,合作社貨幣股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專項基金等資金,需經社員大會同意后方可用于信用合作。二是資金限于“社內循環”。只有履行入社手續在半年以上、與合作社有實質性生產經營關系、按章程實際出資、自愿承擔風險的社員,才能參與信用合作業務。設立社員專門賬戶,載明基本情況、入社時間、存放資金額以及借款、還款、違約等事項,社員賬戶在內部公示,確保互助資金服務本合作社的產業發展。三是錢賬分離管理。確定縣農商行為王家嶺合作社信用合作的托管銀行,合作社、銀行、鄉鎮金融服務中心簽訂三方協議,向社員吸納和投放資金以及占用費結算等均通過托管銀行轉賬結算。
采用合作制治理結構,有效保護社員權益。一是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農民合作社是否開展信用合作以及信用合作額度、治理架構、資金使用費率、盈余分配以及退出終止等,凡涉及社員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每個社員都享有一票表決權,經過半數以上成員贊成方可組織實施。二是資金互助不得“壘大戶”。按“小額、分散”的要求,對同一社員的借款余額不得超過信用合作資金總額的15%,單筆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2%,單筆在10萬元以上的大額借款,應向所在鄉鎮金融服務中心書面備案,防止資金集中用于合作社自身或投向少數社員。三是信息公開透明。農民合作社的信用合作部按季度向社員公開信用合作的出資、借款、財務狀況及其他重大事項,保障社員的知情權,并接受社員咨詢。四是出資人、借款人均參與分紅。王家嶺合作社信用合作實行單獨賬戶管理,完整記載信用合作業務活動。紅利分配每年1次,年終盈余優先提取20%的風險準備金,再按社員出資額與出資天數的積數分配60%的盈余,剩下40%盈余中的60%按借款額與借款天數的積數進行分配,盈余未分配部分計入當年結余,這既保證了出資人利益,又減輕了借款人成本。
配套服務與過程監管相結合,促進持續有序發展。一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沅陵縣已完成83%的農戶、67%的農民合作社評級授信,出臺了信用村(居)、信用鄉鎮評選辦法,建立信用查詢共享平臺,為開展信用合作提供良好外部環境。二是設立產權交易平臺。2014年,沅陵縣設立了湖南省首家縣級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初步建立了農村產權抵押登記數據庫,為盤活、處置、保全擔保物打下了基礎。三是構建監管聯動網絡。沅陵縣建成了縣有金融工作機構、鄉有金融服務中心、村有金融服務站的三級架構,具備建立協作、聯動監管機制的先決條件。四是建立風險叫停機制。對超范圍經營、社員資格不符合規定等違背信用合作原則的,暫停信用合作業務,并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或拒不整改的撤銷試點資格。對互助資金不良率達 5% 以上的,不再辦理新業務,合作社負責組織清收,也可依托縣銀行不良貸款清收辦公室協助追償欠款。
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沅陵縣在開展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中也面臨一些問題。 一是法律缺位問題。現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未涉及信用合作,缺少國家層面的實施方案或指導意見,導致認識不統一,工作推廣難。二是同質性問題。由于合作社以農民為主,是弱勢群體的聯合,社員普遍缺錢,又是同類產業的聯合,資金需求緊急、集中,造成“用錢時都缺錢,不用錢時資金都富余”的現象,資金規模小與農民需求多的矛盾相對突出。三是財務收益平衡性問題。信用合作是社員間的互幫互助,與其他民間融資方式相比利率低,如何保證出資社員的經濟利益,如何合理確定資金使用費率,找到保護出資和借款雙方經濟利益的平衡點是發展信用合作的關鍵問題。四是監管身份尷尬問題。國家多次提出要發展信用合作,但多為原則性要求,沒有明確監管部門、沒有制定統一的規范辦法。目前縣級金融辦監管責任不明、職責不清,缺乏扎實有效的監管方法和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一是要加強頂層設計。明確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的組織形式,以及是否要經過審批、誰來審批,是否征稅、征稅的依據是什么,由誰監管、監管體系如何建設、風險如何處置等問題。二是要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采取轉貸、委托貸款等多種方式,建立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對接機制,探索多個合作社自愿聯合開展信用合作的方式方法,增強資金實力,方便資金調劑和錯峰使用。三是要健全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對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規劃引導、分類評級和扶持力度,以風險補償、績效獎勵等方式,扶持信用合作工作展開。把農民合作社的信用合作業務納入人行征信系統,對互助金逾期不還的社員、對撤銷試點資格的合作社納入失信黑名單,對失信行為在申報政策扶持或獎補項目、項目用地等方面實行聯合懲戒。四是要加強農村金融知識宣傳教育。盡早配套相應制度安排,著力補齊信用合作知識短板,設立普惠金融教育專員崗位,建立農村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切實幫助農民提高對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的識別防范能力,增強金融風險防范意識。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沅陵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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