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砥礪奮進,70年波瀾壯闊。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在取得舉世矚目歷史性成就的同時,也留下了寶貴經驗,值得深入總結,并持之以恒地堅持和發揚。
一是堅持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從毛澤東“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到鄧小平“農業是根本,不要忘掉”,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農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國之要”,黨和國家始終把解決好十幾億人口吃飯問題作為治國安邦的頭等大事,堅持立足國內實現糧食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不斷加大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持續推進農業現代化,為保障國家經濟發展、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是堅持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回顧70年歷程,什么時候尊重了農民主體地位,農業農村發展就快;反之,如果忽視了農民主體作用的發揮,發展就容易遇到挫折。人民公社時期,廣大農民被納入“一大二公”管理體制中,積極性受到嚴重打擊,農業生產也遭到破壞。改革開放以來,農村之所以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關鍵就在于始終堅持尊重農民首創精神。包產到戶、村民自治、鄉鎮企業異軍突起、農民進城打工和返鄉創業創新,無一不是充分發揮億萬農民主體作用的結果。實踐證明,必須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首創精神,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提升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推進改革發展。在發展方向上,始終從人多地少這個最大的國情出發,統籌考慮“三農”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發展。如在土地問題上,土地既是最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又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農村土地制度的政策導向,始終注重兼顧效率與公平。再如經營主體,既鼓勵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也要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在改革推進上,始終圍繞發展需要和實踐需求,因勢利導制定“三農”政策。還以土地為例,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到改革開放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再到新時代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都有力呼應了農民的現實需求,也為不同時期的農業生產乃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在政策實施中,考慮到我國農村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涉農政策都主張因地制宜、分類推進,確保改革發展有條不紊向縱深推進。
四是堅持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歷經新中國成立初期土地改革形成的土地私有私營的經營方式和人民公社時期的集體所有、統一經營的經營方式,改革開放后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既能發揮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優越性,又能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幾十年來,從“兩權分離”到“三權分置”,從一輪承包期15年到二輪承包期30年再到黨的十九大提出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從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制定修訂到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地,我國農村改革的一個核心方向就是不斷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實踐證明,堅持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維護農村穩定的制度保障,也是鄉村振興的制度基礎。
五是堅持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黨管農村工作是我們的傳統,黨在農業農村發展中始終發揮著掌舵引航、指引方向的主心骨作用。從新中國成立初期實行土地改革到改革開放后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從取消農業稅到實行農業補貼,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到統籌城鄉發展,我們黨引領農村實現了一個又一個跨越。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重要性提升到歷史新高度,始終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作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偉大決策,提出了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總方針,推行了打贏脫貧攻堅戰、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農村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并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70年來的歷史充分證明,堅持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是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根本保證,只有確保黨在農村工作中統攬全局、協調各方,才能保證農村改革發展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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