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民受益,促進農村與農業現代化,是農村土地改革的初心。農村土地改革的對象是農村土地,而農村土地的主人是億萬農民。無論是作為農用地的耕地、林地、草地,還是宅基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者都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村居民,維護他們的權利、保護他們的權益、實現他們的財產權,是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農民的意愿、擁護與獲得感是衡量制度設計、法律調整得失成敗的定盤星。
讓農民受惠,要講精準、補短板。從精準方面看,留守農民、外出打工農民、被征地的農民,情況是很不同的。事實上,農民進城落戶,教育、醫療、低保、住房等城鎮居民權利并不都是一次性賦權,完全市民化是一個歷史過程,他們以合理方式交回土地承包權,只能基于自愿。在補短板方面,婦女土地權益問題必須強化,近年來因為征地引發的出嫁女、上門女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農村集體用地的征用補償分配糾紛,數量增長較快,這不僅是一個涉及農村社會穩定的問題,還是一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問題,對此明確界定、強化保護的立法值得點贊。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