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國務院作了關于全國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情況的總結報告。
農村“兩權”抵押是中央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賦予農民財產權利的重要舉措。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八次會議通過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并于2017年12月27日延長授權至2018年12月31日,為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下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撐。
《報告》顯示,試點地區政府因地制宜,推動開展抵押物價值評估,探索破解抵押物價值評估難題。截至2018年9月末,190個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以下簡稱農地抵押)貸款試點地區、48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以下簡稱農房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設立了風險補償基金,140個農地抵押貸款試點地區、29個農房抵押貸款試點地區成立了政府性擔保公司。
《報告》認為,“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取得積極成效。截至2018年9月末,全國232個試點地區農地抵押貸款余額520億元,同比增長76.3%,累計發放964億元;59個試點地區農房抵押貸款余額292億元,同比增長48.9%,累計發放516億元。
“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推動緩解了“三農”領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支持農戶增收致富。普通農戶貸款額度由試點前的最高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額度由試點前的最高1000萬元提高至2000萬—5000萬元不等。截至2018年9月末,試點地區農地抵押和農房抵押貸款余額中用于農業和其他生產經營的分別占99%、78%。通過“兩權”抵押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可得性明顯提升,對普通農戶的帶動作用持續增強。湖南省啟動試點以來,“兩權”抵押貸款已累計支持全省近3萬個農業經營主體。
《報告》指出,當前“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難。頒證進度有待進一步加快,截至2018年9月末,45個農地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農村承包土地已確權但尚未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7個農房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農民住房所有權頒證率低于50%。抵押農房流轉和處置難度較大,實踐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很難找到符合條件的受讓人,農民住宅流轉受到較大限制。此外,試點到期后需做好法律銜接。
報告提出,如農村土地承包法順利通過,2018年底試點結束時,農地抵押貸款業務法律障礙基本消除,人民銀行將及時出臺相關辦法,明確農地抵押貸款業務的抵押條件、貸款管理、風險處置和配套措施等問題,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全國推廣工作。
《報告》提出,農房抵押貸款業務擬納入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的大盤子統籌考慮。在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基礎上,再視情況考慮物權法、擔保法修改問題。有條件的地區可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繼續穩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權抵押。
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對此報告提出的審議意見顯示,“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期限屆滿后,擬不再繼續延期。
報告提出,有關部門和試點地區政府將認真做好抵押登記、抵押物處置、風險補償等配套支持工作,實現存量農房抵押貸款業務平穩過渡,保障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隨著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預計將進一步規范推廣;而農房抵押貸款,將同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一起,統籌試點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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