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貧困地區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狀,特別是經營主體與小農戶、貧困戶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加快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農民脫貧致富,筆者以陜西省安康市為重點進行了調研,形成了一些認識和建議。
一、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農戶的情況
近年來,安康市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相關部門文件精神,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強化金融支持、扶持重點龍頭企業和優化經營主體發展環境等措施,有力推進了新型經營主體快速發展。2017年,市級以上龍頭企業174家;全市農民合作社3780多個,成員15.4萬戶,帶動非成員農戶22.8萬戶;家庭農場1347個;各類農業專業大戶2.3萬個,圍繞主導產業培育認定各類職業農民5940人。龍頭企業和合作社數量分別是“十一五”末期的12倍和10.6倍,職業農民人數是“十二五”末期的2.45倍。
在新型經營主體的帶動下,全市共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1627個,帶動農戶47.7萬戶,農戶從事產業化經營增收總額20.5億元,人均增收4300元。大力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貧困戶”的產業扶貧“安康模式”,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攻堅成效顯著。據不完全統計,全市305個計劃脫貧村共組建378個(其中83家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貧困戶19091戶54691人,平均每個經營主體帶動31戶94人。
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有效增加了土地流轉需求,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民增收提供了廣闊空間。2017年安康市轉移務工農民77萬人,占農村勞動力近60%,這些農民不僅可以獲得土地流轉收入,還能得到務工收入。2017年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94元,增長9.4%,增幅位居全省第一,其中農民工資性收入最高,占約55%,其次是經營凈收入,約占35%。
二、帶動農戶的主要路徑
勞務用工型。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為當地農民提供了良好的就業平臺,極大地增加了農民的工資性收入。2017年平利縣各類園區共實現產值13.12億元,利潤3.18億元,園區內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3萬元,比全縣平均高27%。工資性收入已是農民收入最重要構成,占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5%,成為農民增收最重要的抓手。
土地流轉型。目前,新型經營主體已成為農村土地流轉的參與主體,有效解決了“誰來種地、怎樣種地、如何提高經濟效益”的突出問題,使農民實實在在享受到了改革和產業發展的紅利。
入股分紅型。隨著農村承包地確權頒證的完成和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入股分紅由農民以資金向合作社、企業出資入股逐步擴展到以土地、財政扶貧資金入股到合作社、企業,農民在集體經濟組織占有股份還可獲取分紅,財產性收入也將成為農民增收的一個重要路徑。據不完全統計,安康市農民合作社2017年向社員分紅達到5747萬元,成員戶均增收527元。2018年初平利縣又下達3040萬扶貧專項資金,支持8個深度貧困村和33 個計劃脫貧村實行產業配股,逐步實現全覆蓋。
生產服務型。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對于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拓寬農民收入來源具有重要的意義。平利縣茶葉服務專業合作社在實踐中探索出以“三個五統一”為核心的“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戶”的模式,向龍頭企業、茶葉大戶提供機械化推廣和作業服務,架起了上連龍頭企業、下連社員農戶的橋梁,2017年經營收入1600萬元,盈余380萬元,合作社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2萬元。
訂單生產型。平利縣不少茶葉公司都采取訂單生產的方式收購茶葉,既解決了茶葉原料不穩之憂,又開辟了農戶穩定增收的渠道。田珍茶葉有限責任公司與茶葉合作社每年訂單收購茶鮮葉300噸左右,給茶農支出2500多萬元。申草園茶葉有限公司通過技術服務和訂單收購建設絞股藍產業基地1253畝,收購703戶的鮮葉,每年支付農戶651萬元以上,帶動農民人均增收4136元。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新型經營主體不強,帶動作用難以更好發揮。一是規模小、實力弱、帶動能力有限。從調研情況看,大部分農業經營主體還處在發展的起步階段,經營規模不大、經濟實力不強、盈利能力還很低。全市1627個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中,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僅2個。有一定規模的省級龍頭企業也是小而全地建基地、抓生產、搞加工、忙運輸、自銷售,市場開發滯后,產品市場競爭力不強,有的負債經營,帶動能力較弱。二是缺乏資金。調研的蔬菜、畜牧、茶葉等經營主體都反映貸款難、貸款貴、融資渠道窄,農村金融部門貸款門檻高、額度小、期限短、手續繁瑣、隱性成本大,資金緊缺成為困擾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的瓶頸。資金不足,發展適度規模難以擴大,帶動農戶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人才困惑。大多數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業產業化企業的帶頭人是農民,文化層次、技術素質、經營理念、市場意識、管理水平相對較低。加之新型經營主體大都在農村,自然條件較差,受區位、交通等條件制約,存在人才請不來、留不住、用不好的問題。人才匱乏、技術落后、管理跟不上是困擾新型主體發展的又一大障礙,也是影響帶動能力增強的關鍵因素。四是土地零碎化,農業集約化、規模化水平偏低。農戶人均耕地少,且分布零散,加上是丘陵山區,不利于標準化生產和機械化作業,帶動農戶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的難度大。
農民組織化程度低,帶動農戶增收效果不佳。農民合作社是農民自己的組織,與農戶聯系最緊密,龍頭企業大多也是通過與合作社簽訂訂單組織小農戶生產。但合作社數量偏少,絕大多數實力弱小,組織能力不強,機制不夠活,組織化水平不高。安康市農民合作社僅占全省合作社總數的7.2%,社均成員僅29個,農戶入社率21.6%。安康市省級以上示范社僅占全市合作社總數的2.3%,市、縣示范社占19.5%,近80%的合作社屬于帶動農戶差、生產規模小、經濟實力弱的合作社。相當一部分合作社缺乏科學民主管理與監督機制,財務制度不健全,利潤分配不公開,帶動作用發揮不充分。
農業社會化服務不足,帶動農戶覆蓋面小。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是服務帶動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有效組織載體。調研的經營主體中有2家合作社專門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其他經營主體兼顧社會化服務,因企業自身生產經營需要開展一些農業社會化服務,其服務還處在低水平、小規模階段,多數是臨時性、季節性的單一服務。目前,安康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僅有227個,服務農戶7900戶,占農戶總數的1.1%,還處在起步階段,數量少、功能弱,技術力量不足,服務的廣度、深度不夠。另外,基層公益性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健全,技術相對落后,難以滿足農民的需求,許多合作社和企業的新技術、新品種都是自己到外地學習引進,聘請的技術員也以外地農民技術員為主。
利益聯結機制不緊密,帶動農戶效果有限。大多數新型經營主體只是通過務工創收、技術服務等方式帶動農戶發展,沒有與農戶形成緊密利益聯結機制。雖有一些開展訂單生產,但由于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市場地位的不對等,違約成本小,訂單對雙方的約束力有限,存在相互違約的風險。入股分紅只是少部分農民,很多經營主體不愿吸收小農戶,而有些小農戶也不愿入股到新型經營主體,相互之間達成一致意見較難。目前經營主體與農戶還是以“公司+農戶”的單純買賣關系,即使建立了“公司+合作社+農戶”的模式,而合作社一般與公司兩個牌子一套人馬,合作社是為公司服務為主,并不是真正的農民合作組織。
四、帶動農戶增收的意見建議
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以規模效益帶動農民增加家庭經營收入。加快利用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成果,落實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政策,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政策,落實好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立足放活土地經營權,制定出臺陜西省《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通過土地流轉、入股、托管、代耕代種、股份合作等形式,支持新型職業農民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水平和收益。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在農業主導產業明顯的村開展“三變”改革,支持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為農戶和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后農業生產性服務,加快盤活農村土地資源。支持自建、聯建、掛牌建等方式,到2019年底100%縣區建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并投入運營,為經營主體和農戶之間的產權交易提供公開公正公平有序交易平臺。
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制定培育新型經營主體行動計劃,創建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示范縣,實施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壯大、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提升、家庭農場示范提質、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孵育“四大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擴大財政扶持規模,營造寬松的融資環境,鼓勵農村種養能手、回鄉農民工、返鄉大學生、大學生“村官”、復轉軍人、農業科技人員領辦參辦經營主體,引導龍頭企業、合作社、社會服務組織發展訂單農業和托管農業,推廣農業共營制,實現農業服務化,增強帶動農民增收的作用。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擴大規模,吸收更多農戶入社,帶動從事主導產業生產的小農戶全部加入合作社,實現合作社對主導產業和產業農戶“兩個全覆蓋”。
搭建三產融合平臺,帶動新型經營主體聯合發展。支持經營主體聯合合作,以龍頭企業為核心、農民合作社為紐帶、農戶和家庭農場為基礎,鼓勵雙方、多方或全體協商達成契約約定,領辦參辦一二三產業融合先導區、現代農業園區、農產品加工園區、農村特色產業小鎮、產業化聯合體、合作社聯合社等發展載體,將各類經營主體嵌入其中,增加產業聚集度,發揮品牌優勢,打造更加緊密、更加穩定的新型產業組織聯盟性質的聯合體,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拉動農戶進入產業鏈條增收致富。
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形成帶動農戶發展的利益共同體。引導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多種方式與農戶建立穩定的產業帶動關系,總結推廣以產業為紐帶,探索建立“合作社+農戶”“公司(園區)+合作社+農戶”“經營主體+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等長期穩定的經營模式,形成利潤按股分紅、盈余返還、資金幫扶、訂單種養、保護價收購、技能培訓等多形式配套結合的利益共同體。鼓勵農戶以土地、資金等生產要素入股到經營主體,支持龍頭企業與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開展聯合經營和承包經營。鼓勵社會化服務組織為農戶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
以帶動農戶增收為前提,建立財政項目資金扶持共享政策體系。一是安排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農戶增收專項獎補資金,用于專項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農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二是扶持新型經營主體與農戶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凡是扶持新型經營主體的項目資金,要與帶動農戶增收掛鉤,并在項目指南中提出明確要求。凡承擔實施財政扶持項目和資金的新型經營主體,都要建立帶動農戶共同發展產業的利益共享制度。扶持龍頭企業的項目資金,30%以上要以優先股的形式按交易量(額)比例量化到關聯的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戶。扶持農民合作社的項目資金,必須全部依法量化到全體社員。扶持社會化服務組織的項目,50%以上要按與農戶服務金額比例量化到所帶動的農戶。農業產業發展和扶貧項目,要優先安排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后建立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和村經濟合作社,全部資金必須股份量化到全體成員。三是建立以促進農民增收為導向的政策支持體系。研究制定建立利益共同體推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指導意見,構建以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導向的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構建以農民增收為導向的財政、金融、人才、科技、保險、用地等相互配套的政策體系,形成促進農民增收的利益共同體,把農戶帶動起來,實現產業興旺,農民富裕。
(作者單位:陜西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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