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于2019年2月21日由中辦國辦印發實施。這是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重大戰略舉措,為我們非常清晰地描繪了小農戶參與現代農業發展的光明路徑。綜合考量歐美發達國家現代農業發展經驗,立足當下我國“大國小農”基本國情農情,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是實現小農戶參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效路徑。
一、“大國小農”是我國目前的基本國情農情
基于農村普查數據,我國農業基本面仍是“人均一畝三分地,戶均不過十畝田”,小農戶的數量占農業經營主體98%以上,小農戶從業人員占農業從業人員的90%,小農戶經營耕地面積占70%,現有農戶共2.3億戶,戶均經營耕地7.8畝,其中2.1億農戶經營10畝以下。據統計,2012年美國農場平均規模已超過250英畝(約合1520畝),2016年德國家庭農場平均超過58公頃(870畝),且德國法律規定單個農場不得低于30公頃。近年來,歐美發達國家家庭農場經營規模都呈現不同程度的擴大趨勢。相比而言,我國戶均經營規模實在太小。根據葉敬忠等研究,恩格斯、馬克思并沒有對“小農戶”進行過確切界定,后來的學者也未給出過準確的定義;只是,我國政府部門在測算時,通常將50畝以下的區間稱為“小農戶”;同時又認為,用土地規模衡量“小農戶”應堅持多元化分析模式。綜上,“小農戶”在我國目前雖無確指具體規模,但確實是概括性描述我國“大國小農”基本國情農情的最貼切概念。
二、提高組織化程度是小農戶銜接現代農業的核心
聯合與合作是先進生產力發揮作用的前提。近年農業科技快速發展,農業機械化水平和農業科技貢獻率大幅提升,農業生產力已發展到新的更高水平,“小農戶”和“小農戶家庭經營”作為傳統的生產關系組織方式已遠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實際需要。生產關系只有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才有助于生產力作用的發揮,并助推生產力進一步發展。而現在“細碎”“分散”的經營方式根本不能有效采用先進生產技術與設備,無法實現更高技術水平上的規模經濟。所以,亟須對原有勞動者進行改造,重構新型生產關系,充分發揮科技作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和價值。發達國家的經驗以及我國農業生產實踐均已證明,農戶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只有加強聯合與合作,通過有效的利益聯結機制緊密地組織起來,有效提高組織化程度和運營效率,農業生產資料和新興科學技術手段才能被充分而廣泛地采用,生產關系與生產力才能實現有效匹配,更高生產力水平上應用的規模效益才會發揮出來。
抓好兩類農業經營主體是生產關系調整的根本要求。發端于上世紀90年代的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農業不同環節、不同主體相聯結的有效組織模式,是推動城鄉要素集群集聚、實現產業融合發展的有效機制,是促進新型業態發育、構建鄉村產業體系的重要平臺,是強化聯農帶農機制、形成鄉村發展共同體的重要抓手,對于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大價值和戰略意義。農業產業化經營由早期的以“公司+農戶”為主并在此基礎上逐步發展演變,產生了“公司+家庭農場+農戶”“公司+合作組織+農戶”“公司+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等多種組織模式,其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在公司與農戶、市場與農戶之間發揮了良好的組織銜接作用,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其充分實踐根據和深刻歷史涵義。
三、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是小農戶銜接現代農業的關鍵
發展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當務之急。與傳統的規模經營和土地流轉相比,生產托管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有效保持了農戶家庭經營的主體地位,不流轉土地經營權情況下將農業生產中的耕、種、防、收等全過程或部分作業環節委托給服務組織來完成;社會化服務組織則依托自身資本、技術、設施、市場等方面優勢,推進農業生產全程服務,把一家一戶小農生產引入現代農業大生產大市場,對傳統農業進行有效改造升級,促進農業組織化程度大大提升,并且通過保底、股份、合作、返利等方式,讓農民平等參與、共同分享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成果,讓農戶分享三產融合增值收益。2017年農業部、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農業部印發《關于大力推進農業生產托管的指導意見》,2017、2018年中央財政分別安排專項資金30億元和40億元,促進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已然取得明顯成效。從當下實際發展情況看,未來發展空間和市場需求都十分巨大。
發展農村生活性服務業是解除農民后顧之憂的必要保障。到2050年,要實現“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這一宏偉目標,必須實現農民與居民同等待遇,實現生活環境與方式、社會基礎設施與生活便利程度等達到基本一致,使城鄉之間的生活差異由顯著到逐步消除直到幾無二致。那么,必須在大力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將農民從土地上有效解放出來的基礎上,通過大力發展農村生活性服務業使離開農村的“農二代”“農三代”回到鄉下能夠留得下、待得住,使流向鄉村創新創業的人才能夠享受到與城里生活同樣的便利。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大學)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