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現代化面臨的四大新挑戰
張曉山
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正經歷陣痛期。在市場導向的農產品價格機制形成過程中,玉米價補分離,稻谷和小麥最低收購價調低,不同程度地影響著谷物種植者的收入。市場導向的農產品價格機制形成前,從事谷物專業化生產的農戶要承受改革陣痛,糧食生產經營者增收會遇到一些困難。
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任重而道遠。我國農業基礎設施薄弱、歷史欠賬較多,靠天吃飯局面尚未根本改變。例如,中低產農田仍占耕地總面積的2/3。農業環境問題突出,生態系統退化明顯。用水方式仍比較粗放,水資源供需矛盾已成為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我國一部分主要農產品尚達不到既優質又高產的目標,一些品種還不能滿足國內需求。
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受到制約。截止到2016年底,我國沒有流轉土地經營權的農戶約1.6億戶,約占全部農戶的70%。他們多是返鄉的第一代和部分第二代農民工,在外出打工最佳勞動年齡過后難以為城市所接納,只得返鄉務農。他們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傳統經營主體,很難再離開農業和農村。這種情況對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形成了制約。
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問題亟須解決。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涉及生產端和消費端。在生產端,分散經營的小農戶面對大市場如何打通銷售渠道、實現由產品到商品的轉化,經濟實力弱小的小農戶如何規避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等,都是關系成千上萬小農戶生計與收入的重大問題。在消費端,隨著消費者和廠家對農產品的質量與安全越來越重視,在面對小農戶時如何監督農產品種植流程和實現產品回溯、保證農產品供給安全,是現代農業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
(來源:《人民日報》)
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應循序漸進
探索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更好地發揮其財產功能,是一項關系土地制度改革和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課題。雖然宗旨和目標是明確的,但具體的路徑還需要審慎思考。這首先是因為農村土地制度問題錯綜復雜,并非單靠“放”就能產生效果,在“放”的過程中必須始終有所管控。其次是因為這個問題還涉及土地制度的統一性,以及耕地安全、糧食安全、農村社會穩定等綜合問題,所以必須從宏觀視角看待,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一方面規避放活宅基地使用權可能帶來的風險,實現成本收益對比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避免在改革過程中出現對部分人的偏袒,維護全國范圍內的制度公平性。
由于我國產權及產權登記制度還不完善,所以首先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對宅基地進行統一清晰的確權,給“三權”中的“資格權”以明確的法律基礎,確定其主體歸屬。在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時,必須確保農民的“自愿退出”。同時,宅基地的使用權顯然不等同于其上房屋的使用權,如何確定這兩種使用權的邊界,宅基地使用權的讓渡需要遵循什么樣的程序,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實踐探索中尋找答案。同時宅基地的所有者往往是家庭而非個人,所以在讓渡使用權時應是家庭多數人同意還是一致同意,如何解決推行過程中發生的分歧,由此產生的收益應當如何分配,農村集體組織和家庭成員在這個過程中分別扮演什么樣的角色,這些細節問題都應該進一步明確。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大棚房”整治的三個建議
趙強社
一要嚴肅追責。“一拆了之”,無論是國家、集體還是個人的財產都受到了重大損失,要有人負責。特別是對一些地方只對上負責、對自己負責而導致的“一刀切”“擴大化”的行為,要“秋后算賬”,不能不了了之,要為群眾負責,為群眾的損失負責。要根據整治整改情況,集中通報、公開處理一批典型案例。對“一刀切”問責,才能使“一刀切”前三思而后行。
二要吸取教訓。政府要指導。“大棚房”問題,暴露了過去在“三農”發展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不指導、不作為、不表態,政策缺位、指導缺位的問題,使休閑農業經營者心中無底、盲目嘗試,如履薄冰。政策要銜接。改革開放以來,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綜合協調、政策統籌等職能弱化,不適應農村改革復雜性系統性的要求。
三要注重疏導。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物質基礎。鄉村要振興,農業要發展,僅靠傳統的種植業是不可能實現的。農業仍是我國現代化發展的短腿,農業政策仍然滯后,要鼓勵基層先行先試,放寬放活農村各項政策,保護農村的創新激情。農業一二三產融合、產供銷銜接、種養加一體,才能有競爭力,才能讓農民分享產業鏈上增值收入。如何保障農業的配套設施用地,讓農民在不違法不違規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發展設施農業?農業一二三產融合如何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如何有機銜接?這些都需要政府有清晰的政策。要帶頭做示范,做給農民看,帶著農民干,幫助農民賺,讓農業經營者少走些彎路,少些“摸著石頭過河”,少受些損失,少翻燒餅。
(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小農戶社會化的依托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陸福興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在小農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規模大,緊密對接市場,是農村出現的新的生產模式,代表著農業的新生產力,是帶領小農戶走市場的重要力量。首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具有相同的出身,它是小農戶適應現代農要求而發展起來的,是小農戶的不同生產經營的組合,小農戶通過組合轉型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擴大經營規模而成為現代化的農業生產組織。其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農業產業化帶農惠農的主要力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訂單收購、保底分紅、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納就業等不同方式,帶動小農戶的社會化生產經營,幫助小農戶闖市場,形成帶動小農戶共同發展的多種力量。再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小農戶社會化的載體,他可以通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等方式,與小農戶組成生產經營的聯合形式,延長小農戶生產經營的產業鏈、供應鏈和利益鏈,引導小農戶進入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最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小農戶資源社會化的載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吸納小農戶的土地經營權、林權等入股,采用農民負盈不負虧的分配機制,帶領小農戶統一生產、統一營銷,互通信息共享技術,共同創造品牌,為小農戶的融資提供擔保,形成與小農戶互贏互利的利益共同體。因此,小農戶通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實現自身的聯合、聯營、轉型發展,加快社會化進程。一方面,引導小農戶轉型升級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現現代化規模經營;另一方面,要通過合作和帶動,增強小農戶的現代化生產能力和市場經營能力,彌補小農戶規模小能力弱的缺陷,引導和帶動小農戶社會化。
(來源:《浙江學刊》)
從三方面入手謹防鄉村振興“負債前行”
桂華
一是正確定位鄉村振興戰略。當前,我國進入鄉村發展新階段,部分地區基層政府制定了全域鄉村建設規劃。避免在振興鄉村的過程中出現新的村級債務,關鍵在于將鄉村振興作為一項戰略工作來抓。因此,鄉村振興應當分階段推進:2035年之前農村人口城鎮化的大趨勢不會變,這一階段的鄉村建設應當定位于“底線目標”,做好“補短板”,為農民提供基本的生產生活秩序;到2050年左右城鎮化結束后,農村人口大幅減少,再實現“補齊”,真正進入“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階段。
二是改變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在事關農民生產生活的農村必需公共品方面,包括農田水利、安全飲水工程、道路村村通等,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減少基層配套要求。做好涉農項目資金整合機制,構建農村公益建設中的農民參與機制,解決農村公共品供給“最后一公里”問題。優化對基層政府的考核機制,改變基層干部的政績觀,杜絕鄉村建設中“造盆景”“堆亮點”的現象。
三是村莊集體的經營性開發行為當慎重。當前我國經濟重心在城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空間有限,只有少部分區位條件優越的城中城郊村,有機會借助政府土地開發政策而實現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占全國農村絕大多數的一般農業型村莊,需慎重對待村莊集體的經營性開發行為。
(來源:《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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