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記者 李春艷)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支持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的通知》。《通知》明確以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作為重要支持對象,并分別就支持內容、支持方式以及保障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指出,加快扶持一批管理規范、運營良好、聯農帶農能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發展一批專業水平高、服務能力強、服務行為規范、覆蓋農業產業鏈條的生產性服務組織,打造一批以龍頭企業為引領、以農民合作社為紐帶、以家庭農場和農戶為基礎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增強鄉村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
《通知》明確以下三類主體為培育支持對象:一是農民合作社,支持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及聯合社,國家貧困縣可放寬到規范運營的其他農民合作社。二是家庭農場,主要支持納入農業農村部門家庭農場名錄的家庭農場(家庭牧場),其中家庭農場重點支持土地經營規模相當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或務農收入相當于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農場;奶牛家庭牧場優先支持存欄量50—500頭之間的中小規模牧場。三是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主要支持組織管理規范、聯農帶農機制完善、經濟效益明顯的聯合體的內部成員。
同時強調,糧食類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應占有一定比重。
根據《通知》要求,支持實施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和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積極發展奶農合作社和奶牛家庭牧場,培育創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具體從以下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一是支持開展農產品初加工。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應用先進技術,提升綠色化標準化生產能力,開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主食加工,建設清洗包裝、冷藏保鮮、倉儲烘干等設施。支持依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開展全產業鏈技術研發、集成中試、加工設施建設和技術裝備改造升級。二是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創建,建立完善投入品管理、檔案記錄、產品檢測、合格證準出和質量追溯等制度,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相關設施設備,構建全程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支持奶農合作社和家庭牧場開展良種奶牛引進、飼草料生產、養殖設施設備升級及乳品加工和質量安全檢測設施完善等。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領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開展質量管理控制體系認定和產品追溯系統建設。三是加強優質特色品牌創建。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培育優勢特色農業,加強綠色優質特色農產品品牌創建,創響一批“獨一份”“特別特”“好中優”的“鄉字號”“土字號”特色產品品牌。
在支持方式上,《通知》明確各地可根據實際,統籌利用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中的適度規模經營資金以及自有財力等渠道予以支持。鼓勵各地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對三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政策措施給予適當支持。其中,支持開展果蔬儲藏窖、冷藏保鮮庫及相關烘干設施建設,可參照以往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政策補助標準;支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合作機制培育,由成員龍頭企業牽頭組織項目申報。
在具體支持對象、支持標準和支持方式的選擇上,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政策實施可與農機購置補貼、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有機肥替代化肥等政策統籌實施。鼓勵有條件的省份以縣為單位開展整體推進示范,集中投入支持。
為保障培育扶持工作扎實有效開展,《通知》對各省在強化政策組織領導、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創新資金監管方式、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等方面也作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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