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城鎮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整建制農轉居及撤村建居工作快速推進,北京市豐臺區集體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農村型集體經濟管理體制亟待向城鎮型集體經濟管理體制轉型。為落實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功能定位,加快減量發展與城鄉一體化進程,需要更好發揮區級統籌的作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深化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創新集體經濟治理機制,搭建區級集體資產監管運營平臺,重構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推進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重構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一是鎮域行政區劃即將發生歷史性調整。為落實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要求,盧溝橋鄉、花鄉、南苑鄉和長辛店鎮“三鄉一鎮”行政建制將被撤銷,同時,新設五個以上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包括依附在原鄉鎮管理機構的職能也被分解到五個辦事處,已經運行了40多年的傳統鄉鎮管理體制徹底解體。鄉鎮黨委書記作為集體“三資”監管第一責任人的缺失,勢必形成資產監管效力的弱化。鄉鎮級集體經濟組織由于既有的鎮域為單元的組織體制特點,無法進行同步分解。有必要在鄉鎮黨委、鄉鎮政府正式撤銷之前,借助原有體制優勢,重構區級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保障集體資產監管工作的連續性、有效性。二是區級行政機構改革中要進一步加大集體資產監管力度。目前,鄉鎮級機構改革方向已經明確,鄉鎮一級不再單設經管部門,經管職能轉移至經濟發展辦。鎮級集體資產監管工作的弱化,相應地要求區級要加強監管力度。豐臺區2400億的集體資產監管工作體量大、難度系數高,要抓住當前區級機構改革的重要機遇,探索集體資產監管的加強版。組建由區主管領導負責的更高級別和效力的新的集體資產監管體制,直接對鄉村兩級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監督管理。三是集體“三資”監管“暴雷”事件密集爆發。近期,在一些村集體經濟組織出現了一些重大投資事故,與長期以來“區-鎮-村”縱向松散化的集體經濟體制有著密切關系。鄉農工商公司主要管理人員由鄉黨委政府直接任命和管理,村級集體作為鄉鎮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股東,二者之間是投資關系,沒有上下級管理關系。特別是新近發生的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暴露了集體經濟組織在產權封閉、職業經理人引入滯后、集體經濟家族化等方面存在著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有待破解。集體經濟體制需要進行新的資源整合和組織體制更新。依托區級統籌平臺,開展規模化、高端化的產業項目運營,有利于打破集體產權封閉結構,探索新的治理模式,拓展新的發展空間。
二、重構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是要著眼于首都功能定位的落實。通過重構豐臺區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提升集體經濟治理能力,加快城鄉社會結構轉型,落實好北京市新版總體規劃關于豐臺區的功能定位,創建首都高品質生活服務供給的重要保障區﹑首都商務新區﹑科技創新和金融服務的融合發展區﹑高水平對外綜合交通樞紐﹑歷史文化和綠色生態引領的新型城鎮化發展區。二是要堅持依法有據。立足城鎮型集體經濟的特殊性質,按照《公司法》的制度規范,深化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增強集體經濟的資源配置效率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控制力。集體股權結構設置調整、股權管理、集體經濟組織體制改革、優化治理結構與治理機制等相關工作要規范、有序推進。三是要著眼重點工作,統籌推進。籌建集體資產區級集體資產監管運營平臺,需要處理好區、鎮、村等多方面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創新工作量大,難度系數高。要按照“宜粗不宜細”的工作方法,突出重點,先易后難,有的放矢,有效推進。四是充分維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民主權益。重構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要遵循民主治理的原則,履行相應的民主程序,保護好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行使知情權、表決權、監督權。五是有效控制風險。穩慎推進改革試點工作,觸及類似鄉鎮級集體經濟組織股權結構重組等重大改革舉措,不宜一步到位,先區后鎮,并設定起步試點鄉鎮,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互結合,待成熟后,再逐步推廣到全區實施。
三、重構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重點破解的幾個難題
1. 打造集體資產監管加強版。在決策程序、股權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審計監管、章程修改、定期例會、班子換屆等方面加強制度規范化建設,提升集體資產政府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2. 提升集體經濟專業化運營效率。通過區級層面內部股權結構優化調整,按照專業化管理原則,由區級聯營公司組建物業公司、綠化公司、房地產公司等全區性的專業公司,進行資源整合,提升市場競爭力,整體提升區域農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水平。
3. 破解當前鄉村兩級集體經濟治理困境。通過區內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流轉,緩解目前鄉村兩級集體經濟組織隨著老股東去世,普通股股東越來越少,人均股本資產越來越膨脹的矛盾。通過混合所有制經濟下的股權多元化,綜合利用政府、市場與社區的三種資源配置方式,運用合法手段,慢慢祛除集體經濟組織家族化治理的痼疾。
4. 加快兩類公有制經濟融合化進程。從村級集體經濟開始,經過鄉鎮級集體經濟,再往上接上國有體制,打通集體與國有混合的渠道,消除投融資、規劃、財政等多個領域的二元體制,完成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一元化進程。
5. 縮小區域貧富差距。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觀調控的積極作用,促進區域協同發展。通過區級統籌,抱團取暖,縮小長期以來單純市場化競爭模式下,鄉鎮、村集體經濟發展橫向差距過大問題。河東地區、河西地區建設用地、房地產項目、商業項目等“東西互動,全區參與”,在規劃用地指標等方面與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發展權益區級平衡,打破“窮鎮窮村越窮、富鎮富村越富”的層級固化格局。
四、區級集體資產監管運營體系的主要內容
按照“一委一辦一公司一平臺”的框架結構,搭建區級集體資產監管運營平臺,重構集體資產監管、運營、指導體系。
1. 豐臺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區農資委”。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強化集體資產指導、監管、服務職能,加大監管力度,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區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按季度召開例會,負責政策制定、人事任免、項目選擇等重大事項的決策。
2. 豐臺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區農資委的日常工作,加掛豐臺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在區集資委領導下,負責審計、會計委派、合同審查、發展方向、重大項目投資等日常集體資產政府監管工作。主要職能是提名區鎮兩級集體經濟領導層。
3. 豐臺區級集體資產聯營公司。國有資產以控股的物業公司實物資產入資,鄉鎮農工商公司以集體股入資,按照《公司法》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區級聯營公司通過大股東身份控制鄉鎮級農工商公司(即撤鄉后的一級子公司),并把這套體制延伸到村級。同時,下設跨鎮跨村的區級專業公司,推進鄉鎮、村兩級集體資產經營在全區范圍內的專業化布局。
4. 豐臺區新型集體經濟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把農村所有股東、資源放到這個平臺,可以和目前的市農村產權交易所相互融合。主要任務:一是公開:解決過去租房、租地隱形交易導致的腐敗行為。二是公正:按照正常的市場價格,提供資源資產交易的正規渠道。三是擴面:除了集體土地資源權益、集體資產等,集體經濟組織股份也可以豐臺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實現相互自由流通,提供股東退出集體經濟組織的有效渠道。
(作者單位:北京市豐臺區經管站、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