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惠農”10條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發布疫情期間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共渡難關的10條政策意見。“惠農10條”明確,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復工開工急需少量資金的,采取網絡申請,簡化辦理程序,優先放貸資金,單戶總量不高于80萬元。對承租國有性質單位的土地、生產設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行1個月租金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對疫情防控期間線上銷售收入達到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由市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線上銷售本地農產品。
浙江湖州市:出臺“全力穩定農業生產保障市場供應14條”
近日,浙江湖州市印發《關于切實抓好當前“三農”領域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穩定農業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通知》。《通知》指出,進一步加大規模種糧補貼力度,對全年稻麥復種面積50畝以上的規模生產主體,直接補貼按實際種植面積由50元/畝提高到70元/畝;對從事大棚速生蔬菜種植且面積5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3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
山東:出臺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二十條意見
2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從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增強村民自治組織能力、推進鄉村法治建設等方面,提出二十條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增強農村集體經濟活力,盤活未承包到戶土地、“四荒”、老房子、空院子等資源,以及閑置廠房、大型農機具等設施設備。推廣黨支部(書記)領辦、創辦合作社有效做法。到2020年年底,全省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全部達到3萬元以上。
山西農擔:多舉措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迎難而上
2月14日,山西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出臺《應對疫情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渡過難關的十項措施》。疫情防控期間,公司對新增、續保項目,擔保費率一律下調至1%。免收受困客戶展期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銀行給予展期還款的客戶,及時辦理擔保展期,展期期間免收擔保費。同時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對銀行前置審批30萬元(含)以內客戶,設立“綠色通道”,免設反擔保要求,為全省“三農”主體提供普惠金融支持。
青海省:確保年底實現村集體經濟“破零”全覆蓋
2月20日,青海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寧在全省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強調,,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注重因地制宜、量質并舉,確保年底實現村集體經濟“破零”全覆蓋。目前,青海省自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啟動以來,全省已有91.3%的行政村實現集體經濟收入“破零”。
湖南:十條“硬核”措施助推農業農村工作
2月24日,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出臺支持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從開展早稻專業化集中育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育秧成本補助、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早稻機械化育插(拋)秧社會化服務、扶持50個具有標桿引領作用的種糧大戶等方面支持雙季稻生產。
江蘇:三部門聯合部署疫情防控期間農村產權交易工作
2月27日,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下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村產權交易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全省全面推行農村產權線上交易。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自愿適度、依法依規、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涉農企業、種植養殖戶等減免部分集體資源型資產、經營性資產出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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