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是保障農民安居樂業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隨著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農民對改善居住條件愿望更加迫切、建房需求更加熱烈。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機構改革要求,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農業農村局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一年來,涵江區積極主動實踐,發現完善農村宅基地機制建設是當前基層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主動擔當是關鍵
加強學習,對接工作。為順利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交接工作,涵江區政府先后召集有關部門、鄉鎮召開農村宅基地協調會2次,會上統一意見,專題出臺了區人民政府專題紀要。農業農村局多次組織科級干部進行學習,盡快熟悉規范宅基地管理和審批等工作流程,多次與區自然資源局進行業務對接,多次參加區自然資源局會議進行業務學習探索。各鄉鎮也先后多次召開鎮“兩委”班子會學習農村宅基地的相關政策,確保農村宅基地改革和審批工作得到順暢開展。
主動作為,按時辦結。涵江區統一制定農村宅基地審批工作流程及辦事指南,發放宣傳單1000多份,組織干部培訓2期,培訓人次200多人,各鄉鎮也召集包片干部及村組干部進行業務培訓,夯實工作基礎,確保有序規范運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農業農村局共受理群眾“12345”服務平臺投訴及有關部門移送案件229 起,其中重復投訴71件。區、局領導高度重視,業務部門認真梳理,及時分類別進行處置,按時移送鄉鎮處理,并負責督促落實辦理,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到件件有答復。
加強巡查,對號入座。區農業農村局在2020年疫情防控任務較重的情況下,先后出動執法車15人次,組織巡查人員5人,覆蓋全區10個鄉鎮現場巡查18宗件,通過現場拍照、制止違建、限期整改等工作措施,有效強化宅基地“兩違”問題的整改。各鄉鎮組織包片干部、巡查組不定期進行跟蹤、督辦,現場巡查100多次,下發拆除通知書50多份,形成有效運作機制,對群眾多次投訴件進行重點跟蹤,限期辦理、掛牌銷號。
歸類處置,多管并用。對投訴不屬實的案件,屬當事人鄰里糾紛的,建議鎮、村調解;對現場巡查發現的,先口頭通知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發出整改通知書,目前區農業農村局已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5宗;對“12345”平臺同宗案件多次重復投訴的,安排巡查人員,現場處置;對多次督促通知仍不整改的,移送區“兩違”辦,列為春季“攻堅戰”重點整治范圍,現已移送區治違辦70宗,已拆除“兩違”房屋10多起。
隊伍建設是難題
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不平衡。涵江區各鄉鎮沒有專門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機構,有的鄉鎮是村建干部負責,有的是農業干部負責,有的是農經干部負責,存在工作推諉、重視不夠、監管不力、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及時、整改不到位等現象,個別鄉鎮“監管空擋”仍時有發生,“兩違”案件至今存在。
宅基地管理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原鄉鎮土地所、村建站承擔著農村建房審批管理工作,由于法律政策調整,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由農業農村部門履行,但涵江區鄉鎮沒有經管站,人員大部分是臨時抽調的,變換頻繁,并具體承擔著牽頭負責農村宅基地審批、巡查、現場核實以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三資”監管、農村財務審計、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職責,難以有效滿足工作需要。
宅基地執法隊伍建設滯后。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著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標準,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盤活利用等職能,特別是法律法規賦予違法用地的查處職責,由于區級農業執法機構改革由市農業農村局直接管理,至今未改革配套到位,影響了執法力度。
專業化建設是方向
落實審批職責,配套鄉鎮隊伍。鄉鎮成立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加強對宅基地申請、審批、使用的全程監管,落實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場等“三到場”制度,落實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開展農村宅基地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涉及宅基地的各類違法行為,指導村級組織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統籌兼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農村承包地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財務審計、農民合作社發展、家庭農場培育、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鄉村治理等工作職能。
完善科室設置,落實執法監管。農業農村局內部成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科,按照權隨事走原則,落實事業行政人員編制,強化部門職責,更好履行好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加強做好日常巡查、執法、群眾投訴件處理和有關部門移送案件辦理等工作。特別是要充實加強農村宅基地執法隊伍,建立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加強執法監督,防止農村“兩違”現象發生,制止損害農民利益行為。
強化部門聯動,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局內部聯動,農業農村局內部經管站要與執法隊及時對接,發現案源及時移交執法隊處理,構建農村宅基地管理長效機制。二是部門聯動,主動對接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可以通過區自然資源部門衛星航拍、圖片等先進手段幫助農業農村部門發現違法案源,加強監管。三是上下聯動,區、鄉鎮要建立工作動態,每周信息互動,每月違法通報,每季存在問題協調等有效機制,解決農村違法建房問題。
(作者單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農業農村局)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