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脫貧攻堅以來,財政扶貧、金融扶貧、社會幫扶等資金,在廣大農村形成了龐大的扶貧資產。筆者就如何管好用活村級扶貧資產,充分發揮其在鄉村振興中的強大支撐作用,談幾點思考。
堅持集體所有,做到產權明晰。歸屬村集體的資金、項目,數額大、種類繁,涉及群眾多。一是全面清查摸底。對各類扶貧資金在村里形成的資產進行全面清產核資,分類、分項、分年度建立扶貧資產清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二是確認資產權屬。根據扶貧資產形成的項目來源、資金性質、實施主體等具體情況,將村級扶貧資產逐一核實確權,明確權利主體、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村集體扶貧資產。三是辦理資產移交。對于核實確權的村級扶貧資產,根據確認結果,及時向村集體經濟組織辦理資產移交。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扶貧形成的資產,統一標識、建立臺帳、納入財務核算,并向全村公開、接受監督,確保群眾對扶貧資產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堅持因地制宜,實行分類管護。村級扶貧資產按照資產性質,大體可以劃分為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兩大類。一是非經營性資產。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及綜合服務等公共服務資產。這類資產重在管護,按照“用—管—養”原則,預算專項資金、專業管護、責任到人、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資產壽命期內有效使用。二是經營性資產。主要包括農林牧業產業基地、生產加工設施、旅游服務設施、電商服務設施及其他經營性資產。這類資產重在運營,要按照“盤活利用、保值增值”要求充分使用好,并根據資產類別及經營方式制定風險防控措施,確保扶貧資產經營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同。
堅持多種經營,發展集體經濟。對于確權到村的經營性扶貧資產,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充分發揮組織和制度優勢,擴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結合實際,多種經營,不斷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一是自主經營。村集體經濟組織以經營性扶貧資產為基礎,獨立經營,通過產業鏈延伸、系統性資源開發等,培育鄉村產業新業態、創造新價值,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二是合作經營。深入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外來主體,股份合作經營,通過“保底+分紅”“目標收益管理”等多種模式,聚集現代產業發展要素,賦能集體經濟內生發展能力,提升集體經濟收益質量。三是其他形式。確保資產完整基礎上,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把扶貧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探索通過委托經營、承包或租賃經營形式,明確雙方責權利,最大程度地盤活利用,獲得經濟收益,增強集體經濟實力。
(作者單位:重慶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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