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在未來一段時間里,小農戶仍然會占我國農業經營主體的絕大多數,仍然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的基礎。可以預見,隨著現代農業的加快推進和農村老齡化、農業兼業化現象的日益凸顯,小農戶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需求必將越來越旺盛。但同時也存在供需結構不合理、小農戶多樣化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等問題。因此,本研究以問卷調查及實地訪談資料為基礎,共計發放問卷366份,回收有效卷343份,問卷有效率為93.72%。在對山西、江蘇和黑龍江三省農業社會化服務進行詳細對比分析的基礎上,探究當前農業社會化服務供給與農戶需求之間的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一、調研對象
調研對象均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顯著特征:一是以小農戶為主,30畝以下的農戶有184戶,占比為53.64%。二是戶主的年齡偏大,在50歲以上。三是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農戶僅有初中或者小學文化。四是農戶工資性收入略高于農業經營收入,這一收入結構為農戶購買社會化服務創造了一定的經濟基礎。從節本增效情況來看,農戶購買社會化服務的畝均支出為253.45元,購買生產服務后畝均生產成本下降了10.22%,糧食增產約7.89%。
二、數據分析
(一)農戶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購買情況
從樣本農戶購買服務的情況可以看出,樣本農戶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需求旺盛,有92.18%的樣本農戶購買了服務,購買原因以“服務效率高”和“自己勞動太辛苦”為主。數據反映的情況與實際調研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如黑龍江省蘭西縣一位年紀較大的老大爺說,“之前因為自己年紀大了種不動,將土地都流轉了出去,今年有全程托管服務后就將土地收了回來,由服務主體幫忙耕種,也不用自己干,效率還高、收益也好!”調研數據同時顯示,仍然有7.41%的樣本農戶沒有購買服務,原因以“服務價格高”和“服務的種類不符合需要”為主。
在購買服務的具體形式上,樣本農戶主要以“部分服務”為主,占比56%,購買“全套服務”的樣本農戶占比43%。從三個省份對比分析來看,山西省和江蘇省的樣本農戶以購買部分服務為主,黑龍江省的樣本農戶以購買全套服務為主。這一分析結果與各個省份的資源稟賦有很大關系。黑龍江和山西省玉米種植面積更廣且社會化服務程度更高。江蘇省耕地破碎、地塊面積較小,作物主要以水稻為主,水稻的生產環節復雜,部分服務的價格昂貴,不利于推行服務。
在購買的具體服務項目上,三省農戶對“農機作業服務”和“農資供應服務”的購買比例最高。相較于其他兩個省份,江蘇省對多項服務的需求比例都較低,原因可能是水稻種植成本高,農戶為了節省成本,多選擇自己作業。
在服務協議的簽訂方面,大部分樣本農戶在購買服務時與服務主體簽訂書面協議,占比76.13%。簽訂口頭協議和無協議占比分別是9.47%和7.82%。農戶向當地農機手購買的部分服務大多是口頭協議或無協議。在簽訂協議的樣本農戶中,只有6.73%的協議里向農戶保證了最低產量。原因可能是服務主體實力不夠強大,不能保障農戶的最低收益。
(二)農戶的滿意度和服務供給情況
總體上來看,樣本農戶對服務的滿意度較高,其中農資供應和農業信息的滿意度最高,均為94%;資金流通的滿意度最低,為78.57%。在服務費用的收取方面,只有2.47%的樣本農戶認為費用的收取不合理,大部分農戶認為合理。這離不開地方政府對服務定價的正確引導,如黑龍江省蘭西縣采取抽樣的方式進行成本測算,核定了一個合理的收費范圍,在保證農戶節本增效的同時又確保了服務主體有一定的盈利空間,保證了雙方利益。
在服務供給方面,合作社是為樣本農戶提供服務最多的主體,占比69.96%;村集體提供的服務次之,占比13.17%。資金融通服務、農產品銷售服務的提供者最少。調研顯示,由于農戶實力較弱,收入得不到保證,一般農戶個體購買農資或需要資金時,很難獲得貸款,或者只能獲得小部分貸款,且手續復雜。如黑龍江蘭西縣的農戶申請貸款需要將自家房屋或土地進行抵押,必須“兩戶擔保”才可貸款,且一畝地最多貸1000元,遠遠滿足不了農戶的發展需要。調研中也了解到,目前為農戶提供農產品銷售服務的服務主體數量較少,農戶大多需要自己賣糧,在糧食市場上話語權較弱。
(三)農戶的未來需求展望
調研分析發現,未來需要“農資供應、農業保險、農產品銷售”服務的樣本農戶占比最多,其中,農資供應服務需要“便捷購買服務”,農業保險服務需要“提高賠付額、及時賠款”,農產品銷售服務中需要“提高售價、拓寬銷售渠道”。未來需要“資金融通、農業信息”服務的樣本農戶數量次之,其中,資金融通服務中需要“降低貸款門檻、簡化貸款手續”,農業信息服務需要多提供“農產品價格信息、農業政策信息”。未來需要“農技推廣、農機作業”樣本農戶占比最少,其中,農技推廣服務以“作物高產技術、土壤改良技術”為主,農機作業服務以“秸稈還田”“產地烘干”為主。
三、主要結論
從以上分析來看,經過多年發展,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社會化服務在技術條件、裝備設施、服務主體等方面,都已經具備了一定規模和基礎。目前的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小農戶的多樣化需求。但當前,農業社會化服務還面臨著產前和產后服務供給能力不強、多元化程度不高、服務領域不寬、政策支持力度不夠、行業管理有待加強等問題。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以下三條對策建議。
第一,堅持農戶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先從農民不愿意干、干不了或干起來不劃算的環節入手,實現農業社會化服務和農戶多元化需求的無縫對接。農戶自主決定購買什么樣的服務,購買誰的服務,農戶滿意是實施社會化服務的最終目標。通過將服務領域不斷向農戶延伸,提高農產品烘干、保鮮、倉儲、冷鏈等環節的社會化服務水平,逐步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在產前、產中、產后整個產業鏈上的覆蓋度。
第二,因勢利導,大力推動多元主體共同發展。一方面要培育多元主體,充分發揮其比較優勢,樹立行業標桿和服務典型,發揮示范效應。另一方面,要鼓勵各類服務主體加強聯合合作,引導各類服務主體積極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科研和人才合作,發展服務聯合體、服務聯盟等,推動服務鏈條橫向拓展、縱向延伸,打造覆蓋全產業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體系,建立更加緊密的利益聯結和分享機制,凝聚發展的合力。
第三,完善制度,著力加強行業規范化管理。要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完善服務標準體系,鼓勵有關部門、單位和服務組織、行業協會等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推廣使用示范合同文本,規范服務行為,確保服務質量,保障農戶權益。
(作者單位: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農業信息與經濟研究所、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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