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區是中國小吃之鄉,外出經營小吃人員6萬余人,占農村勞動力的三分之二以上,人走房空、土地拋荒、林地失管現象普遍。近年來,沙縣區以列入全省首批縣域集成改革試點為契機,將提升農村土地、農機設備、農業大棚等農村資源資產流動性作為切入點,以“四創”破解“四難”,集成撬動縣鄉村三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有效提高了農村各類生產要素市場配置效率,喚醒了農村沉睡資源資產。
創建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破解交易服務難
沙縣區在全省率先探索開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試點,破除交易不集中、信息不對稱、流程不規范等交易“中梗阻”,實現資源要素流通“加速度”。
一是健全交易市場。2015年,探索組建了以公益性服務為主的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為群眾辦理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貸款服務。2022年8月,引入第三方國有企業,重組成立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轉為企業化專業規范運營,并將縣區級市場升級為市級市場,交易范圍擴大到三明市,網上交易平臺面向全國。同時,成立“沙縣農村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農村產權交易行為。
二是規范交易程序。明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涉農企業、其他投資者等均可成為交易主體,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生產設施設備、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業類知識產權、依法能夠進行交易的其他農村產權等六類產權(交易品)可以申請交易。符合受理交易條件的申請經審核后,在“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網站”等信息平臺掛牌發布。公開競標成功后,由產權交易雙方簽訂《沙縣農村產權交易合同》。
三是提升服務水平。按照“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鑒證、統一收費標準、統一監督管理”的“五統一”模式,制定交易監管制度、交易規則、結算和收費標準,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產權交易服務。除承擔發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詢和申請、協助產權查詢、組織交易等基本服務外,還引入收儲、評估、保險、銀行等機構入駐交易大廳,提供資產評估、抵押融資等配套服務。
創新農村產權登記鑒證,破解資產認定難
長期以來,由于缺少規范的產權認定辦法和權威的服務平臺,農村資源資產認定難、成交難等問題,一直困擾著農村經濟發展。沙縣區從解決農村產權登記問題入手,創新建立了一套農村產權登記鑒證辦法,著力提升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化水平。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針對農村產權質押無法登記的政策瓶頸,探索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林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業生產設施設備等農村資產鑒證登記辦法,綜合農業農村、林業、司法、金融等部門的職能,創造性地為土地經營權、林地經營權、農業生產性設施設備等農村資產辦理鑒證登記,破解農村產權登記抵押融資政策障礙。
二是創新登記鑒證。產權交易中心為不具備產權登記條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業設施設備辦理農村產權鑒證書,使之具有權屬證明,具備抵押擔保的功能。交易中心對公開競標的交易品,出具《農村產權交易鑒證書》,鑒證登記內容包括:交易品所在地理位置與空間、租金、使用年限、原值與凈值(或評估價值)等,為農村產權抵(質)押融資充當不動產抵押登記功能。
三是打通服務鏈條。建立鄉鎮農村產權服務中心,承擔票證核發(制發)、產權登記、交易、評估等具體職能,為農村資源資產交易服務。設立農村產權交易村級服務站點,通過對農村閑置資源資產信息進行采集、整理、錄入、比對,解決農村產權交易中雙方在市場化水平上差異大、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為社會資本進入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提供基礎數據和服務保障。
創設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破解產權融資難
針對農村產權“有價無市”、評估值、抵押值低、融資額少的情況,沙縣區積極拓展和完善農村產權的金融屬性,重點解決交易品價值認定問題,提升市場流動性。
一是設立信譽擔保。實行“信譽+產權+合同”組合擔保模式,增加資產抵押融資額,有效緩解了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抵押貸款額度低的難題。金融機構按照省、市、縣不同級別的龍頭企業、示范農民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分別授予5萬~30萬元不等的信用融資額度。
二是創新擔保模式。創新交易品申請抵(質)押借款三種模式: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融資模式;承包土地上附著的生產設施、設備、種養物、未來預期收益值等綜合擔保融資模式;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其他資產的組合擔保融資模式,擔保借款額度最高可達到《農村產權交易鑒證書》標注凈值(或評估值)的70%。
三是加強評估管理。根據金融機構信貸評估工作規定,采取協商確定、中介機構評估等多種方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價值評估。區農業農村局發布具備農村土地經營權價值評估資質的機構名錄,同時制定農村土地經營權基準價格,供金融機構和評估機構選擇和參考。
創立貸款風險防范措施,破解風險管控難
為管控風險,沙縣區積極引入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機構,建立確權登記、信用評級、風險共擔、統一處置等4項機制,消除了銀行的后顧之憂,切實提升農村資源資產融資的可靠性。
一是設立風險基金。沙縣區財政籌措資金1300萬元,設立“源豐農業支持保護基金”,由入駐中心的沙縣源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對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業生產性設施設備等農村產權辦理貸款抵押進行擔保。鼓勵借款人向保險公司交納借款額1%的貸款保險費,貸款人對參加貸款保險的借款人,在貸款額度和利率定價上給予優惠。
二是規范資產處置。若借款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產生的抵押擔保風險,銀行可依托農業資產管理公司對抵押物(標的物)進行變現處置,處置抵押物(標的物)的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外,優先歸還提供融資的銀行;歸還借款后結余部分歸還借款人(受讓方),不足還貸部分,基金、保險、銀行分別承擔50%、30%、20%,未參加貸款保險的,基金、銀行分別承擔80%和20%。
三是強化協調監管。建立人民銀行、農業農村部門、商業銀行工作協調機制,交易中心和合作銀行每季度后15個工作日內分別向沙縣農村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沙縣支行報送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的發放、擔保及使用情況。2018年省金融監管局將其納入交易場所監管范圍。
經過數年不懈努力,沙縣區農村產權交易日益活躍,初步彰顯了交易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有效打通了農村產權進入金融市場的通道,有力推動農村產權變成“活資產”,激發鄉村發展活力。一是引入金融“活水”,累計完成農村產權交易1075宗5.1億元;完成農村產權抵押鑒證登記281宗,涉及貸款3.2億元;累計發放農村產權抵押貸款2795筆13.67億元,截至目前,貸款余額達到3.7億元。二是推動股份合作,發揮村集體的資產運營管理平臺作用,探索構建“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黨支部)+公司+合作社+農戶”等多元化合作機制,變“單打獨斗”為“聯合作戰”,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三是助力現代農業發展。通過規范流轉農村資源資產,有效增加了“三農”信貸投入,同時讓土地經營者放心加大農業基礎設施、生產設施資金投入,做大做強農業項目。全區土地流轉面積從2006年的1.63萬畝增加到目前的14.75萬畝,規模種糧面積達4.5萬畝,主要農作物生產機械化綜合水平已達77%。
(作者單位: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服務站、沙縣區湖源鄉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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