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浙江省寧海縣按照“內外結合、領導掛帥、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總體思路,從組織領導、人員配備、工作經費等各方面穩步推進土地確權各項工作,2018年10月順利通過省市綜合驗收,2019年10月寧海縣完成土地確權 “回頭看”工作,2021年底完成全縣農戶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并順利移交縣檔案館。但是,近幾年也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承包地管理,完善承包地管理政策,推動基層承包地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矛盾糾紛和行政訴訟時有增加。隨著寧海縣土地確權工作推進,承包地新老矛盾交織疊加,給后續承包地管理工作帶來新的壓力和挑戰。比較常見的問題有:因地證不符引發的矛盾、因確權方式變化引發的糾紛、因農戶日常變更的合理需求和日常變更管理體系沒能正常運行而引發的矛盾。特別是對于以虛擬還原、按序排位和確權確股不確地等方式確權的農戶來說,承包地登記的空間位置與1999年二輪土地承包時的實際位置會存在偏差。目前承包地沒有被開發利用,農戶之間矛盾可能隱而未現,但當涉及征收或者開發利用時,這些矛盾就會逐漸顯露出來。
承包地管理政策不夠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以后,國家陸續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數據管理辦法(試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等辦法,但面對農村實際發生的承包地相關信息的日常變更等需要,目前的政策文件還不夠完善。當農戶提出承包地相關變更申請時,基層缺乏操作的政策依據。從對變更申請的核實、變更申請所需提交的材料、數據庫的修改和更新、權證的管理和檔案的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從國家層面出臺統一的操作辦法,指導規范各地工作。目前,基層呼聲較高的就是出臺農村承包地日常變更管理辦法,使得面對農戶承包地變更申請時,基層工作人員有實操的依據和具體工作步驟參考。
對于以上問題,應采取有力舉措,予以應對解決。
要加強村集體對承包地的管理。村集體作為農村土地所有權的行使者,應當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矛盾糾紛調解等環節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基層實踐中,集體管理能力強、村干部威信高的村,可以實現“矛盾糾紛不出村”;村集體管理弱,村干部怕麻煩、怕得罪人的村,往往會將矛盾糾紛上交了之。但對于承包地糾紛來說,就算村集體一時當起了甩手掌柜,農戶信訪也好,訴訟也罷,最終調解處理仍然離不開村集體。
要繼續完善承包地管理政策。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錯綜復雜,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難度。要在現有的政策法規基礎上繼續完善工作機制和工作規程,指導基層實現承包地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要廣泛吸收農戶合理建議,做好二輪到期延包工作。
(作者單位:浙江省寧海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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