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強調要積極探索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的具體路徑和辦法,堅決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這三條底線,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農民權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2020年9月,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國104個縣(市、區)和3個地級市,啟動了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目前,各試點地區正緊鑼密鼓組織推進各項改革措施,一些關鍵環節改革取得了實質性進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關億萬農民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影響因素錯綜復雜,需要進行長期探索才能建立起新的制度框架,決不能急躁冒進、急于求成。試點地區要落實穩慎推進的要求,持續抓好抓實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為保障好農民宅基地合法權益奠定制度基礎,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動力支撐。
深化“宅改”,必須堅持加強黨的領導,把握正確方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宅改”過程中要爬的“坡”、要過的“坎”還有不少,是一塊名副其實的“硬骨頭”。面對紛繁復雜的改革難題,要發揮好黨管農村工作這一優良傳統,不斷加強黨的領導,試點地區黨委和政府要將改革試點擺到重要位置,發揮黨的領導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以高度負責的政治擔當去抓好這項關系群眾利益的重要工作,確保改革方向不偏離、改革任務不走樣,更好地保障農民和集體的土地權益,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深化“宅改”,必須堅持農民主體地位,保護農民權益。宅基地是農民群眾的重要生活保障,是農民集體的重要資產資源。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須始終把保護農民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農民主體地位不動搖,充分發動和依靠農民群眾,尊重群眾意愿、汲取群眾智慧、調動群眾力量,讓農民群眾成為改革的決策者、參與者和受益者。要發揮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重要作用,廣泛利用村規民約、民主協商等方式方法,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參與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要切實保障農民宅基地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不顧農民意愿強迫農民“上樓”,堅決防止違法侵害甚至剝奪農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
深化“宅改”,必須堅持做好基礎工作,確保行穩致遠?;A不牢,地動山搖。做好宅基地調查摸底、村莊規劃、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確權登記等基礎工作是改革的必要前提。試點地區要扎實開展宅基地基礎信息調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規模、布局、權屬、利用狀況,建設宅基地數據庫和管理信息平臺;要加快編制“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科學確定宅基地規模和布局;要積極穩妥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分類處置違規違法問題;要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要求,做好房地一體的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為穩慎推進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深化“宅改”,必須堅持突出制度建設,確保落地見效。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解決當前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可持續的問題,需要各試點地區結合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差異,因地制宜,不斷實踐探索,從而總結出一批可復制、能推廣、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創新成果。試點地區要著重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轉、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審批、監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徑,總結形成一批確權、賦權、活權的制度成果,為國家層面建立依法取得、節約利用、權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有序、管理規范的農村宅基地制度體系提供實踐經驗,確保改革能落地、出實效。
行百里者半九十。須知深化改革不是輕輕松松、敲鑼打鼓就能實現的,越是深入改革越是充滿困難挑戰。各地要緊緊圍繞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堅持穩慎的原則,堅守為民的立場,堅定改革的決心,加大創新的力度,推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不斷取得新突破新進展,促進城鄉要素更均衡更有序地流動,不斷激發鄉村振興的動力活力,讓改革紅利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農民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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